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騰股份:獨立董事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三次調整的獨立意見

博騰股份 法律 深交所 醫藥生物業 證券之星 2017-06-08

重慶博騰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三次調整的

獨立意見

作為重慶博騰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我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

辦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基於獨立判斷的立場,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秉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對公司下列事項進行了認真的調查和核查,現就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相

關事項三次調整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經認真審議《關於調整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公司非公

開發行股票預案(三次修訂稿)的議案》以及《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方

案的論證分析報告(三次修訂稿)的議案》,我們認為:

1、公司本次董事會在審議和表決有關議案的過程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

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召開程序合法、合規;

2、公司本次對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的修訂有利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

的順利實施,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

在損害公司及其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因此,我們同意上述對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的修訂。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重慶博騰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非公開發

行股票相關事項三次調整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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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培敏 郭永清 賴繼紅

日期:2017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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