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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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篇出自上海高院主辦微信號“庭前獨角獸”的推送在朋友圈刷屏。

文章的作者是黃浦法院的法官趙霏。

文中,她分享了幾則離婚訴訟案例,展示了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無論你是否已經踏入婚姻殿堂,一定都能從中得到啟發。

雖說現在這個年代離婚不稀奇,但是也不是你想離就能馬上離的。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只要不存在惡性事件的情況,法官通常都會和你說:

第一次起訴?過六個月再來吧。

性格不合?給你六個月再想想。

有無原則性矛盾?冷靜六個月。

這是離婚訴訟中,第一次起訴離婚時,一個不成文的冷靜期叫做“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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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篇出自上海高院主辦微信號“庭前獨角獸”的推送在朋友圈刷屏。

文章的作者是黃浦法院的法官趙霏。

文中,她分享了幾則離婚訴訟案例,展示了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無論你是否已經踏入婚姻殿堂,一定都能從中得到啟發。

雖說現在這個年代離婚不稀奇,但是也不是你想離就能馬上離的。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只要不存在惡性事件的情況,法官通常都會和你說:

第一次起訴?過六個月再來吧。

性格不合?給你六個月再想想。

有無原則性矛盾?冷靜六個月。

這是離婚訴訟中,第一次起訴離婚時,一個不成文的冷靜期叫做“六個月”。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當然,常常在六個月之後,法官還是能看到,一對對熟悉的面孔又來到法庭。

這樣的情況,黃浦法院的趙霏法官,就經常能遇到。

01

嫁給愛情?

這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趙霏法官見過一對,不怎麼般配的伴侶——男方月薪4000,女方月薪3萬,這本就是一段不被雙方父母不看好的婚姻,現在女方要離婚,但男方死活不肯。

雙方經濟懸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關係?

面對法官的疑問,男方無辜地說,當初她說嫁給了愛情,如今她卻嫁給了錢。

女方反駁稱:你說的嫁給愛情,就是我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卻連一隻包包都送不了我?

男方不說話了,也許那一刻,他心中已過萬重山。

在趙法官看來,其實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錢,也不在於愛,而在於三觀不合。

姑娘想實現財務自由過上更優質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蝸居,擇一人愛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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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篇出自上海高院主辦微信號“庭前獨角獸”的推送在朋友圈刷屏。

文章的作者是黃浦法院的法官趙霏。

文中,她分享了幾則離婚訴訟案例,展示了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無論你是否已經踏入婚姻殿堂,一定都能從中得到啟發。

雖說現在這個年代離婚不稀奇,但是也不是你想離就能馬上離的。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只要不存在惡性事件的情況,法官通常都會和你說:

第一次起訴?過六個月再來吧。

性格不合?給你六個月再想想。

有無原則性矛盾?冷靜六個月。

這是離婚訴訟中,第一次起訴離婚時,一個不成文的冷靜期叫做“六個月”。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當然,常常在六個月之後,法官還是能看到,一對對熟悉的面孔又來到法庭。

這樣的情況,黃浦法院的趙霏法官,就經常能遇到。

01

嫁給愛情?

這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趙霏法官見過一對,不怎麼般配的伴侶——男方月薪4000,女方月薪3萬,這本就是一段不被雙方父母不看好的婚姻,現在女方要離婚,但男方死活不肯。

雙方經濟懸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關係?

面對法官的疑問,男方無辜地說,當初她說嫁給了愛情,如今她卻嫁給了錢。

女方反駁稱:你說的嫁給愛情,就是我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卻連一隻包包都送不了我?

男方不說話了,也許那一刻,他心中已過萬重山。

在趙法官看來,其實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錢,也不在於愛,而在於三觀不合。

姑娘想實現財務自由過上更優質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蝸居,擇一人愛一生。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趙霏法官表示,“嫁給愛情”是她聽過最扯的雞湯。

愛情是戀愛的必要條件,但絕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戀愛戀的是現在,是一道文科題,有華麗的辭藻就行;結婚結的是未來,是一道理科題,要合併同類項,三觀同頻共振才能對抗時間的印記。切不可把理科題當文科題做。

02

我養你啊!

