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中院來木壘縣法院調研民間借貸案件審理情況

法律 農民 法制 時政 中新網移動版 2017-04-12

中新新疆網4月11日電(陳興梅)4月11日上午,新疆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谷湘雪帶領州法院民一庭審判員高俊、研究室助理審判員彭濤來新疆木壘縣法院調研民間借貸案件審理情況。木壘縣法院班子成員及審判、執行部門負責人蔘加了調研座談會。

座談會上,木壘縣法院副院長徐新紅向調研組一行彙報了該院民間借貸案件審理工作情況。徐福院長指出,近年來,木壘縣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逐年升高,受經濟下行壓力的影響,受理案件總體上呈現出案件數量增多、標的額升高及執行難度加大等現象,從案件主體上看,自然人放貸日益增多、趨於專業化,農牧民借貸案件增多,在審判實踐中存在案件事實認定難、借貸關係複雜、證據單一等問題。

院長阿達力就公職人員借貸情況向調研組一行進行了彙報。阿院長指出,在民間借貸案件審理執行中,木壘縣法院避免“單打獨鬥”,積極爭取縣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實現源頭治理,並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就一些典型案件利用巡迴審判之機進行以案釋法,以提高農牧民群眾的風險防控意識。

徐新紅副院長還對進一步加強民間借貸案件審理提出了兩點建議:一是從利息方面進行規制,二是從當事人主張期限上進行規制,從兩方面著手切實維護處於弱勢地位的農牧民群眾的利益。各審判、執行部門負責人也分別談了自己庭室在審理、執行民間借貸案件時遇到的實際問題和處理方法。

谷湘雪主任對木壘縣法院對此次調研做的充分準備表示肯定,她同時要求法官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要注重查清案件事實,尤其是年輕法官,不能僅憑單一的欠條或借條等證據來認定事實,對一些複雜案件要進行全方位、認真的思考、審理,避免機械辦案,給案件執行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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