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赤峰市巴林左旗引進在編人員100名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巴林左旗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力量,積極有序開展引進人才工作,優化機關幹部隊伍建設,更好地服務於全旗經濟社會發展,根據《2019年赤峰市巴林左旗引進在編人員實施方案》安排,擬引進巴林左旗外在編在崗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範圍及名額
巴林左旗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引進100名,其中公務員(含參公人員)50名、事業人員50名(其中中小學教師30名)。
二、引進原則
1、遵循“公平、透明、擇優”原則;
2、遵循雙向選擇原則;
3、遵循層級基本對等、工作單位基本對應原則。
三、引進條件
(一)擬引進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業績突出;
2、引進人員應為巴林左旗外,在編在崗人員。引進人員應當具有擬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凡有行業資格准入要求的,必須具備資格准入條件;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4、具有在編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二)擬引進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2)年齡在40週歲及以下(1979年8月及以後出生)。
(三)擬引進的事業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全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已被聘用的人員;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1984年8月及以後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引進範圍: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稱職以下或合格以下等次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政策規定不符合調動條件的。
(五)引進人員多於引進崗位時,採取競崗方式擇優引進。
四、引進程序
(一)提交申請1、申報方式及內容
申請人為公務員(含參公人員)的向旗委組織部和旗委編辦提交申請;申請人為事業人員的向旗委編辦和旗人社局提交申請;
申請人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學歷證書(原件、複印件)、錄用審批表(複印件)、在編人員證明及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2、報名地點巴林左旗委組織部(巴林左旗黨政綜合樓2008室),聯繫電話:0476-7861433;巴林左旗委編辦(巴林左旗黨政綜合樓4016室),聯繫電話:0476-7862543;巴林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巴林左旗人社局辦公樓409室),聯繫電話:0476-7869027。3、截止時間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至2019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二)資格審核
由旗委組織部、旗人社局負責組織對擬引進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三)確定引進人員
審核通過的人員,由旗委組織部、旗委編辦、旗人社局研究提出初步意見。經旗委編委會會議研究確定後辦理引進人員相關手續。
諮詢電話:0476-7862543
本公告由巴林左旗委組織部、旗委編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負責解釋。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巴林左旗委機構編制委員會
2019年8月19日
來源: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 包頭日報
編輯:董柏傑 李珍
校對:包小婷
聲明:轉載請註明來源於《內蒙古日報》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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