法庭勸你醒醒吧

看過《我的前半生》嗎?趙霏法官天天在法庭上看。

一個碩士學歷的姑娘,畢業後在家做全職媽媽。七年之癢後,老公出軌起訴離婚,彼時她已35歲。

這樣的姑娘,趙法官每週能見仨,他們有個共同特點:都會像柳飄飄一樣被那句“我養你啊”感動的一塌糊塗。

而以後離婚上了法庭時,男人往往會說,孩子歸我,你沒有錢,沒有撫養能力。你沒有房子,孩子沒地方住。你沒有上海戶口,孩子上不了學……

面對咄咄逼人的“三無”詰問,姑娘們低著頭紅著眼,悲涼又無力的辯白:他當初說過他賺錢養家,讓自己不要工作的。

有一件事家事法官都懂:男人想要包養小三,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把女人圈養在家中。

她的生存能力會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消失殆盡,她們沒錢沒話語權,請不起律師,囧得連撫養權也爭取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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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篇出自上海高院主辦微信號“庭前獨角獸”的推送在朋友圈刷屏。

文章的作者是黃浦法院的法官趙霏。

文中,她分享了幾則離婚訴訟案例,展示了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無論你是否已經踏入婚姻殿堂,一定都能從中得到啟發。

雖說現在這個年代離婚不稀奇,但是也不是你想離就能馬上離的。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只要不存在惡性事件的情況,法官通常都會和你說:

第一次起訴?過六個月再來吧。

性格不合?給你六個月再想想。

有無原則性矛盾?冷靜六個月。

這是離婚訴訟中,第一次起訴離婚時,一個不成文的冷靜期叫做“六個月”。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當然,常常在六個月之後,法官還是能看到,一對對熟悉的面孔又來到法庭。

這樣的情況,黃浦法院的趙霏法官,就經常能遇到。

01

嫁給愛情?

這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趙霏法官見過一對,不怎麼般配的伴侶——男方月薪4000,女方月薪3萬,這本就是一段不被雙方父母不看好的婚姻,現在女方要離婚,但男方死活不肯。

雙方經濟懸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關係?

面對法官的疑問,男方無辜地說,當初她說嫁給了愛情,如今她卻嫁給了錢。

女方反駁稱:你說的嫁給愛情,就是我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卻連一隻包包都送不了我?

男方不說話了,也許那一刻,他心中已過萬重山。

在趙法官看來,其實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錢,也不在於愛,而在於三觀不合。

姑娘想實現財務自由過上更優質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蝸居,擇一人愛一生。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趙霏法官表示,“嫁給愛情”是她聽過最扯的雞湯。

愛情是戀愛的必要條件,但絕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戀愛戀的是現在,是一道文科題,有華麗的辭藻就行;結婚結的是未來,是一道理科題,要合併同類項,三觀同頻共振才能對抗時間的印記。切不可把理科題當文科題做。

02

我養你啊!

法庭勸你醒醒吧

看過《我的前半生》嗎?趙霏法官天天在法庭上看。

一個碩士學歷的姑娘,畢業後在家做全職媽媽。七年之癢後,老公出軌起訴離婚,彼時她已35歲。

這樣的姑娘,趙法官每週能見仨,他們有個共同特點:都會像柳飄飄一樣被那句“我養你啊”感動的一塌糊塗。

而以後離婚上了法庭時,男人往往會說,孩子歸我,你沒有錢,沒有撫養能力。你沒有房子,孩子沒地方住。你沒有上海戶口,孩子上不了學……

面對咄咄逼人的“三無”詰問,姑娘們低著頭紅著眼,悲涼又無力的辯白:他當初說過他賺錢養家,讓自己不要工作的。

有一件事家事法官都懂:男人想要包養小三,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把女人圈養在家中。

她的生存能力會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消失殆盡,她們沒錢沒話語權,請不起律師,囧得連撫養權也爭取不到。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現代社會的婚姻已經從“圈養型”演變為“合夥型”:它是經濟的共享,責任的共擔,風險的共負。

男強女弱的時代漸行漸遠,強強聯合佔據了主流婚戀觀。

如果選擇做全職媽媽,但無論何時要保有走出家門說幹就幹的能力,否則將來一拍兩散時可能連後路都沒得退。

婚姻應該是做加法甚至乘法,而不是做減法。你創造了多少價值,法律替你保護。

倘若你連生存能力都沒有,法官也做不了你的超級英雄。

03

談錢傷情?

