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八旬老人起訴兒子不贍養 只因未將財產給兒子

法律 法制 社會 大小新聞 2017-06-12

大小新聞客戶端6月12日訊(記者 衣文萍 通訊員 福法宣)福山門樓鎮一位80歲張姓老太的兒子因母親未給其財產而拒絕贍養老人。張老太無奈之下將兒子訴至福山法院。

張老太與老伴於某(2015年去世)育有三子一女。2016年11月中旬以前,4個子女各自盡孝,每日輪流伺候張老太。可是2016年11月中旬以後,張老太的次子就不再伺候張老太。問其原因,次子稱是因為母親張老太沒有給他財產。張老太又氣又無奈,最終將其次子訴至福山區人民法院。

福山法院門樓法庭的趙法官找到老太太的次子,瞭解到其是因為覺得母親偏心,沒有給他財產,所以才不再贍養老人的。趙法官向老太次子明確指出“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父母有權利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醫療費”。在趙法官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老太次子繼續照顧張老太並每年給付張老太1000元的贍養費。

責任編輯: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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