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住宅商用”亂象,濟南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排查'

濟南 城市規劃 裝修 法律 海報新聞客戶端 2019-07-29
"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7月26日訊(記者 張穩) 26日,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關於規範“住宅商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再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濟南各區縣在本意見公佈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對本轄區內“住宅商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底數,建檔成冊。要制定專項治理方案,實行銷號處理,對存量非法“住宅商用”限期退出。

《實施意見》提出,規範“住宅商用”程序,必須按照《物權法》規定,向全體有利害關係的業主詳細說明情況,告知可能帶來的危害或影響,同時向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全體有利害關係的業主書面同意後,對住所(經營場所)產權權屬、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做出符合事實和規定的承諾,方可憑住所(經營場所)承諾書,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加強事中事後監督管理,《實施意見》提出,科學規劃社區商業用房,開發建設單位在開發新建小區時,應當合理配置小區居民所需的公共配套設施,滿足居民的日常消費需要。依法對建築物的規劃使用性質做出認定。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對沿街建築物門窗變更行為的監管和違反城市規劃的建設行為的查處。對擅自進行臨街建築物外部改造裝修、變更臨街門窗、私搭亂建、私設牌匾等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

依法查處非法“住宅商用”行為,《實施意見》提出,“住宅商用”問題處理實行屬地管理。各區縣政府為“住宅商用”問題處理工作責任主體,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建立“住宅商用”巡查監督機制,同時與與區縣相關部門建立“住宅商用”問題發現處理聯動機制。建立“住宅商用”信用約束機制,督促非法“住宅商用”市場主體或業主糾正違法行為。

建立存量非法“住宅商用”退出機制。各區縣政府要在本意見公佈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對本轄區內“住宅商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底數,建檔成冊。要制定專項治理方案,實行銷號處理,對存量非法“住宅商用”限期退出。各區縣政府要定期對“住宅商用”市場主體開展專項檢查,對未取全體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擅自“住宅商用”的,各區縣政府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取締。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