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多了還是少了?

法律 沈德詠 政治 刑法 法律讀庫 2017-04-12

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多了還是少了?

大法官的表達,總是受人關注的。不管哪個國家和地區,都是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前幾天在濟南調研時強調的有關讓重大、熱點案件成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的表述,又一次引起了媒體與公眾的廣泛好評。

沈德詠大法官強調說,要藉助重大、熱點案件宣傳法治觀念,普及法律知識,上好法治公開課,讓人民群眾樹立證據裁判、人權保障、程序公正等法治觀念、法治意識、法治規則,共同推進法治進程。

作為一位從事司法實務30餘年的一級大法官,更作為一位從未停止過思考與研究的學者型官員,沈德詠大法官對中國司法體制、中國刑事證據制度、中國少年司法乃至冤假錯案的防範機制,均有深入而全面的思考與研究,並且常有經典之作面世,產生了廣泛而積極的影響。

許多人可能還記得,沈德詠大法官4年前在人民法院報發表的《我們應當如何防範冤假錯案》一文所引起的熱議。當時,此文發表後,立即引起了軒然大波。但是,無論是質疑還是謾罵,不論是“兩可說”還是“功過論”,現在看來是多麼的幼稚甚至是如此的不值一提。不過,也因為這樣,才更加顯示了沈德詠大法官的深謀遠慮與高屋建瓴。

由此可見,好文章是永遠不怕質疑的,也永遠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同樣,真知灼見也永遠是引人關注與熱議的。於是,沈德詠大法官此次在濟南調研時所提出的主張,又一次引起了媒體及社會各界的共鳴。

鑑於上個月媒體報道的山東辱母殺人案所引出的輿情熱點,沈德詠大法官特別指出,近年來,人民群眾對法治和司法的關注度逐年提高,關注主體更加多元,關注焦點更加多樣,保護自身安全的訴求已經逐步上升到維護人格尊嚴的高度。這是法治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法治成果的一種體現。司法引發的一些輿情,成因十分複雜,司法機關必須反躬自省。

為此,沈德詠大法官提出要求,各級法院要充分認識到人民群眾法治理念的提升對司法公正提出的更高要求,在新媒體環境下,要更加積極主動聽取社會公眾意見,認真迴應人民群眾關切,以嚴謹的法理彰顯司法的理性,以練達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以平和的姿態體現司法的溫度,努力形成輿論與司法的良性互動,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讓人民群眾從內心認可並支持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的裁判。

尤其令人讚歎的是,沈德詠大法官還提出了情理法如何實現有機結合的現實問題。他說,人民法院要高度關注社情民意,將個案的審判置於天理、國法、人情之中綜合考量。我國有著數千年文化傳統,天理、國法、人情是深深紮根人們心中的正義觀念,蘊含法治與德治的千古話題。所謂天理,反映的是社會普遍正義,其實質就是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心所向關係到執政根基。法律在最大程度上體現了對社會正義的分配,一個案件的審判,首先要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正義;同時,要兼顧社會普遍正義。這體現了德治的要求,也體現了對民意的尊重,是講政治的表現。人情也是德治應有之義。講人情,不是要照顧某個人的私人感情,而是要尊重人民群眾的樸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訴求,司法審判不能違揹人之常情。實現法理情的有機結合,既要靠完備的法律制度,更要靠法官的經驗、智慧與良知。在刑事審判領域,無論是制定司法政策,還是辦理司法案件,都要統籌兼顧法律正義和社會正義,堅守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努力探討和實現法理情的有機結合。

沈德詠大法官在這裡提出的法理情如何實現有機結合的問題,看起來是對各級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實際上是對新媒體時代人民群眾關於社會公平正義訴求的迴應。因此,所謂法治公開課,其實就是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關注與感受。

可以說,在今天的中國大地,公平正義已經不僅僅是作為法律人的課題而受到關注,而是已經成了一個從政治到社會、從廟堂到坊間、從高官到百姓都在關注議論的熱點話題。為此,習近平總書記對全國政法工作提出要求,我們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於是,對公平正義的感受與關注就成了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

那麼,究竟什麼是公平正義?我們應當讓人民群眾感受什麼樣的公平正義?所謂公平正義,顧名思義就是公道平等的處理,就是正當合理的對待。從一般解釋來看,公平包含公民參與經濟、政治和社會其他生活的機會公平、過程公平和結果分配公平。而正義則包括社會正義、政治正義和法律正義等。公平正義是每一個現代社會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標,是衡量一個國家或社會文明發展的標準,是人類文明的標誌之一。習近平總書記對全國政法戰線所強調的公平正義,實際上主要是著眼於法律正義。

作為人類法律制度創設以來的一種基本價值,法律正義或者說司法正義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即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實體正義主要體現在實體法之中,體現在司法裁判的結論之中,構成一種對法官的實體性道德限制。而在程序正義的法律價值觀念中,其內容與裁判的結果或結論沒有直接的關係,它們體現於法律程序的設計以及司法裁判的過程之中,具有明確而具體且可操作的道德標準。

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多了還是少了?

