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大代表醉駕與豪車女撒潑殊途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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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我是人大代表,你們無權處置我!”福建霞浦縣人大代表蘇某輝酒駕將車子違停在鬧市道路中央,拒不配合交警執法,並掏出人大代表證叫囂。8月15日,霞浦縣交警大隊披露,經司法鑑定,蘇某輝的血樣中檢出乙醇含量為203.5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該大隊已對蘇某輝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調查。

新京報發表馬滌明的觀點:

想通過“亮證”就被豁免法律責任,只是享有特權的錯覺。《代表法》中的確有關於人大代表“人身特別保護”的規定,但這跟“司法豁免權”不是同一概念。對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別保護”,是為了保護其代表選民表達意志、正常履職的權利,為防止人大代表因履職行為遭挾私打擊報復等。依照法律規定,對涉嫌違法或犯罪的縣級及以上的各級人大代表採取強制措施,需要經過人大主席團或常委會的表決,但目的是審查法律強制是否與履職有關。蘇某輝醉駕完全無關履職。說到底,縣人大代表涉嫌違法犯罪被追刑責,只是比普通人多了道審查程序。這被有些人理解為執法者“無權處置”,不是無知,就是自欺欺人,把參政身份拿去當特權資本。2014年,福建周寧縣人大代表張裕明在上海醉駕被抓,該事件的處理也曾出現插曲:上海警方向周寧縣人大常委會發去提請批准刑拘的函,但後者投票後否決了警方請求。但最終,這種偏離法律本義的表決被及時糾正,張裕明也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停止其執行代表職務。張裕明案無疑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算是殷鑑在前,可如今,又有人扔出“我是人大代表,你們無權處置我”的荒謬言論。雖說這只是偶發個案,但這裡面反映出的個別代表的特權錯覺,仍需及早打消,讓他們懂得,人大代表身份是相應權力責任的標識符,但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

小蔣隨想:

最近,出了好幾樁犯事兒後猖狂叫囂、法律制裁“不信邪”的案例。比如,重慶“保時捷女”的行徑不僅引發公憤,而且“拔出蘿蔔帶出泥”,其派出所所長老公因其他違紀被免職、立案調查。還有,北京“勞斯萊斯女”堵醫院急救通道,對交警放言“你敢動我試試?”“試試”的結果是,她被行政拘留5天,警方還對相關車輛轉移登記情況開展進一步調查。再有,霞浦縣這個縣人大代表醉駕,試圖拿人大代表證作為涉嫌違法犯罪的免罪牌,交警大隊該怎麼立案調查就怎麼調查……在上述案例中,犯事者都自我感覺“牛”得不得了,“炫背景”時恨不得把對方或執法人員“嚇個半死”,打著超脫法律懲處的小算盤。最終,無一倖免!這些案例只是印證了一個樸素的真理——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擁有法外特權。再套用反腐敗的一句名言——老虎蒼蠅一起打。違法犯罪的“老虎”尚且完蛋沒商量,為非作歹的“蒼蠅”想溜之大吉,法治答應嗎?法治要成為一種信仰,就是要通過一次次具體的司法實踐,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依法處理,不斷鞏固增強人們的認同和信心。在人們敬畏司法的同時,文明守法也將轉化為行為自覺。當“特權”成為泡影,凌駕於法治之上的圖謀皆落空,“我打個電話就可以(把違章)全改”“你敢動我試試”“你們無權處置我”等謬論,才沒有妄想空間,會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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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我是人大代表,你們無權處置我!”福建霞浦縣人大代表蘇某輝酒駕將車子違停在鬧市道路中央,拒不配合交警執法,並掏出人大代表證叫囂。8月15日,霞浦縣交警大隊披露,經司法鑑定,蘇某輝的血樣中檢出乙醇含量為203.5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該大隊已對蘇某輝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調查。

新京報發表馬滌明的觀點:

想通過“亮證”就被豁免法律責任,只是享有特權的錯覺。《代表法》中的確有關於人大代表“人身特別保護”的規定,但這跟“司法豁免權”不是同一概念。對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別保護”,是為了保護其代表選民表達意志、正常履職的權利,為防止人大代表因履職行為遭挾私打擊報復等。依照法律規定,對涉嫌違法或犯罪的縣級及以上的各級人大代表採取強制措施,需要經過人大主席團或常委會的表決,但目的是審查法律強制是否與履職有關。蘇某輝醉駕完全無關履職。說到底,縣人大代表涉嫌違法犯罪被追刑責,只是比普通人多了道審查程序。這被有些人理解為執法者“無權處置”,不是無知,就是自欺欺人,把參政身份拿去當特權資本。2014年,福建周寧縣人大代表張裕明在上海醉駕被抓,該事件的處理也曾出現插曲:上海警方向周寧縣人大常委會發去提請批准刑拘的函,但後者投票後否決了警方請求。但最終,這種偏離法律本義的表決被及時糾正,張裕明也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停止其執行代表職務。張裕明案無疑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算是殷鑑在前,可如今,又有人扔出“我是人大代表,你們無權處置我”的荒謬言論。雖說這只是偶發個案,但這裡面反映出的個別代表的特權錯覺,仍需及早打消,讓他們懂得,人大代表身份是相應權力責任的標識符,但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

小蔣隨想:

最近,出了好幾樁犯事兒後猖狂叫囂、法律制裁“不信邪”的案例。比如,重慶“保時捷女”的行徑不僅引發公憤,而且“拔出蘿蔔帶出泥”,其派出所所長老公因其他違紀被免職、立案調查。還有,北京“勞斯萊斯女”堵醫院急救通道,對交警放言“你敢動我試試?”“試試”的結果是,她被行政拘留5天,警方還對相關車輛轉移登記情況開展進一步調查。再有,霞浦縣這個縣人大代表醉駕,試圖拿人大代表證作為涉嫌違法犯罪的免罪牌,交警大隊該怎麼立案調查就怎麼調查……在上述案例中,犯事者都自我感覺“牛”得不得了,“炫背景”時恨不得把對方或執法人員“嚇個半死”,打著超脫法律懲處的小算盤。最終,無一倖免!這些案例只是印證了一個樸素的真理——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擁有法外特權。再套用反腐敗的一句名言——老虎蒼蠅一起打。違法犯罪的“老虎”尚且完蛋沒商量,為非作歹的“蒼蠅”想溜之大吉,法治答應嗎?法治要成為一種信仰,就是要通過一次次具體的司法實踐,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依法處理,不斷鞏固增強人們的認同和信心。在人們敬畏司法的同時,文明守法也將轉化為行為自覺。當“特權”成為泡影,凌駕於法治之上的圖謀皆落空,“我打個電話就可以(把違章)全改”“你敢動我試試”“你們無權處置我”等謬論,才沒有妄想空間,會自生自滅。

縣人大代表醉駕與豪車女撒潑殊途同歸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只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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