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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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場監管網訊(www.hnscjgw.com 近日,市民時先生在《中國食品安全網》投訴平臺反映,他於2014年3月在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簡稱“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的金駿眉銀駿眉茶葉過期,與賣方利群長江購物廣場溝通未果,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起訴至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要求退還茶葉貨款6400元,並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賠償6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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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場監管網訊(www.hnscjgw.com 近日,市民時先生在《中國食品安全網》投訴平臺反映,他於2014年3月在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簡稱“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的金駿眉銀駿眉茶葉過期,與賣方利群長江購物廣場溝通未果,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起訴至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要求退還茶葉貨款6400元,並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賠償64000元。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購買茶葉現場圖片(時先生提供)

事件回顧

據時先生回憶,他當時選購了散裝金駿眉和銀駿眉兩種茶葉,共12盒,總價為6400元,由於店內庫存不夠,店員從其他店鋪調貨過來,包裝好後交給時先生。後由於茶葉灰塵較多,時先生查看了用於貯存茶葉的玻璃罐,玻璃罐所示金駿眉和銀駿眉茶葉的生產日期均為2012年6月9日,保質期為18個月,則兩款茶葉的過期時間均為2013年12月9日,而時先生購買茶葉時為2014年3月19日,距離標籤標註的過期時間已過去4個月。所以時先生認為賣方售賣過期食品,應對消費者做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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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場監管網訊(www.hnscjgw.com 近日,市民時先生在《中國食品安全網》投訴平臺反映,他於2014年3月在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簡稱“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的金駿眉銀駿眉茶葉過期,與賣方利群長江購物廣場溝通未果,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起訴至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要求退還茶葉貨款6400元,並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賠償64000元。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購買茶葉現場圖片(時先生提供)

事件回顧

據時先生回憶,他當時選購了散裝金駿眉和銀駿眉兩種茶葉,共12盒,總價為6400元,由於店內庫存不夠,店員從其他店鋪調貨過來,包裝好後交給時先生。後由於茶葉灰塵較多,時先生查看了用於貯存茶葉的玻璃罐,玻璃罐所示金駿眉和銀駿眉茶葉的生產日期均為2012年6月9日,保質期為18個月,則兩款茶葉的過期時間均為2013年12月9日,而時先生購買茶葉時為2014年3月19日,距離標籤標註的過期時間已過去4個月。所以時先生認為賣方售賣過期食品,應對消費者做出賠償。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金駿眉茶葉標籤信息 圖片顯示生產日期為2012年6月9日

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9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據判決書顯示,2014年3月19日,時先生在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了茶葉,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給時先生出具了購物發票,因此,雙方的買賣合同關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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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場監管網訊(www.hnscjgw.com 近日,市民時先生在《中國食品安全網》投訴平臺反映,他於2014年3月在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簡稱“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的金駿眉銀駿眉茶葉過期,與賣方利群長江購物廣場溝通未果,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起訴至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要求退還茶葉貨款6400元,並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賠償64000元。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購買茶葉現場圖片(時先生提供)

事件回顧

據時先生回憶,他當時選購了散裝金駿眉和銀駿眉兩種茶葉,共12盒,總價為6400元,由於店內庫存不夠,店員從其他店鋪調貨過來,包裝好後交給時先生。後由於茶葉灰塵較多,時先生查看了用於貯存茶葉的玻璃罐,玻璃罐所示金駿眉和銀駿眉茶葉的生產日期均為2012年6月9日,保質期為18個月,則兩款茶葉的過期時間均為2013年12月9日,而時先生購買茶葉時為2014年3月19日,距離標籤標註的過期時間已過去4個月。所以時先生認為賣方售賣過期食品,應對消費者做出賠償。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金駿眉茶葉標籤信息 圖片顯示生產日期為2012年6月9日

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9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據判決書顯示,2014年3月19日,時先生在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了茶葉,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給時先生出具了購物發票,因此,雙方的買賣合同關係成立。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開具的發票

