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可否對上海迪士尼“禁帶食品”提起公益訴訟?'

迪士尼 上海 法律 蘇州 馮海寧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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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可否對上海迪士尼“禁帶食品”提起公益訴訟?

上海迪士尼樂園又一次因為其入園規定被告上法庭。2019年3月5日,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的大三學生小王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被告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提出兩點訴訟請求: 一、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二、請求上海迪士尼樂園賠償原告損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樂園外購買卻因被告不合理規則而被迫丟棄的食品費用,共計 46.3 元。(8月11日澎湃新聞)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還未判決,小王仍在耐心等待著判決結果。但從去年蘇州一律師提起類似訴訟的結果來看,小王等待的判決結果未必樂觀。據悉,蘇州律師訴訟請求之一就是確認被告“不得攜帶食品入園”的條款無效,但法院裁定對其起訴“不予受理”,該律師上訴至上級法院後,仍維持原裁定。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企業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被起訴人的經營方式已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

但輿論對於迪士尼“禁帶食品入園”的規定,基本形成了三點共識:一是,涉嫌霸王條款,違反我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二是,“禁帶食品”是為了在園內壟斷銷售高價食品牟取暴利。三是,不夠人性化,忽視了不同遊客對飲食不同需求,因為園內飲食相對單一。另外,迪士尼“搜包”行為也被認為侵權。而個別遊客提起訴訟,主要目的就是要糾正這種霸王條款,維護廣大遊客合法權益,這種努力值得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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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可否對上海迪士尼“禁帶食品”提起公益訴訟?

上海迪士尼樂園又一次因為其入園規定被告上法庭。2019年3月5日,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的大三學生小王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被告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提出兩點訴訟請求: 一、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二、請求上海迪士尼樂園賠償原告損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樂園外購買卻因被告不合理規則而被迫丟棄的食品費用,共計 46.3 元。(8月11日澎湃新聞)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還未判決,小王仍在耐心等待著判決結果。但從去年蘇州一律師提起類似訴訟的結果來看,小王等待的判決結果未必樂觀。據悉,蘇州律師訴訟請求之一就是確認被告“不得攜帶食品入園”的條款無效,但法院裁定對其起訴“不予受理”,該律師上訴至上級法院後,仍維持原裁定。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企業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被起訴人的經營方式已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

但輿論對於迪士尼“禁帶食品入園”的規定,基本形成了三點共識:一是,涉嫌霸王條款,違反我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二是,“禁帶食品”是為了在園內壟斷銷售高價食品牟取暴利。三是,不夠人性化,忽視了不同遊客對飲食不同需求,因為園內飲食相對單一。另外,迪士尼“搜包”行為也被認為侵權。而個別遊客提起訴訟,主要目的就是要糾正這種霸王條款,維護廣大遊客合法權益,這種努力值得讚賞。

消協可否對上海迪士尼“禁帶食品”提起公益訴訟?

但如果法院仍不支持小王的訴訟請求,不僅會打擊消費者信心,也會對這種霸王條款起到“固化”作用。因此,筆者以為,除了遊客起訴外,地方消保委甚至中消協有必要對迪士尼“禁帶食品”的規定進行審視,依法提起消費公益訴訟。因為上海迪士尼2017年11月就出臺了這種規定,每年遊客都在1000萬人以上,這意味著大量非特定消費者都因為該規定不得不在園內購買高價飲食,損害了廣大消費者權益。

如果消協就此提起消費公益訴訟,應該說實際效果會比公民個體訴訟好很多,原因是消協所擁有的社會資源比公民個人更廣,公益訴訟會得到法律、行政等方面支持;消協會對這項霸王規定的社會不良影響進行全面調查,有望取得有力證據;消協提起消費公益訴訟所產生的影響力也遠高於個人私益訴訟等,這些優勢都有助於打贏官司。自從法律授權消協公益訴訟資格以來,中消協、廣東消委會等已有成功案例。