要有起碼的物質基礎

黃浦法院有一個盛傳多年的囧案:

一對下崗夫妻離婚時,在法庭上連一床棉被一隻鍋子都要分。法官耐著性子幫他們分了一上午鍋碗瓢盤,最後還剩下一臺吱呀呀的電風扇和一輛除了鈴鐺不響哪兒都響的自行車。

法官說這自行車總不能前軲轆給你後軲轆給他啊,不行就給個折價款吧。結果誰都不肯讓步,最後的方案讓人啼笑皆非:一三五你用,二四六我用。

電風扇怎麼辦呢?法官的耐心終於碰觸到了極限的邊緣,指著法庭一臺落滿灰塵的風扇說:拿走吧。第二天,法官把自家風扇搬來了法庭。

上面這一幕,如果因為物質匱乏造成的。

那麼,幾年前趙法官調解過一個案子,有著同樣的窮,結局卻是不一樣的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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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篇出自上海高院主辦微信號“庭前獨角獸”的推送在朋友圈刷屏。

文章的作者是黃浦法院的法官趙霏。

文中,她分享了幾則離婚訴訟案例,展示了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無論你是否已經踏入婚姻殿堂,一定都能從中得到啟發。

雖說現在這個年代離婚不稀奇,但是也不是你想離就能馬上離的。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只要不存在惡性事件的情況,法官通常都會和你說:

第一次起訴?過六個月再來吧。

性格不合?給你六個月再想想。

有無原則性矛盾?冷靜六個月。

這是離婚訴訟中,第一次起訴離婚時,一個不成文的冷靜期叫做“六個月”。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當然,常常在六個月之後,法官還是能看到,一對對熟悉的面孔又來到法庭。

這樣的情況,黃浦法院的趙霏法官,就經常能遇到。

01

嫁給愛情?

這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趙霏法官見過一對,不怎麼般配的伴侶——男方月薪4000,女方月薪3萬,這本就是一段不被雙方父母不看好的婚姻,現在女方要離婚,但男方死活不肯。

雙方經濟懸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關係?

面對法官的疑問,男方無辜地說,當初她說嫁給了愛情,如今她卻嫁給了錢。

女方反駁稱:你說的嫁給愛情,就是我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卻連一隻包包都送不了我?

男方不說話了,也許那一刻,他心中已過萬重山。

在趙法官看來,其實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錢,也不在於愛,而在於三觀不合。

姑娘想實現財務自由過上更優質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蝸居,擇一人愛一生。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趙霏法官表示,“嫁給愛情”是她聽過最扯的雞湯。

愛情是戀愛的必要條件,但絕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戀愛戀的是現在,是一道文科題,有華麗的辭藻就行;結婚結的是未來,是一道理科題,要合併同類項,三觀同頻共振才能對抗時間的印記。切不可把理科題當文科題做。

02

我養你啊!

法庭勸你醒醒吧

看過《我的前半生》嗎?趙霏法官天天在法庭上看。

一個碩士學歷的姑娘,畢業後在家做全職媽媽。七年之癢後,老公出軌起訴離婚,彼時她已35歲。

這樣的姑娘,趙法官每週能見仨,他們有個共同特點:都會像柳飄飄一樣被那句“我養你啊”感動的一塌糊塗。

而以後離婚上了法庭時,男人往往會說,孩子歸我,你沒有錢,沒有撫養能力。你沒有房子,孩子沒地方住。你沒有上海戶口,孩子上不了學……

面對咄咄逼人的“三無”詰問,姑娘們低著頭紅著眼,悲涼又無力的辯白:他當初說過他賺錢養家,讓自己不要工作的。

有一件事家事法官都懂:男人想要包養小三,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把女人圈養在家中。

她的生存能力會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消失殆盡,她們沒錢沒話語權,請不起律師,囧得連撫養權也爭取不到。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現代社會的婚姻已經從“圈養型”演變為“合夥型”:它是經濟的共享,責任的共擔,風險的共負。

男強女弱的時代漸行漸遠,強強聯合佔據了主流婚戀觀。

如果選擇做全職媽媽,但無論何時要保有走出家門說幹就幹的能力,否則將來一拍兩散時可能連後路都沒得退。

婚姻應該是做加法甚至乘法,而不是做減法。你創造了多少價值,法律替你保護。

倘若你連生存能力都沒有,法官也做不了你的超級英雄。

03

談錢傷情?

