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另一半從網貸平臺借錢了嗎?千萬當心離了婚還要幫TA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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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郭某(男)和王某(女)在2013年經家人介紹認識,郭某是開小貨車的,收入不太穩定,有活的時候就賺得多,也有時候半個月都不開張。王某是在一家公司做文員,工資不高,但勝在穩定。

他們倆相親後一個月就結婚了,第二年就有了孩子,2015年的時候又生了二胎。

結婚以後,為了照顧孩子,王某就把工作辭了,在家裡邊帶孩子邊做一點手工活賺錢。

從前年開始,郭某越來越少回家,起初王某以為他是接的活多,還挺高興,但是拿回來的錢卻是越來越少了,後來甚至少到大寶幼兒園的報名費都拿不出來了。

他們開始了一次次的爭吵,每一次吵完,郭某不回家的時間就更長一些。

終於,王某徹底死心了,帶著兩個孩子搬到了孃家,讓自己媽媽幫著照顧孩子,自己又出來上班了,畢竟沒錢不行啊,但她已經不想再繼續等這個不回家的男人了。郭某回家看不到人,也沒有聯繫她,他們就這樣分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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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郭某(男)和王某(女)在2013年經家人介紹認識,郭某是開小貨車的,收入不太穩定,有活的時候就賺得多,也有時候半個月都不開張。王某是在一家公司做文員,工資不高,但勝在穩定。

他們倆相親後一個月就結婚了,第二年就有了孩子,2015年的時候又生了二胎。

結婚以後,為了照顧孩子,王某就把工作辭了,在家裡邊帶孩子邊做一點手工活賺錢。

從前年開始,郭某越來越少回家,起初王某以為他是接的活多,還挺高興,但是拿回來的錢卻是越來越少了,後來甚至少到大寶幼兒園的報名費都拿不出來了。

他們開始了一次次的爭吵,每一次吵完,郭某不回家的時間就更長一些。

終於,王某徹底死心了,帶著兩個孩子搬到了孃家,讓自己媽媽幫著照顧孩子,自己又出來上班了,畢竟沒錢不行啊,但她已經不想再繼續等這個不回家的男人了。郭某回家看不到人,也沒有聯繫她,他們就這樣分居了。

你的另一半從網貸平臺借錢了嗎?千萬當心離了婚還要幫TA還錢

一個人帶娃苦呀,孃家人也勸,自己的閨蜜也勸,王某動搖了,想給郭某一個機會。

去年年底的時候,王某說,我們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你要不想跟我過了,就離婚,你要還想過,以後多回家看看我們娘幾個,我還跟你好好過。

萬萬沒想到,郭某竟然說,離婚可以,我這幾年欠了八萬多的債,你要還一半。

晴天霹靂!

王某做夢也沒想到,自己還想著要跟這個男人過一輩子,他卻揹著自己在外面借了貸款,連離婚都想著要自己幫還債。

王某也是個倔脾氣,當下就決定要跟郭某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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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郭某(男)和王某(女)在2013年經家人介紹認識,郭某是開小貨車的,收入不太穩定,有活的時候就賺得多,也有時候半個月都不開張。王某是在一家公司做文員,工資不高,但勝在穩定。

他們倆相親後一個月就結婚了,第二年就有了孩子,2015年的時候又生了二胎。

結婚以後,為了照顧孩子,王某就把工作辭了,在家裡邊帶孩子邊做一點手工活賺錢。

從前年開始,郭某越來越少回家,起初王某以為他是接的活多,還挺高興,但是拿回來的錢卻是越來越少了,後來甚至少到大寶幼兒園的報名費都拿不出來了。

他們開始了一次次的爭吵,每一次吵完,郭某不回家的時間就更長一些。

終於,王某徹底死心了,帶著兩個孩子搬到了孃家,讓自己媽媽幫著照顧孩子,自己又出來上班了,畢竟沒錢不行啊,但她已經不想再繼續等這個不回家的男人了。郭某回家看不到人,也沒有聯繫她,他們就這樣分居了。

你的另一半從網貸平臺借錢了嗎?千萬當心離了婚還要幫TA還錢

一個人帶娃苦呀,孃家人也勸,自己的閨蜜也勸,王某動搖了,想給郭某一個機會。

去年年底的時候,王某說,我們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你要不想跟我過了,就離婚,你要還想過,以後多回家看看我們娘幾個,我還跟你好好過。

萬萬沒想到,郭某竟然說,離婚可以,我這幾年欠了八萬多的債,你要還一半。

晴天霹靂!

王某做夢也沒想到,自己還想著要跟這個男人過一輩子,他卻揹著自己在外面借了貸款,連離婚都想著要自己幫還債。

王某也是個倔脾氣,當下就決定要跟郭某打官司。

你的另一半從網貸平臺借錢了嗎?千萬當心離了婚還要幫TA還錢

最後法院查明,郭某在2016年到2019年,通過信用卡和網貸平臺借了5.6萬,利息和超期還款的滯納金已經滾到了三萬多,所以總債務達到了8.9萬。

郭某跟法院說,借的錢都給了王某,用於家庭開銷,所以這筆錢要夫妻兩個人一起來還。

王某欲哭無淚,不知道該怎麼反駁。

這兩年她確實從郭某手裡斷斷續續拿了幾萬塊錢,但是哪裡能知道這是他借來的呀!還以為是他跑車賺的,他幫人拉貨搬家,就算生意不景氣,每年掙個十萬塊錢肯定是沒問題的。如果這些錢都是他借來的,那他的小貨車,完全沒掙錢嗎?怎麼想也不可能啊!

最後,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王某需負擔1.8萬元的債務。

因為從她帶著孩子搬到孃家開始,她和郭某就處於分居狀態,分居期間她沒有再拿過郭某的錢,因此分居之後郭某的借貸,沒有證據證明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也就不能判決由王某共同還貸。而分居之前的總借款為3.6萬元,王某還是需要負擔其中的一半。

婚姻中的人們可要長點心啦!現在網絡借貸平臺這麼發達,可千萬要小心你的另一半,有沒有偷偷揹著你借錢!

因為要知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借的錢,都默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因此也需要兩個人共同還款,即使離婚,這些已經形成的借款,都是必須要還的!

在本案中,幸虧王某提前分居了,不然被坑得更慘。這一萬八,只能當做是買個教訓了,以後看人一定要擦亮眼。

轉發給更多的人,讓他們警惕這個陷阱,不要落得最後蹉跎青春、感情破裂,還要背上不屬於自己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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