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讓貪慾把你給綁架了,否則你的人生將會徹底失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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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讓貪慾把你給綁架了,否則你的人生將會徹底失去自由

撰文:主安

很多人認為,我沒犯法沒坐牢,我就是自由的。

我在家裡、在社會中沒有人管轄,我就是自由的。

在很多人的觀念意識中,只要有錢,有健康,在不違反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想幹嘛就幹嘛,想去哪就去哪,這就是自由。

事實上,這不是真正的自由,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這僅僅只是表面上的人身自由。

當然,這樣的自由可以讓你肆意放縱情慾,享受一切的罪中之享樂,也可以讓你在人前風光無限,私慾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

所以,賺錢,用追求來的財富,享受罪中的享樂,已經成為當今世界上絕大多數人為之終身奮鬥的目標。

過分對財富的追求,造成的後果就是:原本可以支配金錢的人,反而被金錢所支配。原本可以利用金錢的人,反而被金錢所利用。

用畢生的精力追求物質享受,整個人生都被貪愛錢財的慾望所支配,被物質所綁架,成為不折不扣的奴隸。

試想想,一個一輩子都圍著金錢和肉體私慾轉的人,整個的人生都被金錢和肉體私慾牢牢的套住,這樣的人哪來的自由呢?

所以,這種由金錢和放縱所帶來的所謂的“自由”,實際上已經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由了。

更可怕的是,這種所謂的“自由”,極有可能將人帶到通往毀滅深淵的道路上去。

因為,除了財富之外沒有別的追求的人,實際上就是在親手斷送自己尋求喜樂平安的自由、並且還有可能放棄選擇永生的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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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讓貪慾把你給綁架了,否則你的人生將會徹底失去自由

撰文:主安

很多人認為,我沒犯法沒坐牢,我就是自由的。

我在家裡、在社會中沒有人管轄,我就是自由的。

在很多人的觀念意識中,只要有錢,有健康,在不違反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想幹嘛就幹嘛,想去哪就去哪,這就是自由。

事實上,這不是真正的自由,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這僅僅只是表面上的人身自由。

當然,這樣的自由可以讓你肆意放縱情慾,享受一切的罪中之享樂,也可以讓你在人前風光無限,私慾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

所以,賺錢,用追求來的財富,享受罪中的享樂,已經成為當今世界上絕大多數人為之終身奮鬥的目標。

過分對財富的追求,造成的後果就是:原本可以支配金錢的人,反而被金錢所支配。原本可以利用金錢的人,反而被金錢所利用。

用畢生的精力追求物質享受,整個人生都被貪愛錢財的慾望所支配,被物質所綁架,成為不折不扣的奴隸。

試想想,一個一輩子都圍著金錢和肉體私慾轉的人,整個的人生都被金錢和肉體私慾牢牢的套住,這樣的人哪來的自由呢?

所以,這種由金錢和放縱所帶來的所謂的“自由”,實際上已經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由了。

更可怕的是,這種所謂的“自由”,極有可能將人帶到通往毀滅深淵的道路上去。

因為,除了財富之外沒有別的追求的人,實際上就是在親手斷送自己尋求喜樂平安的自由、並且還有可能放棄選擇永生的自由權利。

千萬別讓貪慾把你給綁架了,否則你的人生將會徹底失去自由

聖經中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就很明確的闡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聖經沒有記載財主犯了什麼大罪,只是記載那財主整天錦衣玉食吃喝玩樂,但結果當拉撒路在樂園躺在亞伯拉罕懷裡的時候,財主卻被下到陰間裡面了。

財主一生沒有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為什麼就會被下到陰間裡面呢?

