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了戶口還可以改名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名字對於人們來說是代表著一個人的象徵,它是會伴隨人們的一生。然而,很多父母在給孩子取名時,由於時間緊,或者各種原因沒有思考好就隨隨便便上了戶口,導致後面上了戶口後想改名字。那麼,孩子上了戶口還可以改名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戶口本改名字的相關規定是什麼?安徽思文律師事務所肖軍律師解析。

孩子上了戶口還可以改名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上了戶口還可以改名嗎?

當然可以改名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1、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辦理: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或居(村)委或在讀學校同意證明。父母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出生證、父母結(離)婚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依據。

2、可以由孩子或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需提供校方證明去派出所辦理改名手續就可以了。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申請更改姓名按如下規定辦理:

3、凡因戶口登記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差錯的,由造成差錯的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更正。

4、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變更。被收養或被認領的的人,年齡較大的需徵得本人同意。

肖軍律師普法:

戶口本改名字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年滿18週歲以上的人,一般不予變更名字, 18週歲以下的,由父母申請。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

1、在同一單位(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離異、再婚或收養關係要求變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的;

4、名字的諧音或含義容易引人誤解、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還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有違社會公德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1、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監服刑、被勞動教養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尚未執行完畢;

4、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專學生。

流程:由本人申請,經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查、所長批准後,報上一級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

安徽思文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具有房地產專業經濟師資格,主要從事民事代理、刑事辯護等訴訟服務,以及代寫法律文書、律師見證、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
孩子上了戶口還可以改名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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