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無可恕!死刑

法律 刑法 上海 杭州 冰箱 杭州交通91.8 2019-07-07

本文為杭州交通91.8綜合發佈

來源:中國新聞網(cns2012 )綜合新京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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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5日上午10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上訴一案(“殺妻藏屍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對朱曉東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朱曉東及其辯護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宣判。

楊敢連將女兒楊儷萍照片存在ipad裡。

案情回顧

殺妻藏屍冰櫃3個多月後自首

這起引發輿論關注的案件發生在2016年10月17日上午。

根據一審判決書披露,當日,朱曉東在家用手扼住妻子楊儷萍的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朱曉東又將楊儷萍的屍體藏匿於家中冰櫃,直到2017年2月1日才將此事告知自己父母,並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對於作案原因,據一審判決書介紹:系婚姻家庭矛盾引發。

案發過去近33個月,對於女兒被女婿殺害的事實,楊敢連表示,至今都無法接受。

據楊敢連回憶,楊儷萍與朱曉東於2015年12月31日登記結婚。在得知小兩口湊不出婚房裝修錢時,楊敢連拿出了10萬元幫助,兩人在2016年5月28日舉辦婚禮。

然而,婚後的生活卻不如人意。據楊敢連介紹,婚後月餘,女兒楊儷萍發現丈夫有了婚外情,並已與第三者交往半年。事發後,朱曉東承諾不再犯並寫下保證書。

但事情並沒有打住。一審判決書顯示,朱曉東在庭審中供述,2016年8月,朱曉東再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

“其實他們的矛盾一直存在,這些都助長了朱曉東殺人的念頭。”楊敢連說。朱曉東在庭審時供述:事發當天早上,他與楊儷萍發生口角,繼而將其掐死。並用被單包裹後藏於家中冰櫃。

被害後,楊儷萍的屍身藏在冰櫃中3個多月。據楊敢連介紹,之所以家人沒能第一時間意識到女兒出事,是因為朱曉東在事發後的三個多月裡,冒充楊儷萍的身份,借微信與家人和朋友保持聯繫。此外,據被害人楊儷萍方代理律師樊顒介紹,期間朱曉東私下裡轉移楊儷萍個人資產數萬元,且透支了幾張信用卡。

據一審判決書介紹,作案後,朱曉東使用被害人錢款、身份證,多處旅遊、與異性開房約會等,肆意揮霍享樂,無悔罪表現。

直到2017年2月1日,因楊敢連60歲生日請兩人回家團聚,朱曉東才意識到事情瞞不住了,就向自己父母坦白行凶事實。

當天,在父母陪同下,朱曉東向當地公安機關自首。也是在自己60歲生日之際,楊敢連接到了女兒出事的消息。

2018年12月13日,被害人父親楊敢連在二審開庭前接受採訪。

一審判決死刑 朱曉東認為法院忽視自首情節

2017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朱曉東提起公訴。同年11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到2018年8月23日,該案等來了一審宣判。

一審判決結果顯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處罰。本案雖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且朱曉東自首,但朱曉東犯罪性質惡劣,作案後長時間藏匿被害人屍體。

對此,上海二中院認為,朱曉東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故依法對朱曉東不予以從輕處罰。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然而,面對死刑的結果,據律師樊顒回憶,被告人朱曉東認為法院忽視了自己的自首情節,並在宣判當天下午提出上訴申請。

被害人父親楊敢連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庭二審

二審開庭

朱曉東辯方:被告人系自首,建議從輕處罰

2018年12月13日上午,該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中,朱曉東上訴辯稱其並非預謀殺人,系自首,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對於朱曉東提出達到自首情節,樊顒解釋,從一審判決書來看,上海二中院已經在量刑時對自首情節予以考慮,但出於朱曉東犯罪性質惡劣,作案後長時間藏匿屍體等行為,因此仍給出死刑判決。

至於是否為非預謀殺人,在樊顒看來,朱曉東作案前曾購買書籍《死亡解剖臺》,並在案發當天購買攝像頭等,此類行為難證其非預謀殺人。

此外,據媒體報道,在二審現場,朱曉東一方辯護人提交了一組楊儷萍的微博作為新證據。辯護人認為,本案屬於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發的突發性犯罪,且楊儷萍生活中偶有厭世等極端情緒。朱曉東系自首,認罪悔罪,建議對朱從輕處罰。

對此,檢察機關在庭審中迴應,辯護人提供的新證據與本案事實之間缺乏關聯,且由幾條微博推斷楊儷萍的行為也缺乏客觀證據。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受害人楊儷萍身前居住的臥室

事件時間軸

2015年12月10日

朱曉東與被害人楊儷萍登記結婚,共同居住於上海虹口。

2016年年中

楊儷萍發現朱曉東和其他女人有來往,兩人大吵一架。

2016年8月25日

朱曉東和楊儷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朱曉東說,楊儷萍在民政局“以死相逼”,手續沒有辦完。

2016年8月28日

朱曉東從網上訂購一批書籍,其中一本名為《死亡解剖臺》。書中描述有冰箱藏屍的片段,與其後來的藏屍手法極為相似。

2016年10月15日

兩人前往杭州旅遊,因為沒有訂到滿意的酒店,楊儷萍心存不滿;返程時,朱曉東沒有買到高鐵票,又引發兩人的第二次爭吵。

2016年10月17日

朱曉東在家中和妻子楊儷萍發生爭吵,用雙手扼住楊儷萍頸部,導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之後,朱曉東用一塊紅色床單包裹住楊儷萍的遺體並放在家中冰櫃底部。當晚,朱曉東購買攝像探頭,安裝位置正對著冰櫃。

此後的105天中

朱曉東一人分飾兩角,模仿楊儷萍的語氣發朋友圈、在微信上與楊儷萍的親友進行文字互動。他還用楊儷萍的信用卡多處旅遊、與異性開房約會。

2017年2月1日

朱曉東將殺害妻子楊儷萍一事告知自己的父母,並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2017年8月3日

該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被告人朱曉東當庭承認自己殺害了妻子。

2018年8月23日

上海“殺妻藏屍案”宣判,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當天下午,朱曉東提出上訴申請,並更換代理律師。

2018年10月24日

楊儷萍父親收到律師通知,由於朱曉東方面提供了新的證據,原定於10月29日的開庭二審延後。

2018年12月13日

該案件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未當庭宣判。

2019年7月5日

上海殺妻藏屍案二審宣判

罪無可恕!

不判死刑對不起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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