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娶”三女生四孩,高州法院判處被告人犯重婚罪獲刑'

"


"


一男“娶”三女生四孩,高州法院判處被告人犯重婚罪獲刑

法官釋法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故一方登記結婚後又與其他人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屬於犯罪行為,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案情回顧

2010年,被告人鄒某在廣州打工時認識了年輕貌美的彭某某,便展開了瘋狂的愛情攻勢,最終在2011年斬獲了美人心,與彭某某登記結婚,修成正果,並婚後生育一個女兒。然而,讓彭某某奇怪的是,被告人鄒某婚後一直都以各種理由,拒絕帶彭某某母女回老家,當被嚴加逼問時,被告人鄒某乾脆玩起了失蹤,讓人無從找尋。2017年,被迫無奈的彭某某幾經輾轉來到了被告人鄒某的家鄉,竟被告知鄒某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經“結婚”,並且兒子都將近20歲了。“自己被騙了!”這是彭某某當時的第一感覺。明明自己和鄒某親自到民政局領了結婚證的,怎麼鄒某在二十年前就結婚了?原來,早在1996年,被告人鄒某就與姚某某開始同居生活,但沒有辦理結婚證,並在1998年生育了兩個男孩。而在與彭某某結婚後,鄒某還隱瞞結婚的事實,與姚某某舊情復發,以夫妻名義在廣州某公司宿舍同居,在同事面前非常恩愛,讓人羨慕不已。傷心不已的彭某某無奈之下選擇了報警,而隨著公安機關的深入調查,竟又發現鄒某打著未婚的旗號,與另一名女子詹某某保持著婚外情,並在2015年生育一男孩。

法院裁決

高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鄒某無視國家法律,有配偶仍與姚某某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應予以刑罰。遂根據被告人鄒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被告人鄒某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法官提醒

在此情況下,法官提醒廣大女性,交友一定要謹慎,在婚前一定要對對方的身份、家庭、工作等狀況進行充分深入的瞭解,不能只聽對方的一面之詞,否則一旦陷入情感漩渦,最終受害的還是自己。一旦發現對方重婚或者詐騙,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來源:茂名日報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