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動態」機構數字上做減法 工作質效上做加法

法律 刑法 人力資源 政法 宣城檢察 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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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檢力資源配置,更好發揮檢察職能,2016年2月,寧國市院根據《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中央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有關精神,在上級院的支持下,率先對內設機構進行大部制整合,通過精簡優化的“物理合並”,產生了務實高效的“化學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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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工作需要,在機構數字上做減法

「基層動態」機構數字上做減法 工作質效上做加法

寧國市院將原有的15個內設機構整合為6個。在整合過程,保持“四個不變”,即機構職能定位不變,幹警現有職級待遇不變,對外工作聯繫和條線考核體系不變,對內案件流轉和監督關係不變。此外,細化幹警崗位職責內容、工作程序和業務範圍,理順關係、明確職責,嚴格杜絕相互推諉、扯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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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相關要求,合理配備員額檢察官

2016年10月,經過員額制檢察官遴選後,各內設機構在編在崗人數及檢察官人數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其中:刑事檢察部共有正式幹警11人,其中員額內檢察官6人;反貪局共有正式幹警8人,其中員額內檢察官6人;訴訟監督部共有正式幹警8人,其中員額內檢察官4人;業務管理部共有正式幹警6人,其中員額內檢察官3人;政治部共有正式幹警2人,不設員額內檢察官;綜合保障部共有正式幹警 13人,不設員額內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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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資源配置,在工作質效上做加法

通過機構瘦身整合,將更多的檢察人力資源配置在司法辦案一線,有效緩解了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實際問題。一是執法力量更加充實。例如:自偵案件不再細分反瀆、反貪,簡單案件偵辦多采取辦案工作組形式,疑難複雜案件偵辦則採取“大局”聯動,大大提高了辦案質效,2016年度職務犯罪偵結數為上一年度的200%。二是辦案責任制更加突出。例如:普通刑事案件經過業務管理部門受理分案後交由刑事檢察部主辦檢察官承辦,承辦人自受案起對該案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偵查監督、庭審監督全程負責,進一步壓實了員額內檢察官辦案責任。2016年審查批捕案件結案率(含去年結存案件)達100.8%,審查起訴結案率(含去年結存案件)達99.4%,合計結案數較2015年提升了39%。同時,主辦檢察官嚴格審查把關,2016年提請刑事抗訴案件數較2015年實現了零的突破,2017年一季度更是達到了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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