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多了一個“1”,10萬飛了,還被罰款

法律 劉鼕鼕 法制 社會 羅爺法律 2017-04-29

這是一則真實故事,為了方便區分,下面用到的都是化名哦

劉東東是一個老司機,平時呢,賺得不多,但是還算穩定,劉東東是個不甘於現狀的人,平時總想搞點事情,腦洞大開的他想賺點“外快”。

借條上多了一個“1”,10萬飛了,還被罰款

懷戀那個老司機只是司機的年代

他想到了民間借貸,從銀行貸款然後借給別人,賺取利益差價。有時候聰明反被聰明誤,劉鼕鼕就是典型例子。劉鼕鼕先從親戚朋友下手,和經常承包小工程的張北北建立起長期的借貸關係,劉鼕鼕從中間嚐到了甜頭。

這時候有人提醒劉鼕鼕,不要太相信張北北。劉鼕鼕也多了一個心眼兒,要求張北北找機關單位的人做擔保。

這難不倒張北北,他馬上就找到了在機關單位上班的王西西。一頓胡吃海喝之後,三人寫下了借條。王西西很義氣的為張北北做了擔保。借條上約定金額10萬元,月息三分。於2014年“1”月17日歸還。落款日期是2013年10月17日。沒有約定擔保時間和擔保方式。

借條上多了一個“1”,10萬飛了,還被罰款

最後,張北北逃跑了,劉鼕鼕找不到張北北,2014年12月5日,就將擔保人王西西告上了法庭。但是案子還沒有開庭,王西西就說劉鼕鼕的借條是偽造的,當時上面的日期是2014年1月17日而不是2014年11月17日,王西西申請司法鑑定,看看這兩個1是不是同一時間形成的。

大家是不是有疑惑,為什麼要鑑定這個日期呢?法律上規定沒有明確約定擔保方式的債權人應當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借條上多了一個“1”,10萬飛了,還被罰款

劉鼕鼕堅持自己沒改過借條,他也同意司法鑑定,如果造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經過幾個月的鑑定,結果出來了,劉鼕鼕慫了,經過詢問,劉鼕鼕認了自己修改了借條。最後法院對東東罰款2000

借條上千萬不要動手腳,現在的科學技術很很牛,不要耍什麼小聰明。打印的借條比手寫的好,不容易被篡改,你如果要寫借條,我們有專門的律師哦,可以私人定製的借條。點擊下方“瞭解更多”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