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樑溪法院“庭審大比武”獲好評

法律 刑法 樑溪 法制 新華網 新華網 2017-09-05

目前,無錫市正開展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庭審實質化大比武”活動,全市基層法院7起案件被列為庭審試點。9月1日,樑溪區人民法院開展了第五場大比武庭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劉某、申某詐騙案。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市長謝曉軍,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時永才,市國家安局局長馮進良參加活動,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國家安全局相關領導擔任評委,50餘名基層政法幹警參加旁聽。

在樑溪法院庭審現場,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某、申某冒充某公司員工,以推銷淨水器為名開展健康講座活動,要參會人員交納20元進行抽獎,中獎後再交納500元領取贈品富硒鍋,次日全額退款。劉某、申某將上述錢款全部退還後,謊稱還要以同樣方式贈送價值3000元的寒水石保健枕,騙得16名被害人近5萬元後逃匿。

庭審中,圍繞劉某、申某的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以及二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焦點問題,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兩被告人的三位辯護律師作了輕罪辯護。針對該案的發破案經過,法庭落實了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制度,一名公安民警作為偵查人員出庭作證,控辯審三方對偵查人員進行了交叉詢問,核實了兩被告人歸案情況,以及被告人劉某網購富硒鍋和保健枕的價值等關鍵問題。五個多小時的庭審後,合議庭經休庭評議,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劉某、申某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1年6個月,並處罰金3.5萬元、2萬元。

庭審結束後,評委們對庭審活動進行了充分評議,對控辯審三方的表現均給予了高度評價。評委們表示,以往刑事審判方式多以案卷為中心,法院審判權的行使流於形式。此次庭審,控辯雙方平等有效對抗,在認定證據、查明事實、公正裁判上發揮了實質性作用。一名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充分維護了被告人的質證權,確保了法庭準確查證證人證言的可靠性。

市中院相關人士表示,庭審實質化對查明真相有重要意義,有爭議的或者關鍵的證人應出庭作證,舉證質證不能走形式,並應當儘可能有辯護人蔘加。法庭舉證質證保障了對被告人審判的實質化,法庭當庭宣判體現了“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司法責任制改革要求。(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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