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法院:為公司擔保欠錢不還成老賴,看到請舉報

法律 珠寶 政法 社會 金水法院 金水法院 2017-09-14

金水法院:為公司擔保欠錢不還成老賴,看到請舉報

被執行人:楊代統

家庭住址:河南省許昌市禹州市迎下街古鈞臺迎下街34

身份證號:4110811984****0357

金水法院:為公司擔保欠錢不還成老賴,看到請舉報

被執行人:孫軍傑

家庭住址:河南省許昌市長葛市後河鎮白寨村6組

身份證號:4110821981****1239

執行依據文書:(2015)金民一初字第4637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57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基本案情:原告曹秋娥訴被告河南銘軒珠寶有限公司、孫軍傑、楊代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判決書判令河南銘軒珠寶有限公司償還原告曹秋娥借款本金25.6萬元及利息、違約金。被告孫俊傑、楊代統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該案執行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納入失信被執行人決定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後3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被執行人線索舉報電話:0371-63911557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