時先生提交的視頻資料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茶葉的罐體顯示“生產日期2012年6月9日安全食用期限18個月”。但是,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是散裝茶葉,且部分茶葉從其他商場調貨,不能僅憑銷售茶葉的罐體標示認定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已經超過安全食用期限,時先生亦未提交其他證據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不符合安全標準。

因此,時先生主張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過期茶葉應賠償其損失,依據不足,駁回時先生的訴訟請求。

時先生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中院維持了原判。

不同茶葉保質期不盡相同

過期不等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對於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時先生所購茶葉有沒有過期以及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成為了事件的關鍵。

據茶葉行業專業老師介紹,茶葉作為食品種類中的一種,國家標準要求必須具有保質期,但是茶葉並沒有統一的保質期,保質期的長短與茶葉的種類有關。綠茶屬於不發酵茶,它的保質期相對其它茶品來說最短,一般為12個月或者18個月。紅茶是一種全發酵茶,保存時間要比綠茶長,雖然一般保質期會標註一年或者18個月,保存得當,未出現變質等情況的紅茶可以保存2-3年。而屬於後發酵茶的黑茶有越陳越香的特點,倉儲得當的情況下,存放越久,品質轉化得越好。

維權爭議不斷

《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注意到,民事判決書中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認為時先生並非以生活消費為目的購買、使用商品,購買大宗涉案商品已遠遠脫離了法律意義消費行為,其大量購買的目的是為了以此為契機進行鉅額索賠,其主觀上存在重大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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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場監管網訊(www.hnscjgw.com 近日,市民時先生在《中國食品安全網》投訴平臺反映,他於2014年3月在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簡稱“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的金駿眉銀駿眉茶葉過期,與賣方利群長江購物廣場溝通未果,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起訴至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要求退還茶葉貨款6400元,並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賠償64000元。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購買茶葉現場圖片(時先生提供)

事件回顧

據時先生回憶,他當時選購了散裝金駿眉和銀駿眉兩種茶葉,共12盒,總價為6400元,由於店內庫存不夠,店員從其他店鋪調貨過來,包裝好後交給時先生。後由於茶葉灰塵較多,時先生查看了用於貯存茶葉的玻璃罐,玻璃罐所示金駿眉和銀駿眉茶葉的生產日期均為2012年6月9日,保質期為18個月,則兩款茶葉的過期時間均為2013年12月9日,而時先生購買茶葉時為2014年3月19日,距離標籤標註的過期時間已過去4個月。所以時先生認為賣方售賣過期食品,應對消費者做出賠償。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金駿眉茶葉標籤信息 圖片顯示生產日期為2012年6月9日

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9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據判決書顯示,2014年3月19日,時先生在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了茶葉,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給時先生出具了購物發票,因此,雙方的買賣合同關係成立。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開具的發票

時先生提交的視頻資料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茶葉的罐體顯示“生產日期2012年6月9日安全食用期限18個月”。但是,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是散裝茶葉,且部分茶葉從其他商場調貨,不能僅憑銷售茶葉的罐體標示認定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已經超過安全食用期限,時先生亦未提交其他證據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不符合安全標準。

因此,時先生主張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過期茶葉應賠償其損失,依據不足,駁回時先生的訴訟請求。

時先生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中院維持了原判。

不同茶葉保質期不盡相同

過期不等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對於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時先生所購茶葉有沒有過期以及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成為了事件的關鍵。

據茶葉行業專業老師介紹,茶葉作為食品種類中的一種,國家標準要求必須具有保質期,但是茶葉並沒有統一的保質期,保質期的長短與茶葉的種類有關。綠茶屬於不發酵茶,它的保質期相對其它茶品來說最短,一般為12個月或者18個月。紅茶是一種全發酵茶,保存時間要比綠茶長,雖然一般保質期會標註一年或者18個月,保存得當,未出現變質等情況的紅茶可以保存2-3年。而屬於後發酵茶的黑茶有越陳越香的特點,倉儲得當的情況下,存放越久,品質轉化得越好。