要有起碼的物質基礎

黃浦法院有一個盛傳多年的囧案:

一對下崗夫妻離婚時,在法庭上連一床棉被一隻鍋子都要分。法官耐著性子幫他們分了一上午鍋碗瓢盤,最後還剩下一臺吱呀呀的電風扇和一輛除了鈴鐺不響哪兒都響的自行車。

法官說這自行車總不能前軲轆給你後軲轆給他啊,不行就給個折價款吧。結果誰都不肯讓步,最後的方案讓人啼笑皆非:一三五你用,二四六我用。

電風扇怎麼辦呢?法官的耐心終於碰觸到了極限的邊緣,指著法庭一臺落滿灰塵的風扇說:拿走吧。第二天,法官把自家風扇搬來了法庭。

上面這一幕,如果因為物質匱乏造成的。

那麼,幾年前趙法官調解過一個案子,有著同樣的窮,結局卻是不一樣的囧。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一對小夫妻是啃老族,結婚時啥也沒有,擠在祖輩留下的一間7平米老公房中。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時,女方同意離婚並要求給20萬房屋補償款。

但男方表示只能給2萬,並要分十年支付,一年給2000。調解陷入的僵局,一如他們要啥沒啥的婚姻一樣尷尬。

女方腰一叉:不離了!有種你半年後再來。最後,男方撤訴了。

男方撤訴後,趙法官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這次,男方因為掏不出錢而不敢離婚,女方因為拿不到錢而不甘離婚,那六個月之後呢?

兩個案子,一個因為窮而離了婚,一個因為窮而離不了婚。

不能說,富人離婚就多體面,窮人離婚就多貧賤,但婚姻裡,如果連起碼的物質基礎都不能保障,還不去為生活打拼,別說結婚的生活舉步維艱,就連離婚的本錢都少得可憐。

04

從一而終?

請你回答靈魂三問

趙霏法官在審理一起離婚訴訟時,見識過男方長達200頁的,微信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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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篇出自上海高院主辦微信號“庭前獨角獸”的推送在朋友圈刷屏。

文章的作者是黃浦法院的法官趙霏。

文中,她分享了幾則離婚訴訟案例,展示了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無論你是否已經踏入婚姻殿堂,一定都能從中得到啟發。

雖說現在這個年代離婚不稀奇,但是也不是你想離就能馬上離的。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只要不存在惡性事件的情況,法官通常都會和你說:

第一次起訴?過六個月再來吧。

性格不合?給你六個月再想想。

有無原則性矛盾?冷靜六個月。

這是離婚訴訟中,第一次起訴離婚時,一個不成文的冷靜期叫做“六個月”。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當然,常常在六個月之後,法官還是能看到,一對對熟悉的面孔又來到法庭。

這樣的情況,黃浦法院的趙霏法官,就經常能遇到。

01

嫁給愛情?

這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趙霏法官見過一對,不怎麼般配的伴侶——男方月薪4000,女方月薪3萬,這本就是一段不被雙方父母不看好的婚姻,現在女方要離婚,但男方死活不肯。

雙方經濟懸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關係?

面對法官的疑問,男方無辜地說,當初她說嫁給了愛情,如今她卻嫁給了錢。

女方反駁稱:你說的嫁給愛情,就是我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卻連一隻包包都送不了我?

男方不說話了,也許那一刻,他心中已過萬重山。

在趙法官看來,其實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錢,也不在於愛,而在於三觀不合。

姑娘想實現財務自由過上更優質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蝸居,擇一人愛一生。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趙霏法官表示,“嫁給愛情”是她聽過最扯的雞湯。

愛情是戀愛的必要條件,但絕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戀愛戀的是現在,是一道文科題,有華麗的辭藻就行;結婚結的是未來,是一道理科題,要合併同類項,三觀同頻共振才能對抗時間的印記。切不可把理科題當文科題做。

02

我養你啊!