在推進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中,著重強調“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我們應當倡導讓人民群眾從以下三個方面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是公平正義要讓人看得見。所謂“看得見的正義”,就是指程序正義,用通俗語言解釋就是要追求一種過程公平。沈德詠大法官要求法院要準確把握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尊重民意的關係,強調的就是獨立審判與尊重民意之間的相互關係。他認為,我們一方面要堅持依法獨立審判的司法原則,始終保持理性、客觀、冷靜的司法態度,對案件的處理做到實事求是,決不能做出違反事實和法律的裁判。另一方面要堅持司法的民主性,堅持司法的群眾路線,通過暢通司法公開的渠道,認真傾聽人民群眾訴求,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在人民群眾的參與、見證和監督下以真誠善意的態度,審慎行使司法審判權,努力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司法機關的公正無偏。正如沈德詠大法官4年前在《我們應當如何防範冤假錯案》中所說的那樣:“許多案件是否確為錯案姑且不論,但由於長期拖延,真相遲遲不予公佈,導致輿論譁然,讓法院極為被動,最終結果無論如何都難以贏得信任。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刑事審判要適應時代要求,注重司法全過程的公開,只要不涉及國家祕密、審判祕密、個人隱私以及重大商業祕密,就應當及時主動公佈真相,讓人民群眾用心中的那桿秤去衡量和評判。” 對此,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同志曾經提出了“三同步”的概念:要梳理有效引導社會輿論的理念,統籌好綜治資源和社會資源,要做到依法處置、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三同步”。毫無疑問,這都是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保障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與幸福感。熱點來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對熱點無動於衷或者是惱羞成怒;輿情來了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對輿情不做分析或者是不會應對。

二是公平正義要讓人聽得懂。法律不僅要讓人遵守更要讓人知曉,否則,法律就將成為紙面上的廢物、專家們的玩物。同理,正義不僅要讓人看得見,還要讓人聽得懂。為此,沈德詠大法官特別強調如何尊重民意的問題。他說,我們要堅決防止一強調獨立審判就不考慮人民群眾的期望和關切,一強調傾聽群眾呼聲就放棄獨立審判的原則和要求。在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中,司法一方面要聽取民意,尊重民意,另一方面又要研究輿情,引導輿論。我們的司法既要強調普遍正義,更要強調個案正義。於是,通過每一起個案的司法公開,通過每一次司法公開中的審理過程,通過每一次審理過程的規則闡釋與程序宣示,不僅是一種司法程序的展開,更是一種公平正義的展示。如此而來,司法公正才能真正體現在具體的司法過程之中,案件審理才能不會遊離於法定程序之外。因為司法權從本質上說,是法官運用審判權來適用法律解決個案糾紛。公民的權利和法律的價值正是這樣通過每一份司法判決得到具體確認和證明的。對每一位公民來講,抽象的公平正義就這樣在個案中生動而鮮活地體現為清晰具體的公平正義。但是,在現實中,每每遇到熱點案件,不是圍追堵截,就是封網刪帖,絲毫沒有考慮到這正是讓人民群眾感受公平正義的絕佳機會。當案情變成了輿情,執法部門就應該考慮人之常情;考慮了人之常情,就是關注尊重了社會民意;關注尊重了社會民意,就凝聚了社會共識。

三是公平正義要讓人摸得著。這裡指的是結果正義,也就是及時有效的正義。沈德詠大法官說,我們要始終堅持依法獨立公正審判,堅守司法公正的底線,通過公正高效的司法審判,讓人民群眾對司法裁判有更多信任感,對權利保障有更多獲得感,對法治建設有更多參與感。顯然,這種獲得感與參與感,就是一種情理法的有機結合。用現在的話說,就是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古人常說的 “天理、國法、人情”,既可能是指代表客觀規律的“天理”,也可能是指具有普遍意義的“常理”,還可能是指作為內在規律的“事理”,更可能是指作為一種道德觀念、倫理規則、價值取向的“道理”。公元三世紀,羅馬法學家龐波涅斯提出了一條著名的法律格言:“損人而利己乃違反衡平。”這一格言後來演化為“任何人都不得從自己的錯誤行為中獲利”,併成為民法中不當得利制度的理論基石。尤其是1889年美國裡格斯訴帕爾默案,可以說是19世紀涉及能否從自己的不當行為中獲利的經典案例。該案件的焦點問題是,帕爾默在殺死被繼承人之後能否按照遺囑內容繼承財產。按照美國紐約州遺囑法的相關規定,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遺囑,被遺囑檢驗法院檢驗後應該被遵照執行,但是帕爾默的謀殺行為使得按照遺囑內容遵照執行遺囑將導致不正義結果的出現。任何人不能從自己的錯誤行為中獲得利益,法官依此撤銷了紐約州高級法院的判決,剝奪了帕爾默的繼承權。所以,無論立法者還是適用法律的人,都需要既考慮“天理”,也考慮“人情”。

這種考慮,正是司法人員固有的一種以“正義、良心和公正”為基本原則的“衡平”藝術,也是一種讓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看得見、聽得懂、摸得著的過程。這個過程,就是不斷提高裁判水平、提升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力的過程,也是全社會樹立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觀念的過程,更是全民養成法治思維、弘揚法治精神、促進法治信仰的過程。

從這個意義上說,以重大、熱點案件而形成的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在我看來,無論是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範疇,公平正義猶如永恆的愛情一般,永遠是全社會的熱門話題。而在我們今天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公平正義就像陽光雨露一樣,作為法律追求的最高目標,作為法律進化的精神驅動力,不僅是一種需要,更是一種必要,每一箇中國人都渴望看得見、聽得懂、摸得著。多一些法治公開課,就可以讓公平正義落到實處,讓人民群眾得到好處。

沈德詠大法官的“防範”一文已經過去4年了。4年來,隨著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六中全會的召開,中國的法治建設和司法改革都在大踏步地前進,加強司法人權保障,堅持疑罪從無,實行證據裁判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堅決防範和及時糾正冤假錯案已然成為社會共識和時代強音。

於是,沈德詠大法官關於“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的主張與要求,再次吸引了全社會的關注目光與如潮好評。

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多了還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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