原因很簡單,財主有錢,不用和拉撒路一樣每天被抬到人家的門口,等待人家吃剩的零碎充飢。

所以,財主這輩子用一生的精力賺錢,滿足自己的肉體私慾,卻忽略了靈魂的需求,這就是他最終在死後被下到陰間的一個最主要的因素。

主耶穌曾說過:人賺得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誠然,得不償失。

這也就是主耶穌之所以說“財主進天國,要比駱駝穿針眼還難”的主要原因了。

一個人若貪愛世界和享受,他的心思意念就會被世界所佔據,所捆綁和控制而失去自由。

就像是一個吸毒的人,因為無法擺脫賭癮的控制和捆綁而無法擺脫,他實際上就是一個不自由的人。

人活著,就需要物質來滿足肉體生命的需求,這一點無可厚非。

聖經也告訴過我們: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但偏偏有些人豐衣足食就是還不滿足,非要招惹上帝發怒。

以色列人在曠野,上帝降下嗎哪供應他們日用的飲食,但他們還不滿足,想吃肉。

上帝就藉著大風把成群的鵪鶉吹到以色列人的營地,滿足他們的私慾。

結果呢,肉在他們嘴裡還沒有嚼爛,災禍就來了。

因為貪心,忘了他們曾經多收的嗎哪,第二天就全都生蟲爛掉了。

他們還忘了耶和華不但是他們列祖的神,而且還是能夠用雲柱火柱和嗎哪來保護和餵養他們的神。

就因為他們將神、人和物質的排序本末倒置,導致他們當中“死了很多人”。

唐崇榮牧師曾經將神、人和物質做了這麼一個排序:神在人之上,人在物質之上。

意思就是說:神有足夠的權柄對人類進行管理,同樣,人也有足夠的權柄對物質進行支配。

但悲哀的是,不僅僅只是古時的以色列人,今天的人類也將這種正常的秩序給搞亂了,人在神之上,而物質則成為人之上的“大爺”。

原本應該受人支配的物質,因為成為人類畢生主要的追求目標,因此成為了剝奪人類思想自由的主宰。

而原本應該受到人類敬畏的上帝,卻成為很多人為了滿足肉體私慾、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保姆”。

這一切都是貪心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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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讓貪慾把你給綁架了,否則你的人生將會徹底失去自由

撰文:主安

很多人認為,我沒犯法沒坐牢,我就是自由的。

我在家裡、在社會中沒有人管轄,我就是自由的。

在很多人的觀念意識中,只要有錢,有健康,在不違反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想幹嘛就幹嘛,想去哪就去哪,這就是自由。

事實上,這不是真正的自由,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這僅僅只是表面上的人身自由。

當然,這樣的自由可以讓你肆意放縱情慾,享受一切的罪中之享樂,也可以讓你在人前風光無限,私慾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

所以,賺錢,用追求來的財富,享受罪中的享樂,已經成為當今世界上絕大多數人為之終身奮鬥的目標。

過分對財富的追求,造成的後果就是:原本可以支配金錢的人,反而被金錢所支配。原本可以利用金錢的人,反而被金錢所利用。

用畢生的精力追求物質享受,整個人生都被貪愛錢財的慾望所支配,被物質所綁架,成為不折不扣的奴隸。

試想想,一個一輩子都圍著金錢和肉體私慾轉的人,整個的人生都被金錢和肉體私慾牢牢的套住,這樣的人哪來的自由呢?

所以,這種由金錢和放縱所帶來的所謂的“自由”,實際上已經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由了。

更可怕的是,這種所謂的“自由”,極有可能將人帶到通往毀滅深淵的道路上去。

因為,除了財富之外沒有別的追求的人,實際上就是在親手斷送自己尋求喜樂平安的自由、並且還有可能放棄選擇永生的自由權利。

千萬別讓貪慾把你給綁架了,否則你的人生將會徹底失去自由

聖經中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就很明確的闡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聖經沒有記載財主犯了什麼大罪,只是記載那財主整天錦衣玉食吃喝玩樂,但結果當拉撒路在樂園躺在亞伯拉罕懷裡的時候,財主卻被下到陰間裡面了。

財主一生沒有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為什麼就會被下到陰間裡面呢?