法庭勸你醒醒吧

看過《我的前半生》嗎?趙霏法官天天在法庭上看。

一個碩士學歷的姑娘,畢業後在家做全職媽媽。七年之癢後,老公出軌起訴離婚,彼時她已35歲。

這樣的姑娘,趙法官每週能見仨,他們有個共同特點:都會像柳飄飄一樣被那句“我養你啊”感動的一塌糊塗。

而以後離婚上了法庭時,男人往往會說,孩子歸我,你沒有錢,沒有撫養能力。你沒有房子,孩子沒地方住。你沒有上海戶口,孩子上不了學……

面對咄咄逼人的“三無”詰問,姑娘們低著頭紅著眼,悲涼又無力的辯白:他當初說過他賺錢養家,讓自己不要工作的。

有一件事家事法官都懂:男人想要包養小三,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把女人圈養在家中。

她的生存能力會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消失殆盡,她們沒錢沒話語權,請不起律師,囧得連撫養權也爭取不到。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現代社會的婚姻已經從“圈養型”演變為“合夥型”:它是經濟的共享,責任的共擔,風險的共負。

男強女弱的時代漸行漸遠,強強聯合佔據了主流婚戀觀。

如果選擇做全職媽媽,但無論何時要保有走出家門說幹就幹的能力,否則將來一拍兩散時可能連後路都沒得退。

婚姻應該是做加法甚至乘法,而不是做減法。你創造了多少價值,法律替你保護。

倘若你連生存能力都沒有,法官也做不了你的超級英雄。

03

談錢傷情?

要有起碼的物質基礎

黃浦法院有一個盛傳多年的囧案:

一對下崗夫妻離婚時,在法庭上連一床棉被一隻鍋子都要分。法官耐著性子幫他們分了一上午鍋碗瓢盤,最後還剩下一臺吱呀呀的電風扇和一輛除了鈴鐺不響哪兒都響的自行車。

法官說這自行車總不能前軲轆給你後軲轆給他啊,不行就給個折價款吧。結果誰都不肯讓步,最後的方案讓人啼笑皆非:一三五你用,二四六我用。

電風扇怎麼辦呢?法官的耐心終於碰觸到了極限的邊緣,指著法庭一臺落滿灰塵的風扇說:拿走吧。第二天,法官把自家風扇搬來了法庭。

上面這一幕,如果因為物質匱乏造成的。

那麼,幾年前趙法官調解過一個案子,有著同樣的窮,結局卻是不一樣的囧。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一對小夫妻是啃老族,結婚時啥也沒有,擠在祖輩留下的一間7平米老公房中。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時,女方同意離婚並要求給20萬房屋補償款。

但男方表示只能給2萬,並要分十年支付,一年給2000。調解陷入的僵局,一如他們要啥沒啥的婚姻一樣尷尬。

女方腰一叉:不離了!有種你半年後再來。最後,男方撤訴了。

男方撤訴後,趙法官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這次,男方因為掏不出錢而不敢離婚,女方因為拿不到錢而不甘離婚,那六個月之後呢?

兩個案子,一個因為窮而離了婚,一個因為窮而離不了婚。

不能說,富人離婚就多體面,窮人離婚就多貧賤,但婚姻裡,如果連起碼的物質基礎都不能保障,還不去為生活打拼,別說結婚的生活舉步維艱,就連離婚的本錢都少得可憐。

04

從一而終?

請你回答靈魂三問

趙霏法官在審理一起離婚訴訟時,見識過男方長達200頁的,微信聊天記錄。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他不但在某社交平臺同時與七位姑娘約會,而且還能隨時切換自己的人設,時而是霸道總裁,時而是扇面書生,去迎合對方的風格。

到開庭時,男方態度頗為誠懇,聲稱只是逢場作戲,懇請對方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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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篇出自上海高院主辦微信號“庭前獨角獸”的推送在朋友圈刷屏。

文章的作者是黃浦法院的法官趙霏。

文中,她分享了幾則離婚訴訟案例,展示了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無論你是否已經踏入婚姻殿堂,一定都能從中得到啟發。

雖說現在這個年代離婚不稀奇,但是也不是你想離就能馬上離的。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只要不存在惡性事件的情況,法官通常都會和你說:

第一次起訴?過六個月再來吧。

性格不合?給你六個月再想想。

有無原則性矛盾?冷靜六個月。

這是離婚訴訟中,第一次起訴離婚時,一個不成文的冷靜期叫做“六個月”。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當然,常常在六個月之後,法官還是能看到,一對對熟悉的面孔又來到法庭。

這樣的情況,黃浦法院的趙霏法官,就經常能遇到。

01

嫁給愛情?