維權爭議不斷

《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注意到,民事判決書中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認為時先生並非以生活消費為目的購買、使用商品,購買大宗涉案商品已遠遠脫離了法律意義消費行為,其大量購買的目的是為了以此為契機進行鉅額索賠,其主觀上存在重大惡意。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片來源|時某與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時先生在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的訴訟案件發生後,與多家商超也有類似糾紛。據公開資料顯示,時先生以超市物價牌標註與產品實際產地不符等原因起訴多家超市,除一起糾紛被退還貨款,並支付3倍賠償外,其餘糾紛均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或被駁回訴訟請求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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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場監管網訊(www.hnscjgw.com 近日,市民時先生在《中國食品安全網》投訴平臺反映,他於2014年3月在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簡稱“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的金駿眉銀駿眉茶葉過期,與賣方利群長江購物廣場溝通未果,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起訴至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要求退還茶葉貨款6400元,並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賠償64000元。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購買茶葉現場圖片(時先生提供)

事件回顧

據時先生回憶,他當時選購了散裝金駿眉和銀駿眉兩種茶葉,共12盒,總價為6400元,由於店內庫存不夠,店員從其他店鋪調貨過來,包裝好後交給時先生。後由於茶葉灰塵較多,時先生查看了用於貯存茶葉的玻璃罐,玻璃罐所示金駿眉和銀駿眉茶葉的生產日期均為2012年6月9日,保質期為18個月,則兩款茶葉的過期時間均為2013年12月9日,而時先生購買茶葉時為2014年3月19日,距離標籤標註的過期時間已過去4個月。所以時先生認為賣方售賣過期食品,應對消費者做出賠償。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金駿眉茶葉標籤信息 圖片顯示生產日期為2012年6月9日

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9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據判決書顯示,2014年3月19日,時先生在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了茶葉,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給時先生出具了購物發票,因此,雙方的買賣合同關係成立。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開具的發票

時先生提交的視頻資料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茶葉的罐體顯示“生產日期2012年6月9日安全食用期限18個月”。但是,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是散裝茶葉,且部分茶葉從其他商場調貨,不能僅憑銷售茶葉的罐體標示認定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已經超過安全食用期限,時先生亦未提交其他證據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不符合安全標準。

因此,時先生主張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過期茶葉應賠償其損失,依據不足,駁回時先生的訴訟請求。

時先生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中院維持了原判。

不同茶葉保質期不盡相同

過期不等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對於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時先生所購茶葉有沒有過期以及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成為了事件的關鍵。

據茶葉行業專業老師介紹,茶葉作為食品種類中的一種,國家標準要求必須具有保質期,但是茶葉並沒有統一的保質期,保質期的長短與茶葉的種類有關。綠茶屬於不發酵茶,它的保質期相對其它茶品來說最短,一般為12個月或者18個月。紅茶是一種全發酵茶,保存時間要比綠茶長,雖然一般保質期會標註一年或者18個月,保存得當,未出現變質等情況的紅茶可以保存2-3年。而屬於後發酵茶的黑茶有越陳越香的特點,倉儲得當的情況下,存放越久,品質轉化得越好。

維權爭議不斷

《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注意到,民事判決書中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認為時先生並非以生活消費為目的購買、使用商品,購買大宗涉案商品已遠遠脫離了法律意義消費行為,其大量購買的目的是為了以此為契機進行鉅額索賠,其主觀上存在重大惡意。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片來源|時某與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時先生在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的訴訟案件發生後,與多家商超也有類似糾紛。據公開資料顯示,時先生以超市物價牌標註與產品實際產地不符等原因起訴多家超市,除一起糾紛被退還貨款,並支付3倍賠償外,其餘糾紛均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或被駁回訴訟請求收尾。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類似的事件在各地均有發生,《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注意到,近期北京法院公佈的終審判決書中,多起買賣合同糾紛的一審均判決消費者勝訴,二審均判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消費者全部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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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場監管網訊(www.hnscjgw.com 近日,市民時先生在《中國食品安全網》投訴平臺反映,他於2014年3月在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簡稱“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的金駿眉銀駿眉茶葉過期,與賣方利群長江購物廣場溝通未果,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起訴至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要求退還茶葉貨款6400元,並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賠償64000元。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購買茶葉現場圖片(時先生提供)

