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為何喚不醒酒駕者?'

法律 交通 轎車 刑法 永城 經濟 中原盾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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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死4傷。又是一場悲劇。又是酒駕惹的禍!

前不久,永城市的譚某(女,23歲,無業)、劉某(男,24歲,學生)、張某(女,21歲,永城市屬企業職工)3人,在永城市東城區吃飯、飲酒後,譚某駕駛轎車拉載劉某、張某離開。途中,在輕微剮蹭路邊停放的8輛轎車逃逸後,譚某的車輛又追尾撞擊一輛等待信號燈的轎車,致轎車燃燒,車內兩人當場死亡、1人受傷;肇事車內3人受傷。經檢測,譚某屬於醉駕。公安機關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肇事車內的譚某等3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人們的收入不斷增加,買車的人越來越多,但因酒後駕駛造成的悲劇,頻頻在我們身邊發生。酒後駕駛,已成為引發交通事故特別是惡性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

按說,我國對酒駕的查處和打擊力度不可謂不大,比如,全國各地警方經常性地開展查處酒駕專項行動。我國法律也對酒後駕駛設置了高壓線,比如對酒後駕駛,最高處罰是拘留、吊銷駕駛證並處罰款。201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駕從此被追究刑事責任。一些以身試法者或被拘留,或被判刑,受到了法律的懲處,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有所減少。

然而,形勢仍不容樂觀。目前,酒後駕駛以及由此釀成的悲劇還在不斷髮生。

那麼,高壓之下尤其是“醉駕入刑”已經實施8年,為何酒後駕駛還不斷出現呢?我想,除了一些人缺乏對法律的敬畏以外,還有僥倖心理在作怪。一方面,有的人覺得喝點酒開車不會出什麼事兒;另一方面,有的人覺得酒後駕駛不一定會碰見交警查車。

其實,這種僥倖心理真的要不得。一個例子就說明了這一點。一天晚上,王某和朋友聚餐喝酒,朋友們都勸他不要開車回家。王某覺得飯店離他家不過1公里且他要行駛的不是主幹道,不會碰見交警。結果,王某在途中遇到交警查酒駕。根據情節,王某被依法拘留。

其實,無論警方查處酒駕多麼嚴厲,他們都是為了我們每個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都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平安穩定。這種嚴更是一種愛。

酒駕和醉駕釀成的悲劇著實不少:有的家破人亡、有的終身殘疾、有的鋃鐺入獄,讓一些家庭陷入了無盡的痛苦。希望這些悲劇能喚醒那些心存僥倖者,不要碰觸法律的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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