這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趙霏法官見過一對,不怎麼般配的伴侶——男方月薪4000,女方月薪3萬,這本就是一段不被雙方父母不看好的婚姻,現在女方要離婚,但男方死活不肯。

雙方經濟懸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關係?

面對法官的疑問,男方無辜地說,當初她說嫁給了愛情,如今她卻嫁給了錢。

女方反駁稱:你說的嫁給愛情,就是我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卻連一隻包包都送不了我?

男方不說話了,也許那一刻,他心中已過萬重山。

在趙法官看來,其實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錢,也不在於愛,而在於三觀不合。

姑娘想實現財務自由過上更優質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蝸居,擇一人愛一生。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趙霏法官表示,“嫁給愛情”是她聽過最扯的雞湯。

愛情是戀愛的必要條件,但絕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戀愛戀的是現在,是一道文科題,有華麗的辭藻就行;結婚結的是未來,是一道理科題,要合併同類項,三觀同頻共振才能對抗時間的印記。切不可把理科題當文科題做。

02

我養你啊!

法庭勸你醒醒吧

看過《我的前半生》嗎?趙霏法官天天在法庭上看。

一個碩士學歷的姑娘,畢業後在家做全職媽媽。七年之癢後,老公出軌起訴離婚,彼時她已35歲。

這樣的姑娘,趙法官每週能見仨,他們有個共同特點:都會像柳飄飄一樣被那句“我養你啊”感動的一塌糊塗。

而以後離婚上了法庭時,男人往往會說,孩子歸我,你沒有錢,沒有撫養能力。你沒有房子,孩子沒地方住。你沒有上海戶口,孩子上不了學……

面對咄咄逼人的“三無”詰問,姑娘們低著頭紅著眼,悲涼又無力的辯白:他當初說過他賺錢養家,讓自己不要工作的。

有一件事家事法官都懂:男人想要包養小三,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把女人圈養在家中。

她的生存能力會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消失殆盡,她們沒錢沒話語權,請不起律師,囧得連撫養權也爭取不到。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現代社會的婚姻已經從“圈養型”演變為“合夥型”:它是經濟的共享,責任的共擔,風險的共負。

男強女弱的時代漸行漸遠,強強聯合佔據了主流婚戀觀。

如果選擇做全職媽媽,但無論何時要保有走出家門說幹就幹的能力,否則將來一拍兩散時可能連後路都沒得退。

婚姻應該是做加法甚至乘法,而不是做減法。你創造了多少價值,法律替你保護。

倘若你連生存能力都沒有,法官也做不了你的超級英雄。

03

談錢傷情?

要有起碼的物質基礎

黃浦法院有一個盛傳多年的囧案:

一對下崗夫妻離婚時,在法庭上連一床棉被一隻鍋子都要分。法官耐著性子幫他們分了一上午鍋碗瓢盤,最後還剩下一臺吱呀呀的電風扇和一輛除了鈴鐺不響哪兒都響的自行車。

法官說這自行車總不能前軲轆給你後軲轆給他啊,不行就給個折價款吧。結果誰都不肯讓步,最後的方案讓人啼笑皆非:一三五你用,二四六我用。

電風扇怎麼辦呢?法官的耐心終於碰觸到了極限的邊緣,指著法庭一臺落滿灰塵的風扇說:拿走吧。第二天,法官把自家風扇搬來了法庭。

上面這一幕,如果因為物質匱乏造成的。

那麼,幾年前趙法官調解過一個案子,有著同樣的窮,結局卻是不一樣的囧。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一對小夫妻是啃老族,結婚時啥也沒有,擠在祖輩留下的一間7平米老公房中。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時,女方同意離婚並要求給20萬房屋補償款。

但男方表示只能給2萬,並要分十年支付,一年給2000。調解陷入的僵局,一如他們要啥沒啥的婚姻一樣尷尬。

女方腰一叉:不離了!有種你半年後再來。最後,男方撤訴了。

男方撤訴後,趙法官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這次,男方因為掏不出錢而不敢離婚,女方因為拿不到錢而不甘離婚,那六個月之後呢?

