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前扣除項目規定(重點)
(一)稅前扣除項目的原則
(二)扣除項目的範圍
(三)扣除項目及其標準
(一)稅前扣除項目的原則
企業發生的金額要真實、合法,才能稅前扣除。
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相關性原則、確定性原則、合理性原則。
(二)扣除項目的範圍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是,相關性原則:企業實際發生支出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二是,合理性原則:合理的支出,也就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1.成本
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1)視同銷售成本要計入,和視同銷售收入對應。
(2)計入存貨成本中的稅金與銷售稅金是有區別的。計入存貨成本中的稅金,如契稅、不能抵扣的增值稅等,它們隨存貨的領用逐漸扣除。
(3)出口貨物不得免抵和退稅稅額計入成本。
【案例】某捲菸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全年取得產品銷售收入總額1000萬元,應扣除的產品銷售成本500萬元。企業當年還將自制的捲菸(成本50萬元)對外贈送,市場公允價值80萬元:該企業2010年度:
產品銷售收入總額=1000+80=1080(萬元),扣除的產品銷售成本=500+50=550(萬元)。
2.費用
費用項目 | 應重點關注問題 |
銷售費用 |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是否超支;(必考) |
管理費用 | (1)三項經費是否超支(必考) (2)業務招待費是否超支(必考) (3)保險費是否符合標準 |
財務費用 | (1)利息費用是否超過標準(金融機構同類同期)(必考) (2)借款費用資本化與費用化的區分(必考) |
3.稅金
准予扣除的稅金的方式 | 可扣除稅金舉例 | |
當期扣除 | 計入銷售(營業)稅金及附加在當期扣除 | 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關稅(出口關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結合)、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稅兩費) |
計入當期扣除 | 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四小稅) (有房、有車、佔地、戴花) | |
分攤扣除 | 在發生當期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 | 車輛購置稅、契稅、耕地佔用稅、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得抵扣的增值稅等 |
不得稅前扣除的稅金 | 企業所得稅、可以抵扣的增值稅 |
【例題·多選題】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稅金包括( )。
A.購買存貨允許抵扣的增值稅
B.消費稅
C.購置集體福利的糕點不得抵扣的增值稅
D.企業所得稅
【答案】BC
【解析】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的稅金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即AD;而BC可以當期直接或分期間接分攤扣除。
4.損失
(1)損失的範圍——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2)按損失淨額扣除——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餘額扣除。
(3)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5.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以及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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