原因很簡單,財主有錢,不用和拉撒路一樣每天被抬到人家的門口,等待人家吃剩的零碎充飢。

所以,財主這輩子用一生的精力賺錢,滿足自己的肉體私慾,卻忽略了靈魂的需求,這就是他最終在死後被下到陰間的一個最主要的因素。

主耶穌曾說過:人賺得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誠然,得不償失。

這也就是主耶穌之所以說“財主進天國,要比駱駝穿針眼還難”的主要原因了。

一個人若貪愛世界和享受,他的心思意念就會被世界所佔據,所捆綁和控制而失去自由。

就像是一個吸毒的人,因為無法擺脫賭癮的控制和捆綁而無法擺脫,他實際上就是一個不自由的人。

人活著,就需要物質來滿足肉體生命的需求,這一點無可厚非。

聖經也告訴過我們: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但偏偏有些人豐衣足食就是還不滿足,非要招惹上帝發怒。

以色列人在曠野,上帝降下嗎哪供應他們日用的飲食,但他們還不滿足,想吃肉。

上帝就藉著大風把成群的鵪鶉吹到以色列人的營地,滿足他們的私慾。

結果呢,肉在他們嘴裡還沒有嚼爛,災禍就來了。

因為貪心,忘了他們曾經多收的嗎哪,第二天就全都生蟲爛掉了。

他們還忘了耶和華不但是他們列祖的神,而且還是能夠用雲柱火柱和嗎哪來保護和餵養他們的神。

就因為他們將神、人和物質的排序本末倒置,導致他們當中“死了很多人”。

唐崇榮牧師曾經將神、人和物質做了這麼一個排序:神在人之上,人在物質之上。

意思就是說:神有足夠的權柄對人類進行管理,同樣,人也有足夠的權柄對物質進行支配。

但悲哀的是,不僅僅只是古時的以色列人,今天的人類也將這種正常的秩序給搞亂了,人在神之上,而物質則成為人之上的“大爺”。

原本應該受人支配的物質,因為成為人類畢生主要的追求目標,因此成為了剝奪人類思想自由的主宰。

而原本應該受到人類敬畏的上帝,卻成為很多人為了滿足肉體私慾、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保姆”。

這一切都是貪心惹的禍。

千萬別讓貪慾把你給綁架了,否則你的人生將會徹底失去自由

聖經有“貪心與拜偶像同罪”以及“貪財是萬惡之首”的警告章節。

當人將物質置於自己之上的時候,就是在將物質當成偶像來跪拜,並且甘願俯伏在物質的腳下,任由物質的鎖鏈將自己的心靈捆綁了。

當今為什麼有那麼多的娛樂場所夜夜爆滿呢?

就是因為他們的內心被各種各樣的慾望所充斥,對物質過分的追求而忽略對靈魂的呵護,導致心靈的空虛和狂躁,讓他們只能依賴紙醉金迷來麻醉自己。

他們真的很自由嗎?當然不是,用肉體的放縱來麻醉自己,恰恰說明他們無法擺脫這種生活模式的束縛。

就像是被囚禁在一個固定的狹小空間裡,讓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慢慢的,在這種迷茫而又混亂的環境中白白的被消耗。

讓自己的靈魂隨從撒旦的誘惑,在不知不覺間滑落到陰間。

以賽亞書57章17節是這樣說的:因他貪婪的罪孽,我就發怒擊打他,我向他掩面發怒,他卻仍然隨心背道。

所以,一個人如果貪慾無度,即便是遭到神的擊打管教,也是很難讓他回頭的,因為面前的這個花花世界實在太具有誘惑力了。

今生的驕傲,肉體的情慾,在貪心的人眼裡,要遠比靈魂的得救重要得多。

因為貪慾會讓人背離神的律例典章,畢竟,神與瑪門是對立的,人在做出最終選擇的時候,實際上已經註定了他是永生還是永死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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