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湄潭縣教育局原局長劉某受賄44萬元領刑3年

法律 法制 社會 環球網 2017-06-22

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私利——

受賄44萬元教育局長領刑3年

遵義市湄潭縣教育局原局長劉某,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賄賂共計44萬餘元。6月19日,經湄潭縣法院審理,劉某因受賄罪,被判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劉某在擔任湄潭縣教育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學生保險投保、教育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謝某、李某、金某、吳某等人現金共計44.8萬元。

法院認定,劉某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屬數額巨大。因劉某案發後積極退賠了全部贓款,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情節,法院當庭宣判劉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王剛 記者黃寶華 來源:貴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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