事件回顧

據時先生回憶,他當時選購了散裝金駿眉和銀駿眉兩種茶葉,共12盒,總價為6400元,由於店內庫存不夠,店員從其他店鋪調貨過來,包裝好後交給時先生。後由於茶葉灰塵較多,時先生查看了用於貯存茶葉的玻璃罐,玻璃罐所示金駿眉和銀駿眉茶葉的生產日期均為2012年6月9日,保質期為18個月,則兩款茶葉的過期時間均為2013年12月9日,而時先生購買茶葉時為2014年3月19日,距離標籤標註的過期時間已過去4個月。所以時先生認為賣方售賣過期食品,應對消費者做出賠償。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金駿眉茶葉標籤信息 圖片顯示生產日期為2012年6月9日

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9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據判決書顯示,2014年3月19日,時先生在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了茶葉,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給時先生出具了購物發票,因此,雙方的買賣合同關係成立。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開具的發票

時先生提交的視頻資料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茶葉的罐體顯示“生產日期2012年6月9日安全食用期限18個月”。但是,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是散裝茶葉,且部分茶葉從其他商場調貨,不能僅憑銷售茶葉的罐體標示認定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已經超過安全食用期限,時先生亦未提交其他證據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不符合安全標準。

因此,時先生主張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過期茶葉應賠償其損失,依據不足,駁回時先生的訴訟請求。

時先生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中院維持了原判。

不同茶葉保質期不盡相同

過期不等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對於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時先生所購茶葉有沒有過期以及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成為了事件的關鍵。

據茶葉行業專業老師介紹,茶葉作為食品種類中的一種,國家標準要求必須具有保質期,但是茶葉並沒有統一的保質期,保質期的長短與茶葉的種類有關。綠茶屬於不發酵茶,它的保質期相對其它茶品來說最短,一般為12個月或者18個月。紅茶是一種全發酵茶,保存時間要比綠茶長,雖然一般保質期會標註一年或者18個月,保存得當,未出現變質等情況的紅茶可以保存2-3年。而屬於後發酵茶的黑茶有越陳越香的特點,倉儲得當的情況下,存放越久,品質轉化得越好。

維權爭議不斷

《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注意到,民事判決書中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認為時先生並非以生活消費為目的購買、使用商品,購買大宗涉案商品已遠遠脫離了法律意義消費行為,其大量購買的目的是為了以此為契機進行鉅額索賠,其主觀上存在重大惡意。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片來源|時某與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時先生在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的訴訟案件發生後,與多家商超也有類似糾紛。據公開資料顯示,時先生以超市物價牌標註與產品實際產地不符等原因起訴多家超市,除一起糾紛被退還貨款,並支付3倍賠償外,其餘糾紛均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或被駁回訴訟請求收尾。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類似的事件在各地均有發生,《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注意到,近期北京法院公佈的終審判決書中,多起買賣合同糾紛的一審均判決消費者勝訴,二審均判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消費者全部起訴。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片來源|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其中一份判決書中提到,法律對處於弱勢的消費者進行傾斜保護。而起訴人在法院有多件涉及懲罰性賠償的案件,其訴訟知識、舉證能力並不弱於經營者,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弱勢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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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購買茶葉現場圖片(時先生提供)

