洋縣一夫妻緣盡起訴,調解巧化糾紛

法律 婚姻 社會 陝西法制網 2017-06-14

陝西洋縣人民法院 王健、彭玲麗

近日,洋縣人民法院洋州鎮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庭後該案的承辦法官針對案件爭議的焦點,與原被告雙方進行溝通後,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成功的化解了兩個家庭間集聚許久的矛盾。

原告王某婚前即患有精神分裂症,在與被告潘某結婚後,由於雙方感情不和,致使原告的病情進一步加重,無法出庭。因此本案由原告的監護人其母親李某代為出庭參加訴訟,庭審過程中雙方爭議激烈。原告方訴稱被告潘某婚後喜歡賭博,原告多次勸導被告仍不知悔改,導致原告精神分裂症加重多次住院,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間不管不問,遺棄原告。因此訴請法院判決雙方離婚,並要求被告承擔原告住院期間的費用以及生活困難幫助金。被告在答辯中同意與原告離婚,但認為原告婚前刻意隱瞞了自己的病情,且自己支付了大筆彩禮,以及共同生活期間的債務也要求原告共同承擔。雙方就原告的醫療費用以及債務承擔等問題爭議不下,難以達成一致意見。

庭後,法官分別與原被告雙方進行溝通,詳細的分析案情並闡明該案涉及到的法律規定。被告潘某經過法官耐心的釋法,認識到夫妻間具有相互扶助的義務,自願一人承擔夫妻共同債務,以此來折抵原告的醫療費用。原告的監護人鑑於女兒的病情也同意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最終意見一致,以調解的方式結束了這段破裂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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