兩個案子,一個因為窮而離了婚,一個因為窮而離不了婚。

不能說,富人離婚就多體面,窮人離婚就多貧賤,但婚姻裡,如果連起碼的物質基礎都不能保障,還不去為生活打拼,別說結婚的生活舉步維艱,就連離婚的本錢都少得可憐。

04

從一而終?

請你回答靈魂三問

趙霏法官在審理一起離婚訴訟時,見識過男方長達200頁的,微信聊天記錄。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他不但在某社交平臺同時與七位姑娘約會,而且還能隨時切換自己的人設,時而是霸道總裁,時而是扇面書生,去迎合對方的風格。

到開庭時,男方態度頗為誠懇,聲稱只是逢場作戲,懇請對方忽略不計。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所以,在你即將與同一個人朝夕相處,50年甚至更長時間之前,你需要向自己發出直擊人性的三問——

人性三問

1

一問自己是否能夠從一而終?

2

二問面對偶然闖入生活的那個光彩照人的姑娘,能否在欣賞和愛情之間畫一條分界線?

3

三問如果你在思想上開了小差,能否在行為上及時止損?

如果考慮到第一次起訴,法官一般不會判離婚。最後這個案子,趙霏法官還是判離。

法官們認為:臨床醫學稱,兩性相吸時,荷爾蒙最長只能分泌18個月,這或許是人容易見異思遷的生物學依據。但荷爾蒙消退後,彼此忠誠就是婚姻的遊戲規則。

兩個人的熱鬧和一個人的精彩都很好,但你不要走進遊戲卻覬覦牆外的芬芳,退出遊戲又想品嚐屋內的熱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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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篇出自上海高院主辦微信號“庭前獨角獸”的推送在朋友圈刷屏。

文章的作者是黃浦法院的法官趙霏。

文中,她分享了幾則離婚訴訟案例,展示了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無論你是否已經踏入婚姻殿堂,一定都能從中得到啟發。

雖說現在這個年代離婚不稀奇,但是也不是你想離就能馬上離的。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只要不存在惡性事件的情況,法官通常都會和你說:

第一次起訴?過六個月再來吧。

性格不合?給你六個月再想想。

有無原則性矛盾?冷靜六個月。

這是離婚訴訟中,第一次起訴離婚時,一個不成文的冷靜期叫做“六個月”。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當然,常常在六個月之後,法官還是能看到,一對對熟悉的面孔又來到法庭。

這樣的情況,黃浦法院的趙霏法官,就經常能遇到。

01

嫁給愛情?

這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趙霏法官見過一對,不怎麼般配的伴侶——男方月薪4000,女方月薪3萬,這本就是一段不被雙方父母不看好的婚姻,現在女方要離婚,但男方死活不肯。

雙方經濟懸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關係?

面對法官的疑問,男方無辜地說,當初她說嫁給了愛情,如今她卻嫁給了錢。

女方反駁稱:你說的嫁給愛情,就是我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卻連一隻包包都送不了我?

男方不說話了,也許那一刻,他心中已過萬重山。

在趙法官看來,其實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錢,也不在於愛,而在於三觀不合。

姑娘想實現財務自由過上更優質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蝸居,擇一人愛一生。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趙霏法官表示,“嫁給愛情”是她聽過最扯的雞湯。

愛情是戀愛的必要條件,但絕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

戀愛戀的是現在,是一道文科題,有華麗的辭藻就行;結婚結的是未來,是一道理科題,要合併同類項,三觀同頻共振才能對抗時間的印記。切不可把理科題當文科題做。

02

我養你啊!

法庭勸你醒醒吧

看過《我的前半生》嗎?趙霏法官天天在法庭上看。

一個碩士學歷的姑娘,畢業後在家做全職媽媽。七年之癢後,老公出軌起訴離婚,彼時她已35歲。

這樣的姑娘,趙法官每週能見仨,他們有個共同特點:都會像柳飄飄一樣被那句“我養你啊”感動的一塌糊塗。

而以後離婚上了法庭時,男人往往會說,孩子歸我,你沒有錢,沒有撫養能力。你沒有房子,孩子沒地方住。你沒有上海戶口,孩子上不了學……

面對咄咄逼人的“三無”詰問,姑娘們低著頭紅著眼,悲涼又無力的辯白:他當初說過他賺錢養家,讓自己不要工作的。

有一件事家事法官都懂:男人想要包養小三,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把女人圈養在家中。

