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職人員敲詐勒索前副市長 一審獲刑六年半

法律 法制 社會 南方都市報 2017-04-26

南都訊 記者李亞坤 深圳一公職人員朱某涉嫌敲詐勒索時任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長陳某及其家屬高達數百萬元,於近日一審被福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處罰金6萬元。

通過他人獲得副市長三套房產信息

朱某系1977年出生,系一名公務員。2015年4月,曾有人在網站上舉報朱某從事商業活動,經營一家汽車美容店,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開具單位公章證明,在外欠款百萬拒不還錢。這顯示出案發前後,朱某經濟上出現一定的問題。

據悉,朱某於2014年11月,開始預謀敲詐時任深圳市副市長的陳某及其妻子李某,朱某通過他人獲得了陳某的三套房產信息、有關股權信息等,總價值超過千萬元

朱某還通過他人獲得了三張深港兩地手機卡三張以及用於收款的香港匯豐銀行賬戶用於作案。

編寫對副市長舉報材料勒索687萬

除此之外,朱某還通過相關渠道,進一步查詢到陳某夫婦以及陳某妻子李某父母的個人信息。

根據這些信息,朱某編寫了對陳某夫婦的舉報材料,並在2015年1月24日,將這些舉報材料以及一封信件寄向了陳某夫婦。

據悉,在這封信件中,朱某索要高達687萬元款項,並稱如果不支付勒索款項,他將向紀委舉報,以及向公眾進行公開。

陳某的妻子李某收到這一敲詐勒索材料之後,當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在2015年1月31日將朱某抓獲。

朱某於近日一審被福田區人民法院判處敲詐勒索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處罰金6萬元。

陳某被敲詐時任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同年5月他提前退休。2016年3月22日23時14分許,陳某被發現於福田一小區內墜樓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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