事件回顧

據時先生回憶,他當時選購了散裝金駿眉和銀駿眉兩種茶葉,共12盒,總價為6400元,由於店內庫存不夠,店員從其他店鋪調貨過來,包裝好後交給時先生。後由於茶葉灰塵較多,時先生查看了用於貯存茶葉的玻璃罐,玻璃罐所示金駿眉和銀駿眉茶葉的生產日期均為2012年6月9日,保質期為18個月,則兩款茶葉的過期時間均為2013年12月9日,而時先生購買茶葉時為2014年3月19日,距離標籤標註的過期時間已過去4個月。所以時先生認為賣方售賣過期食品,應對消費者做出賠償。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金駿眉茶葉標籤信息 圖片顯示生產日期為2012年6月9日

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9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據判決書顯示,2014年3月19日,時先生在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購買了茶葉,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給時先生出具了購物發票,因此,雙方的買賣合同關係成立。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為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開具的發票

時先生提交的視頻資料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茶葉的罐體顯示“生產日期2012年6月9日安全食用期限18個月”。但是,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是散裝茶葉,且部分茶葉從其他商場調貨,不能僅憑銷售茶葉的罐體標示認定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已經超過安全食用期限,時先生亦未提交其他證據證明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的茶葉不符合安全標準。

因此,時先生主張利群長江購物廣場銷售過期茶葉應賠償其損失,依據不足,駁回時先生的訴訟請求。

時先生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中院維持了原判。

不同茶葉保質期不盡相同

過期不等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對於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時先生所購茶葉有沒有過期以及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成為了事件的關鍵。

據茶葉行業專業老師介紹,茶葉作為食品種類中的一種,國家標準要求必須具有保質期,但是茶葉並沒有統一的保質期,保質期的長短與茶葉的種類有關。綠茶屬於不發酵茶,它的保質期相對其它茶品來說最短,一般為12個月或者18個月。紅茶是一種全發酵茶,保存時間要比綠茶長,雖然一般保質期會標註一年或者18個月,保存得當,未出現變質等情況的紅茶可以保存2-3年。而屬於後發酵茶的黑茶有越陳越香的特點,倉儲得當的情況下,存放越久,品質轉化得越好。

維權爭議不斷

《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注意到,民事判決書中利群長江購物廣場認為時先生並非以生活消費為目的購買、使用商品,購買大宗涉案商品已遠遠脫離了法律意義消費行為,其大量購買的目的是為了以此為契機進行鉅額索賠,其主觀上存在重大惡意。


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圖片來源|時某與青島利群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購物廣場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時先生在與利群長江購物廣場的訴訟案件發生後,與多家商超也有類似糾紛。據公開資料顯示,時先生以超市物價牌標註與產品實際產地不符等原因起訴多家超市,除一起糾紛被退還貨款,並支付3倍賠償外,其餘糾紛均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或被駁回訴訟請求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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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類似的事件在各地均有發生,《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注意到,近期北京法院公佈的終審判決書中,多起買賣合同糾紛的一審均判決消費者勝訴,二審均判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消費者全部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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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其中一份判決書中提到,法律對處於弱勢的消費者進行傾斜保護。而起訴人在法院有多件涉及懲罰性賠償的案件,其訴訟知識、舉證能力並不弱於經營者,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弱勢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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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判決書

食品安全關乎國計民生,不能有一點馬虎,《食品安全法》從制度上鼓勵消費者積極維權,嚴懲違法生產者、經營者。

近年來,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圍繞打假的爭議從未間斷。有人認為打假是在伸張正義,倒逼行業進步。也有人說,打假是打著正義的幌子,通過大額索賠獲取利益。

而職業打假人的出現,使得打假成為一部分人獲利的工具。根據2019年6月18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作出的《關於摘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職業打假人”相關答覆的通知》,對“職業打假人”以非法榨取企業錢財為目的,對生產經營者以投訴舉報、媒體曝光、訴訟等進行威脅或要挾,強行索賠或者索賠數額明顯超出合理範圍,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的,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原標題:消費者花費6400元買到過期四個月茶葉提起訴訟,為何遭到法院駁回?

來源:中國食品安全網

編輯:李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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