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以“派出所裡有人花錢就能撈人” 詐騙被刑拘

法律 法制 社會 中國新聞網 2017-06-15

中新網杭州6月14日電 (記者 張茵 通訊員 黃麗麗)為了還債,浙江男子洪某謊稱自己能幫人從派出所“撈人”出來,並向對方收取“疏通費”,最終人沒能撈出來,自己卻因涉嫌詐騙被浙江省台州市溫嶺警方刑拘。

日前,當地人應先生和朋友小李匆匆忙忙趕到溫嶺城西派出所報警稱被人騙了1萬元。原來兩天前,應先生的小舅子因涉嫌吸毒在家中被派出所帶走調查,應先生的岳母非常著急,讓他無論如何要找人“救”小舅子。

浙江男子以“派出所裡有人花錢就能撈人” 詐騙被刑拘

圖為:洪某與應先生的微信聊天記錄。 黃麗麗 攝

應先生找來朋友小李商量,小李情急之下想到了前幾天在一次酒局上認識的洪某。當時高談闊論的洪某聲稱自己曾在某派出所工作,在公安系統內“門路廣,關係硬”。應先生通過小李聯繫了洪某。

洪某說:“我裡面有人,花點錢,可以幫你撈人。”洪某稱需要15000元人民幣(下同)“疏通費”,不過應先生覺得錢有點多。經過討價還價,洪某同意“疏通費”少2千,變為13000元。應先生答應先給對方1萬,等人出來後再付3千。

當晚,應先生按要求將1萬元給了洪某。直到次日上午9點,應先生接到派出所電話通知,其小舅子已經被送拘留所。一家人這才發現被騙,交了錢後原本滿心期待,但最後等來的卻是一場空。

應先生馬上聯繫洪某要求退錢,但洪某仍辯稱:“人不可能去拘留所了,我還在走關係。”洪某堅決不退錢,無奈的應先生在朋友的建議報警。接到警情後,辦案民警當天夜裡便將詐騙嫌疑人洪某抓獲歸案。

經連夜審訊,犯罪嫌疑人洪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代騙取的1萬元其中8500元用於還信用卡,1500元用於自己消費。

據瞭解,洪某今年31歲,沒有工作,之前曾多次因吸毒和盜竊被當地警方處理過。“五進宮”的洪某自認對派出所相當熟悉,在各種場合聲稱自己“關係硬”。為了擴大“影響”,甚至謊稱自己曾經在某派出所上班,能“疏通”公安系統內部關係,一些不知情的朋友聽了後信以為真。實際上,此時的洪某已經負債累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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