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失控,飛踹行駛中的公交車司機 獲刑二年'

長沙 鄭濤 交通 不完美媽媽 紅網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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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9月3日訊(記者 鄭濤 實習生 胡豔 )5月2日14時許,長沙市民劉某乘68路公交車去會朋友,他一上車就坐在愛心專座上。公交車行駛途中,陸續有幾名老人上車,劉某視而不見,老人們步履蹣跚往車廂裡走。一個剛隨母親上車的幼兒,站立不穩,司機胡師傅禮貌提示愛心座上的劉某,讓個座或者是跟小孩同坐。見劉某充耳不聞,司機再次示意,那是愛心座,請讓給需要的人。劉某發怒。

當公交車行駛至桔園立交橋上環島馬路時,劉某暴怒,左腳飛踹司機胡師傅緊握方向盤的右手。胡師傅猝不及防,滿車50餘名乘客受到驚嚇!

胡師傅立即剎車將車停穩,並掏出手機撥打110報警。劉某縱身一躍,跳窗逃跑。胡師傅被踹之後,右手肘開始浮腫,他沒有繼續行駛,而是將車停在路邊,讓乘客改乘下一輛68路公交車。接警警察通過警務系統,找到劉某家中,在外聚會的劉某在家人的勸說下,回家向警方自首,其家人也向胡師傅賠償,得到胡師傅諒解。

9月2日,劉某案在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毆打駕駛員,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予處罰。案發後,劉某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有悔罪表現,依法可以減輕處罰。綜合本案查明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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