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全面清理整頓商業辦公項目

城市規劃 房產 中國經濟網 2017-05-20

隨著樓市調控政策的進一步深化,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嚴格整頓商業地產。近日,上海市住建委發佈《關於開展商業辦公項目清理整頓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將全面清理整頓“類住宅”。

《意見》指出,首先,上海市將停止審批公寓式辦公項目、重新審核尚未上市銷售項目;其次,對已批未建的項目,要重新審圖,發現違反規範和標準的,應依法予以撤銷調整,符合規範和標準後,再核發規劃、施工許可證。

上海市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上海部分商業辦公項目在開發過程中,不按規劃批准的使用性質進行建設,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設施設備,擅自將房屋規劃用途由辦公改為居住,形成了所謂的“類住宅”。“類住宅”嚴重違反規劃建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在城市規劃和功能佈局、房地產市場秩序、人口管理、社會治理等方面產生了較大的危害。今年初,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對商業辦公項目進行清理整頓,堅決遏制並杜絕將商業辦公項目違法改為住宅的現象。對於已建未售項目,從房型設計及水、電、燃氣配套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建設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應責令整改,經相關部門聯合驗收通過後方可銷售;在項目交付使用前,相關部門要再次聯合驗收,不符合商業辦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辦理房屋交易登記手續。

對於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項目,要按照商業辦公房屋功能進行全面整改,由相關部門聯合驗收,不符合商業辦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辦理房屋交易登記手續。對銷售中開發企業存在誤導行為的,要支持購房人依法維護合法權益。整改符合規定的項目中有剩餘未售房源的,可繼續按商業辦公房屋對外銷售,同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出租。

對已交付入住的項目,從嚴管控,相關信息記入房屋交易登記信息系統。開發企業和業主承擔整改責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責任;各區要加強安全管理,督促開發企業開展消防安全等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商業辦公房屋不得在人口戶籍、入學、公用事業收費等方面參照住房執行。

據統計,上海全市納入本次清理整頓的商業辦公項目近1700萬平方米。《意見》明確,以開發企業作為整改責任主體,並提出了分類整頓措施。對於尚未入住的約1200萬平方米房屋,若在建設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開發企業要自行整改,通過項目所在區組織的聯合驗收後,方能繼續辦理竣工驗收、銷售、房屋交易登記等手續。對於已實際入住的約500萬平方米房屋,其相關信息將記入房屋交易登記信息系統。實際用於居住的,開發企業和業主承擔整改責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未按照規定整改存在插層等違法建築的,將在房屋登記時予以註記,限制交易。

上海市相關負責人同時指出,解決好住房問題,關鍵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個定位,堅持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房地產市場體系“兩大體系”、“三個為主”、“四位一體”的原則,完善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當前重點是規範商品住房銷售秩序。要嚴厲打擊炒賣房號、變相漲價等違規行為,對涉嫌違規的房地產企業和房地產中介,一經查實,從嚴處理。要在加大住房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力度的同時,切實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增強有效供給。此外,上海還要健全房屋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強各類房屋的統一管理,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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