如果說蘇州律師、法學學生小王對迪士尼“禁帶食品”規定提起訴訟,折射公民法律意識覺醒,是種小進步的話,筆者以為,如果消協對上海迪士尼樂園提起公益訴訟,將會前進一大步。如果消協能打贏這種官司,就有望讓上海迪士尼取消不合理規定。即使消協在這種公益訴訟中敗訴,也會對立法機構、上海迪士尼等方面帶來某些啟示和警示。所以,消協介入迪士尼“禁帶食品”規定無論成敗都有積極意義。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的確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但實施相關權利的前提是不違反國家法律,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從輿論對迪士尼“禁帶食品”規定的共識來看,該規定涉嫌違反我國相關法律。另外,所謂的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也未必有說服力,據說美國和法國的3處迪士尼樂園並無此條款,只有中國、日本的迪士尼樂園禁止攜帶食物,那麼,稱其為“國際慣例”無法服眾。希望有關方面迴歸客觀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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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可否對上海迪士尼“禁帶食品”提起公益訴訟?

上海迪士尼樂園又一次因為其入園規定被告上法庭。2019年3月5日,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的大三學生小王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被告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提出兩點訴訟請求: 一、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二、請求上海迪士尼樂園賠償原告損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樂園外購買卻因被告不合理規則而被迫丟棄的食品費用,共計 46.3 元。(8月11日澎湃新聞)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還未判決,小王仍在耐心等待著判決結果。但從去年蘇州一律師提起類似訴訟的結果來看,小王等待的判決結果未必樂觀。據悉,蘇州律師訴訟請求之一就是確認被告“不得攜帶食品入園”的條款無效,但法院裁定對其起訴“不予受理”,該律師上訴至上級法院後,仍維持原裁定。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企業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被起訴人的經營方式已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

但輿論對於迪士尼“禁帶食品入園”的規定,基本形成了三點共識:一是,涉嫌霸王條款,違反我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二是,“禁帶食品”是為了在園內壟斷銷售高價食品牟取暴利。三是,不夠人性化,忽視了不同遊客對飲食不同需求,因為園內飲食相對單一。另外,迪士尼“搜包”行為也被認為侵權。而個別遊客提起訴訟,主要目的就是要糾正這種霸王條款,維護廣大遊客合法權益,這種努力值得讚賞。

消協可否對上海迪士尼“禁帶食品”提起公益訴訟?

但如果法院仍不支持小王的訴訟請求,不僅會打擊消費者信心,也會對這種霸王條款起到“固化”作用。因此,筆者以為,除了遊客起訴外,地方消保委甚至中消協有必要對迪士尼“禁帶食品”的規定進行審視,依法提起消費公益訴訟。因為上海迪士尼2017年11月就出臺了這種規定,每年遊客都在1000萬人以上,這意味著大量非特定消費者都因為該規定不得不在園內購買高價飲食,損害了廣大消費者權益。

如果消協就此提起消費公益訴訟,應該說實際效果會比公民個體訴訟好很多,原因是消協所擁有的社會資源比公民個人更廣,公益訴訟會得到法律、行政等方面支持;消協會對這項霸王規定的社會不良影響進行全面調查,有望取得有力證據;消協提起消費公益訴訟所產生的影響力也遠高於個人私益訴訟等,這些優勢都有助於打贏官司。自從法律授權消協公益訴訟資格以來,中消協、廣東消委會等已有成功案例。

如果說蘇州律師、法學學生小王對迪士尼“禁帶食品”規定提起訴訟,折射公民法律意識覺醒,是種小進步的話,筆者以為,如果消協對上海迪士尼樂園提起公益訴訟,將會前進一大步。如果消協能打贏這種官司,就有望讓上海迪士尼取消不合理規定。即使消協在這種公益訴訟中敗訴,也會對立法機構、上海迪士尼等方面帶來某些啟示和警示。所以,消協介入迪士尼“禁帶食品”規定無論成敗都有積極意義。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的確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但實施相關權利的前提是不違反國家法律,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從輿論對迪士尼“禁帶食品”規定的共識來看,該規定涉嫌違反我國相關法律。另外,所謂的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也未必有說服力,據說美國和法國的3處迪士尼樂園並無此條款,只有中國、日本的迪士尼樂園禁止攜帶食物,那麼,稱其為“國際慣例”無法服眾。希望有關方面迴歸客觀理性。

消協可否對上海迪士尼“禁帶食品”提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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