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教職工募捐不能止於責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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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百色市田陽高中的老師們收到學校的通知,稱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學校將開展“獎教助教基金”募捐活動,每位教職工至少捐款100元,上不封頂。有老師認為,學校強制募捐,做法不妥。對於強制募捐一事,百色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過初步瞭解,確認系田陽高中錯誤理解了該份倡議書,目前,已經責令該校立刻整改。(9月3日《南國早報》)

在第35個教師節來臨之際,為了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風氣,給獲得表彰的優秀教師一定的經濟獎勵不僅應該,而且必要,但是如果通過強制每位教職工募捐來湊這筆獎金,顯然違背了慈善的本意,引發爭議在所難免。

報道中提到,百色市獎教助教基金是今年6月份啟動的一項公益活動。目前,募集的資金主要來自財政和愛心企業,共計約3400萬元。該資金將用於老師的獎勵、培訓等事宜。但是通過募捐的辦法來獎勵優秀教師,這種“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獎勵辦法,既讓捐款的教職工感到不爽,也會讓被獎勵的教師感到不適。因為這筆錢不是每一個人心甘情願掏的,被獎勵的教師拿到的“獎金”裡本身也有自己捐的錢,這是一種什麼滋味?

一般來說,慈善募捐是針對遇到天災人禍或重大疾病的特殊困難群體的一種救濟方式,用募捐來的錢獎勵教師,有點名不正言不順。獎勵優秀教師,是一種政府行為,從道理上說應該由政府財政買單,如果地方經濟困難,拿不出這筆錢,也大可不必打腫臉充胖子,可以採取傳統的精神獎勵的辦法。

再說,既然是募捐,就必須遵循兩個基本原則:一是捐與不捐純屬自由,任何人或組織都無權強制別人捐款,對每一個教職工來說,捐是情分,不捐是本分。二是捐多捐少純屬自願,任何人或組織都無權規定捐款數額。要求教職工每人捐一百元顯然是沒有道理的,這種做法肯定會受到廣泛質疑。教師節獎勵受表彰的優秀教師是好事,對教職工個體而言,100元不算多,可是百色市田陽高中卻強制每位教職工募捐來湊獎金,結果引起教職工強烈反彈,好好的一本經就這麼給校領導念歪了。

其實,現實生活中的愛心募捐活動跑偏的例子太多太多。比如在一些地方政府或教育部門組織的愛心捐款活動中,組織者一邊在佈置募捐任務時反覆強調“本著自願原則”,堅決不允許強制募捐,一邊又規定具體“參考標準”,以防止捐款任務落空,這是不是很搞笑?有的地方乾脆規定,機關幹部按照行政職級、學校教職工按照崗位職稱,明確捐款數額,職級、職稱越高,捐款數額越大,這種變味的慈善募捐活動,我們見得還少嗎?

強制教職工募捐100元獎勵優秀教師一事不能止於責令整改,面對洶洶輿情,希望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認真總結反思經驗教訓,規範各類募捐活動,還要對有關責任人啟動問責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

文/維揚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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