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難”,妻來支援——林州法院成功執行和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林州 法律 王靜 法制日報 李靜 法制日報河南記者站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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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林州電(王靜 李靜)華燈初上,闌珊夜色,此時林州法院執行幹警拖著疲憊的身軀走出了審判大樓,他們臉上洋溢著幸福的微笑,又一起案件得以和解執行……原來,他們和解執行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被告李某於2014年3月18日、2018年2月18日分兩筆向原告共借到現金5500元,雙方並約定於2018年6月1日前歸還原告借款,後原告韓某多次找被告索要案款均未果,遂韓某訴至林州法院。2018年10月26日,林州法院判決被告李某給付原告韓某案款5500元。法院判決後李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雙方關係一度緊張,韓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幹警在家中找到李某後,看到其妻子身體不便生活存在一定困難,執行人員遂對其動之以理曉之以情講解說法,李某表示有和解的意願,但苦於沒有足額現金償還,此時,李某妻子當即表示願意為丈夫擔保還款,執行法官經過與申請人的溝通也得到了理解,就在被執行人家中氣氛和諧的達成了和解“被執行人李某當場給付3000元案款,並由妻子作為餘款的擔保人“。

此正是“恩恩怨怨此時了,妻子明理解夫“難“,該案件辦理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良好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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