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非同尋常的命案,大法官與大檢察官同時出庭!

法律 刑法 崔智友 法制 社會 昌邑市檢察院 2018-12-17
這起非同尋常的命案,大法官與大檢察官同時出庭!

圖片來自網絡,與正文無關

持斧入室砍傷三人

2018年8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二審上訴案,案件上訴人名叫鄧如益,廣西南寧橫縣馬平村人。

2016年12月4日晚7時左右,鄧如益持斧頭闖入鄰居鄧某的家中,砍傷鄧某的妻子馬某和鄧某的兩個孫子。

由於傷口過深、失血過多,鄧某的兩個孫子搶救無效死亡,馬某雖經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但左眼因為被砍造成了機械性損傷,已經失明。

據鄧某的孫女小蓮(化名)回憶,事發時她正在家裡的天井處洗衣服,兩個弟弟在屋內看電視,奶奶馬某在躺椅上睡著了。

晚上7時左右,小蓮看到鄧如益拎著一把斧頭從她家二樓走了下來,鄧如益從馬某身後跨過,徑自走向客廳。小蓮機智地躲進了身後的房間裡。等鄧如益走後,小蓮出來發現奶奶和兩個弟弟已經倒在血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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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娛樂場所引發爭執

馬平村是一個擁有上千年曆史的古老村莊,民風一向淳樸,村子是一個鄧姓大家族,5000多人都姓鄧。鄧某告訴記者,雖然他和鄧如益家並非近親,但幾代人相處一直很融洽,多年來相安無事。

兩家人的矛盾,是從2015年年底開始的。

當年,為了維持生計,鄧如益用打工賺來的十多萬元錢在自家建了一個娛樂場所,場所中設有麻將桌、檯球桌和兒童遊樂設施等。

因兩家僅一牆之隔,娛樂場所建成後,一天到晚的嘈雜聲影響了鄧某一家人的休息。所以,雖然娛樂場所為鄧如益帶來了可觀的收入,但也令兩家人從此摩擦不斷。

事發之前兩家人共爆發過三次衝突。前兩次,在村支書的調解下,以及鄧如益主動給鄧某兒子一點費用示好,衝突得以結束。而造成這次悲劇的主要原因,是兩家人的第三次衝突。

2016年11月26日,鄧如益發現自家娛樂場所的大棚又被人扔石頭,便跑到屋頂大罵,這時,剛喝了酒的鄧某兒子認為鄧如益是在罵自己,便衝進鄧如益家中打砸一番,掀翻娛樂設施、趕走正在打牌的人。

兩人爆發了激烈的爭吵,雖然在民警和村幹部的勸說下,爭吵最終停息,但這次爭吵卻在鄧如益心裡埋下一顆報復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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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報復闖進鄰居家

鄧如益對記者說,他想等娛樂場所賺錢後做個試管嬰兒,要個兒子,因為在馬平村,傳宗接代、重男輕女的觀念普遍存在,自己和前妻只有一個女兒,現任妻子一直未生育,這是他心中的一個痛。

鄧如益說,在這次衝突中,鄧某兒子不僅打砸娛樂場所,令自己的娛樂場所開不下去,還侮辱他沒有兒子,嘲笑他“絕後”。正是這些話刺痛了鄧如益,引發了鄧如益的報復心理。

2016年12月4日,看到鄧某兒子和兒媳外出打工,鄧某也沒在家,家裡只剩馬某和三個孩子,鄧如益認為時機來了。晚上7時左右,他從自家房頂翻到鄧某兒子家的房頂,進入家中,殺害了鄧某的兩個孫子,將馬某砍成重傷。

作案後,鄧如益給橫縣公安局110中心打了電話報警自首。

大法官和大檢察官同庭履職

2017年8月,鄧如益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2018年3月,南寧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鄧如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鄧如益不服,向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這起案件中,被告人鄧如益造成兩死一傷,屬於重大刑事案件,同時,鄧如益傷害的是婦女兒童,也屬於從重處罰的情節。

鄧如益的辯護人稱,本案是由鄰里糾紛引發的案件,且鄧如益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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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級大法官 黃海龍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級大法官黃海龍親自擔任了這起案件的審判長。閱卷時,黃海龍發現,雖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還有一些細節存在疑點,鄧如益的作案工具斧頭的手柄上檢出混合DNA。

為了排除合理懷疑,堅持最嚴格的證據標準,強化庭審的實質性,庭審中,法庭通知南寧市公安局法醫出庭接受質詢。

法醫在法庭上解釋說,這可能是因為鄧如益在打擊被害人的過程中,手上黏附微量的被害人血樣,鄧如益在握斧頭的過程中,被害人的血樣轉移到斧頭柄上,所以斧柄上檢出混合DNA。

這起非同尋常的命案,大法官與大檢察官同時出庭!

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崔智友

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崔智友也出庭履行職務。他表示,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這是司法體制改革責任制的要求。

終審判決

這起非同尋常的命案,大法官與大檢察官同時出庭!

來源:CCTV今日說法

2018年8月28日,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共有兩個爭議焦點:一、被害人有沒有過錯?案件是由鄰里糾紛引起,是否可以對鄧如益從輕處罰?二、鄧如益有自首行為,是否可以對鄧如益從輕或減輕處罰?

崔智友認為,三名被害人與鄧如益並無糾紛和矛盾,且鄧某兒子是否有過錯與本案無刑法上的關聯,鄧如益本人也承認,三名被害人與他並無糾紛和矛盾。

崔智友同時認為,鄧如益傷害的是婦女兒童,犯罪情節惡劣、主觀惡性極大,自首情節也不足以對他從輕處罰。

經過3個多小時的開庭審理,審判長宣佈休庭。

2018年9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對鄧如益上訴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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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社全媒體採編中心出品

來源丨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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