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虧損,那他家保險還能買嗎?

保險 人壽保險 平安保險 投資 財經 壽險規劃師木子青 2018-12-16

有客戶在看了保險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季度報表後,發現業績虧損的保險公司差不多佔了一半,而償付能力也是良莠不齊。因此在投保時,客戶就擔心保險公司虧損會影響自己的投保利益,不知如何選擇。

保險公司虧損,那他家保險還能買嗎?

那麼保險公司虧損是否會影響投保人的利益呢?今天,我們就來揭開謎底:

1

保險公司虧損是不是代表發展不利?

2

是否影響投保人的保單利益?


保險公司虧損是不是代表發展不利?


首先,我們先講一下保險行業一般的發展規律。

與其他行業不一樣,保險有一個叫行業週期限制。在2008年出版的《中國壽險行業經營規律研究:費用、盈虧平衡、資本需求》一書中就有提到:

“壽險公司的利潤以10年為一個週期,開業前期會虧損,3-5年左右虧損最嚴重,之後虧損逐漸下降,在7-8年後進入盈利期,行業內稱之為“七平八穩”。”

非壽險公司也是同理,業內一般認為要看5年的週期,才能準確地判斷盈虧情況。

也就是說,由於保險公司在成立前期知名度不高,保費規模小,廣告、渠道銷售投入、人力等都是實實在在的支出,出險虧損現象是再正常不過。因為我們看到的虧損不一定是營業虧損,也可能是投資支出。

等過了虧損期,保費規模逐漸擴張以及續期保費的收取所投資轉化的利潤就會覆蓋掉成本,從而實現盈利。比如平安健康保險公司,也曾虧損過近十年。

判定保險公司是否賺錢,前提是其經營時間要足夠長,且不能單看一年兩年的業績。保險公司虧損並不能說明發展不利。

再者,對客戶而言,產品好、服務好才是判定公司好壞的標準,盈利的公司,產品未必就適合自己;而虧損的公司,可能是因為成立時間還不長,它的產品可能性價比更高,服務更好。就如我們買手機,男生喜歡功能強的,女生喜歡像素高的,老年人喜歡屏幕大、容易操作的,每個人都有一個判斷標準。

然而,由於信息不對稱,客戶不一定會花時間去研究保險公司業績虧損背後的原因,但客戶一定會關心的是:投保人的保單利益會不會受影響,保險公司虧損是否會影響後期的理賠與服務?

是否影響投保人的保單利益?

事實上,保險公司虧損,受影響的公司的股東,除了部分帶分紅的年金險,投保人的保單利益只與條款有關。

話是這麼說,條款有效,公司虧損甚至倒閉的話還能保證理賠嗎?

保險行業要是出現動盪,對整個社會民生的影響力是巨大的,因此我們能考慮到的問題,國家也有相應的考慮,來看看銀保監會都出臺了哪些舉措:

01

保險行業准入門檻高,股東資金雄厚

由於保險公司行業週期限制這個規律,保險行業對資金的門檻要求非常高,保險公司的主要股東要有持續盈利能力,且淨資產和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億。

而且實際上,保險公司的資本實力可遠遠不止2億,從下表就可以看出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金與總資產相當雄厚:

保險公司虧損,那他家保險還能買嗎?

02

責任準備金、保險保障金和償付能力要求

責任準備金指的是保險公司每年收取的保費,有一部分是交給銀保監會的,以此保證基本的理賠。

保險保障金指的是保險公司要上交保費的0.8%給銀保監會,防止某家保險公司出現重大變動。

償付能力則是衡量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的基本指標,規定償付能力不得低於100%,高於100%即意味著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是沒有問題的。

03

公積金制度和再保險制度

《保險法》第99條規定,保險公司必須從每年的淨利潤中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彌補“來年可能出現的虧損”。

再保險制度,指的是保險公司向再保險公司投保,事先商量好賠付比例,分攤保險公司可能倒閉、虧損的風險。

04

人壽保單的強制措施

前面講了保險公司和銀保監會都有多種舉措來保證客戶的利益,即理賠。這裡還要強調《保險法》第九十二條關於人壽保險的規定: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看完以上內容,相信大家心裡已經有結論了。保險公司有足夠的資金,並且保險公司自己都買了保險——有再保險公司作為後盾,且國家出臺的政策也強有力地保障了客戶的保單利益。所以有合適的保險產品就大膽買吧!

寫在最後

保險公司業績的盈虧只對股東、投資人有影響,客戶作為消費者,無需擔心保險公司的盈虧會影響保單利益。

更重要的是找到合適的好產品,根據產品本身、理賠服務等多維度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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