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東省環保廳巡視員王光和案一審開庭,被控受賄5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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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東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王光和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光和利用擔任山東省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在環保設備招投標、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8家單位或個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現金人民幣共計573萬元。被告人王光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退休三年多被調查

平心靜氣,頤養天年,是退休人員應有的常態。但不是人人都能實現。

2019年3月4日上午,山東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宣佈,已退休三年多的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王光和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原因為“王光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資料顯示:王光和,男,1955年4月生,漢族,山東淄博人,大學學歷,1978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省環保科研所副所長、工程師,省環保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處長,省環保局總工程師等職。2000年9月任省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1年5月任省環境保護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2014年3月任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2015年7月退休。

5月28日,山東省紀委監委再次發佈有關王光和的消息:日前,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對原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王光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光和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反生活紀律,對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山東省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光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在環保設備招投標中謀取私利

上午9時許,隨著莊嚴的法槌敲響,庭審正式開始,王光和犯罪的事實逐一呈現出來。

當庭出示的證據證實,2004年下半年,山東省環保局開發建設全省環保管理指揮系統,一科技公司法人代表找到分管負責人王光和,希望幫助其中標。

當時,工作人員經考察,向王光和推薦了大連另一家公司。但後來,王光和作為項目負責人力薦並最終拍板決定這家公司作為供應商。

2005年下半年,省環保局又從該公司直接採購了200臺環保設備。

2007年,王光和安排人員按照該公司生產的設備技術參數及功能製作招標文書,讓該公司中標了1275套環保設備。

2014年,王光和再次安排人員按照該公司研發設備的產品參數和功能製作招標文件,讓該公司中標了系統升級改造項目。

投桃報李。為感謝和繼續得到王光和對公司的幫助,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後的11年間,每年春節前後,都在高檔酒店請王光和及其妻子吃飯,同時,幾乎每次都給王光和送現金,從前兩年的一次5萬元,到後來的一次10萬元,再到一次20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2004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光和利用擔職務上的便利,為該公司在環保設備招投標方面提供幫助,收受對方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30萬元。這也是起訴書指控的8筆受賄事實中最多的一筆。

收受錢財過程中,王光和不是沒有擔心過,有時還像驚弓之鳥。

檢察機關當庭指控了一次王光和妻子以借款名義收錢及王光和與對方偽造還款銀行流水的經過。

2011年4月至6月,王光和妻子向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開口借錢,後者分兩次通過銀行個人賬戶向其轉賬40萬元、35萬元。到了2015年,王光和聽聞被人舉報,擔心75萬元的事情暴露,隨即與對方商定,讓其給自己75萬元現金,王光和再將錢存入對方銀行賬戶。

當庭認罪認罰

在省紀委的通報中,就指出,王光和濫用環保職權,謀取個人私利,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其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孫某請託王光和幫忙承攬省環保廳室外綠化工程項目,王光和同意,後孫某公司中標,該工程合同價款600餘萬元,可施工過程中,在王光和的幫助下,工程量追加至1400餘萬元。

對於本案的警示,公訴人指出,黨員幹部必須堅定理想信念,否則就會出大問題。被告人王光和正是理想信念滑坡,導致精神上失去了支柱,生活上腐化墮落,經濟上貪念滋生,必然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時應看到,領導幹部的家風,不僅關係自己的家庭,而且關係黨風政風。家風好,就能家道興盛、和順美滿;家風差,難免殃及家人、貽害社會。

王光和曾供述,自2014年組織函詢後,他因害怕組織調查,還企圖用偽造還款記錄的方式來掩飾自己的罪行。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王光和在最後陳述時,幾度哽咽,深深懺悔,他承認,隨著職務升高,卻放鬆了思想,在利益面前,忘記了黨紀國法,一次又一次用手中職權,為身邊的企業老闆謀私利,自己反而覺得收錢是應該的,今天走上被告席,是罪有應得。希望自己的教訓告誡後人:無論何時何地,何種情況下,都不能觸碰法律和黨紀紅線。王光和當庭表示,自己真誠認罪、認罰。

社會各界群眾共計40餘人旁聽了庭審。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全程參與案件辦理,並進行庭審觀摩指導。

庭審於11時13分結束,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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