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太偏心了,180萬拆遷款,憑什麼都給我哥”

法律 社會 君為情狂 君為情狂 2017-09-20

昨天一位浙江朋友,給小編分享了他了解到的一件事情,事情大概經過是這樣,90歲的老母親一個人在敬老院生活,原先有一套二層小樓,是老伴(已過世)的名字,已經拆遷了,拆遷款也打到老母親的賬上。老母親有一兒一女,其實平時女兒也有照顧母親,包括辦理拆遷事情,女兒都有出力,可是老母親認為這錢是她的,她要全部給她兒子。女兒一分錢沒有,就將老母親告上了法庭。90歲的老母親上了法庭,認為女兒不孝,她的錢,她有權利分配,最後的結果,經過協調,兒女都讓步,女兒獲得了20萬的拆遷款。

“娘你太偏心了,180萬拆遷款,憑什麼都給我哥”

剛聽到朋友說,確實覺得女兒不對,那麼大的年紀,還要將自己的親生母親告上法庭,但是後來想了很久,覺得做母親和兒子的,一樣有問題,而且還不小,理由如下:

一、老母親偏心。不管是兒是女,都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一塊蛋糕,還要眾人分一口,更何況還是這麼多的拆遷款,你可以把大部分給兒子,但是不能一點都不給女兒,畢竟女兒也照顧過你,更何況你的兒子,讓你90多歲了還住敬老院,在小編看來,也沒有多孝順。

“娘你太偏心了,180萬拆遷款,憑什麼都給我哥”

二、兒子太自私。180萬的拆遷款,並不是你一個人的,那是老母親、你和妹妹共同的財產,竟然想一個人全要,自己的親妹妹,分一點又會怎麼樣,畢竟也是一家人,太自私了,不顧一點親情。

“娘你太偏心了,180萬拆遷款,憑什麼都給我哥”

三、女兒的那份是該得的。按照法律法規,女兒本來可以得到30萬的拆遷款,但是最終女兒只要20萬,看得出來,這樣的女兒有情有義,我不認為在這件事情上,女兒犯了多大的錯,因為她也沒有辦法,如果不去爭取,一分錢都沒有,再說那是她本來就該得到的。

說得有點多了,總之一句話,一家人就應該和和氣氣,女兒有錯,但不是最主要的,作為老母親和兒子,一樣的有過錯,大家怎麼看待這件事情呢?歡迎大家在評論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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