她的生存能力會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消失殆盡,她們沒錢沒話語權,請不起律師,囧得連撫養權也爭取不到。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現代社會的婚姻已經從“圈養型”演變為“合夥型”:它是經濟的共享,責任的共擔,風險的共負。

男強女弱的時代漸行漸遠,強強聯合佔據了主流婚戀觀。

如果選擇做全職媽媽,但無論何時要保有走出家門說幹就幹的能力,否則將來一拍兩散時可能連後路都沒得退。

婚姻應該是做加法甚至乘法,而不是做減法。你創造了多少價值,法律替你保護。

倘若你連生存能力都沒有,法官也做不了你的超級英雄。

03

談錢傷情?

要有起碼的物質基礎

黃浦法院有一個盛傳多年的囧案:

一對下崗夫妻離婚時,在法庭上連一床棉被一隻鍋子都要分。法官耐著性子幫他們分了一上午鍋碗瓢盤,最後還剩下一臺吱呀呀的電風扇和一輛除了鈴鐺不響哪兒都響的自行車。

法官說這自行車總不能前軲轆給你後軲轆給他啊,不行就給個折價款吧。結果誰都不肯讓步,最後的方案讓人啼笑皆非:一三五你用,二四六我用。

電風扇怎麼辦呢?法官的耐心終於碰觸到了極限的邊緣,指著法庭一臺落滿灰塵的風扇說:拿走吧。第二天,法官把自家風扇搬來了法庭。

上面這一幕,如果因為物質匱乏造成的。

那麼,幾年前趙法官調解過一個案子,有著同樣的窮,結局卻是不一樣的囧。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一對小夫妻是啃老族,結婚時啥也沒有,擠在祖輩留下的一間7平米老公房中。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時,女方同意離婚並要求給20萬房屋補償款。

但男方表示只能給2萬,並要分十年支付,一年給2000。調解陷入的僵局,一如他們要啥沒啥的婚姻一樣尷尬。

女方腰一叉:不離了!有種你半年後再來。最後,男方撤訴了。

男方撤訴後,趙法官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這次,男方因為掏不出錢而不敢離婚,女方因為拿不到錢而不甘離婚,那六個月之後呢?

兩個案子,一個因為窮而離了婚,一個因為窮而離不了婚。

不能說,富人離婚就多體面,窮人離婚就多貧賤,但婚姻裡,如果連起碼的物質基礎都不能保障,還不去為生活打拼,別說結婚的生活舉步維艱,就連離婚的本錢都少得可憐。

04

從一而終?

請你回答靈魂三問

趙霏法官在審理一起離婚訴訟時,見識過男方長達200頁的,微信聊天記錄。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他不但在某社交平臺同時與七位姑娘約會,而且還能隨時切換自己的人設,時而是霸道總裁,時而是扇面書生,去迎合對方的風格。

到開庭時,男方態度頗為誠懇,聲稱只是逢場作戲,懇請對方忽略不計。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所以,在你即將與同一個人朝夕相處,50年甚至更長時間之前,你需要向自己發出直擊人性的三問——

人性三問

1

一問自己是否能夠從一而終?

2

二問面對偶然闖入生活的那個光彩照人的姑娘,能否在欣賞和愛情之間畫一條分界線?

3

三問如果你在思想上開了小差,能否在行為上及時止損?

如果考慮到第一次起訴,法官一般不會判離婚。最後這個案子,趙霏法官還是判離。

法官們認為:臨床醫學稱,兩性相吸時,荷爾蒙最長只能分泌18個月,這或許是人容易見異思遷的生物學依據。但荷爾蒙消退後,彼此忠誠就是婚姻的遊戲規則。

兩個人的熱鬧和一個人的精彩都很好,但你不要走進遊戲卻覬覦牆外的芬芳,退出遊戲又想品嚐屋內的熱湯。

“嫁給愛情”“我養你啊”法官勸你醒醒!這才是婚姻最真實的樣子

影視劇裡的婚姻是美好的;現實中的婚姻是平淡的;法庭上的婚姻是糟糕的。

遇見對的人,一輩子都很短;遇見錯的人,六個月都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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