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不完美媽媽 刑法 法律 信用卡 黑社會 金鄉縣電視臺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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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7月份,慈溪警方在偵辦案件時,發現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對於女人馬某的行為讓人憤怒又難以理解。原來,警方在偵辦一起涉黑涉惡案件時突然發現,一名涉案人員竟然存在販賣自己子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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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7月份,慈溪警方在偵辦案件時,發現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對於女人馬某的行為讓人憤怒又難以理解。原來,警方在偵辦一起涉黑涉惡案件時突然發現,一名涉案人員竟然存在販賣自己子女的行為。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經過警方詳細的走訪排查,發現女子馬某曾產下一對雙胞胎兒子,這本該是令一般人羨慕和高興的事情,馬某的行為卻讓人大跌眼鏡。她竟然分別以4.5萬元和2萬元的價格,親手將自己的雙胞胎兒子賣給了他人。大家可能會猜測是不是馬某身體不好或經濟情況不好,甚至其他不可知的原因不能養活自己兒子不得已才賣掉呢?不是的。賣掉自己兒子後,馬某用這筆錢還了自己的信用卡欠款,買了新手機,甚至孩子的親生父親吳某也要求馬某為其償還欠下的賭債。經過民警苦苦追尋,兩名孩子現在已經被安全找回,並且交給了馬某的父母撫養。目前,狠心的馬某和吳某已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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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7月份,慈溪警方在偵辦案件時,發現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對於女人馬某的行為讓人憤怒又難以理解。原來,警方在偵辦一起涉黑涉惡案件時突然發現,一名涉案人員竟然存在販賣自己子女的行為。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經過警方詳細的走訪排查,發現女子馬某曾產下一對雙胞胎兒子,這本該是令一般人羨慕和高興的事情,馬某的行為卻讓人大跌眼鏡。她竟然分別以4.5萬元和2萬元的價格,親手將自己的雙胞胎兒子賣給了他人。大家可能會猜測是不是馬某身體不好或經濟情況不好,甚至其他不可知的原因不能養活自己兒子不得已才賣掉呢?不是的。賣掉自己兒子後,馬某用這筆錢還了自己的信用卡欠款,買了新手機,甚至孩子的親生父親吳某也要求馬某為其償還欠下的賭債。經過民警苦苦追尋,兩名孩子現在已經被安全找回,並且交給了馬某的父母撫養。目前,狠心的馬某和吳某已被警方逮捕。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大家看到這兒,是不是很是對馬某的行為不齒,虎毒尚不食子,作為孩子的親生母親,親手把孩子賣掉,的確是蛇蠍心腸。大家都知道拐賣別人家孩子,是犯罪行為,但是馬某這種販賣自己兒女的父母,會不會構成犯罪呢?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即使是親生的父母賣掉自己的孩子,如果是以非法獲利為目的,也會構成拐賣兒童罪。拐賣兒童罪,是指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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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7月份,慈溪警方在偵辦案件時,發現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對於女人馬某的行為讓人憤怒又難以理解。原來,警方在偵辦一起涉黑涉惡案件時突然發現,一名涉案人員竟然存在販賣自己子女的行為。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經過警方詳細的走訪排查,發現女子馬某曾產下一對雙胞胎兒子,這本該是令一般人羨慕和高興的事情,馬某的行為卻讓人大跌眼鏡。她竟然分別以4.5萬元和2萬元的價格,親手將自己的雙胞胎兒子賣給了他人。大家可能會猜測是不是馬某身體不好或經濟情況不好,甚至其他不可知的原因不能養活自己兒子不得已才賣掉呢?不是的。賣掉自己兒子後,馬某用這筆錢還了自己的信用卡欠款,買了新手機,甚至孩子的親生父親吳某也要求馬某為其償還欠下的賭債。經過民警苦苦追尋,兩名孩子現在已經被安全找回,並且交給了馬某的父母撫養。目前,狠心的馬某和吳某已被警方逮捕。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大家看到這兒,是不是很是對馬某的行為不齒,虎毒尚不食子,作為孩子的親生母親,親手把孩子賣掉,的確是蛇蠍心腸。大家都知道拐賣別人家孩子,是犯罪行為,但是馬某這種販賣自己兒女的父母,會不會構成犯罪呢?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即使是親生的父母賣掉自己的孩子,如果是以非法獲利為目的,也會構成拐賣兒童罪。拐賣兒童罪,是指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親子親賣是拐賣兒童罪的一種行為方式,相關規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的《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中也有說明。根據該意見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屬於出賣親生子女,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後即出賣子女的;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為收取明顯不屬於“營養費”、“感謝費”的鉅額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以及其他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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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7月份,慈溪警方在偵辦案件時,發現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對於女人馬某的行為讓人憤怒又難以理解。原來,警方在偵辦一起涉黑涉惡案件時突然發現,一名涉案人員竟然存在販賣自己子女的行為。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經過警方詳細的走訪排查,發現女子馬某曾產下一對雙胞胎兒子,這本該是令一般人羨慕和高興的事情,馬某的行為卻讓人大跌眼鏡。她竟然分別以4.5萬元和2萬元的價格,親手將自己的雙胞胎兒子賣給了他人。大家可能會猜測是不是馬某身體不好或經濟情況不好,甚至其他不可知的原因不能養活自己兒子不得已才賣掉呢?不是的。賣掉自己兒子後,馬某用這筆錢還了自己的信用卡欠款,買了新手機,甚至孩子的親生父親吳某也要求馬某為其償還欠下的賭債。經過民警苦苦追尋,兩名孩子現在已經被安全找回,並且交給了馬某的父母撫養。目前,狠心的馬某和吳某已被警方逮捕。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大家看到這兒,是不是很是對馬某的行為不齒,虎毒尚不食子,作為孩子的親生母親,親手把孩子賣掉,的確是蛇蠍心腸。大家都知道拐賣別人家孩子,是犯罪行為,但是馬某這種販賣自己兒女的父母,會不會構成犯罪呢?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即使是親生的父母賣掉自己的孩子,如果是以非法獲利為目的,也會構成拐賣兒童罪。拐賣兒童罪,是指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親子親賣是拐賣兒童罪的一種行為方式,相關規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的《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中也有說明。根據該意見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屬於出賣親生子女,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後即出賣子女的;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為收取明顯不屬於“營養費”、“感謝費”的鉅額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以及其他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的情況。

女子親手賣掉自己雙胞胎兒子,只為還信用卡買手機,太狠心

馬某的行為顯然已經構成拐賣兒童罪,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而且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說,付錢給馬某的人,也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事情最後的結局是好的,孩子被找了回來,但是可以預想到這樣一對父母以後也不會給孩子什麼家庭的溫暖,所以如果要生孩子,希望年輕的父母們要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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