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以詩殺人?為何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情

白居易以詩殺人?為何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情

太史公司馬遷命運不佳,言事逆耳,幽於縲紲,遂憤然而嘆曰:“身毀不用矣!”因想:“蓋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聖賢發奮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於是,司馬公仿效古聖先賢,不顧“蠶室”之辱,積憤筆端,歷經十載,寫就了“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史記》,開創了中國紀傳體史書的先河。更為重要的,是他為後世窮困文人在仕途之外洩憤、吶喊,闢出了一條別樣的路子。

其實,在古代,文人受儒家學說的影響,內心大多懷有“出仕”之念。李白和杜甫,就是兩個一直在找尋機會,想報效朝廷的人。李白的詩句“直掛雲帆濟滄海”,就是他渴望出仕再熱切不過的表白。他深深寄望於朝廷,自信“天生我才必有用”,企望能在仕途上一展所學。他甚至不惜加意奉承,彎下腰來,給當時享有“薦士”盛名的韓朝宗寫信,懇求他向朝廷薦舉自己。杜甫也有同樣的境遇。他別妻離子,困躓長安十年,圖的,也不過就是一官半職——“立登要路津”。

但這兩人到了後來,李白雖然做了不到二年的“翰林供奉”,所事者,也不過就是寫寫宮廷讚美詩,例如“雲想衣裳花想容”之類,並未得到重用。而杜甫呢,雖然“數上賦頌”,陳述祖上一直“奉儒守官,未墜素業”,懇求“天子哀憐”,但直到“安史之亂”,杜甫也僅僅官居“右衛率府胄曹參軍”,不過一個區區八品小官。他們兩個,都不曾“得志”。李白和杜甫皆為詩歌天才,如果一旦從政,會不會是“能臣”、“干將”?我們無法保證,但那個時候的唐玄宗,耽於享樂,沉溺聲色,無心留意拔擢文才武將,這一點,倒是確定無疑的。也正因如此,其時野有遺賢,遊逸江湖,於是乎,朝廷裡少了幾個站班的大臣,而有唐一代,卻因為有了悠遊山水間的李白和苦旅中躡屩擔簦的杜甫,成為了中國詩歌史上的一座巔峰。

當然,在唐代,也不乏文人出為高官的事例,白居易就是其中的一個。

白居易以詩殺人?為何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情

白居易三十六歲便被用為翰林學士,翌年,又被“非次拔擢”,官拜左拾遺,為他大展“兼濟天下”的抱負,提供了可能。初為朝官的他,一時意氣昂揚,立志要有所作為,報效朝廷。他那一時期的詩作,也因此“皆意存諷賦,箴時之弊,補政之闕,往往流聞禁中”。他“食不知味,寢不遑安”,不懼豪強,甚至犯顏逆鱗,發出了“可使寸寸折,不能繞指柔”的壯語,頗有幾分諍臣直士的氣概。但經過了一段時間的磨礪,特別是遭到貶謫打擊之後,他的內心發生了很大的改變。“面上滅除憂喜色,胸中消盡是非心”,是他此時境況的自我寫照。特別是到了後期,他官當得久了,也作得大了——居太子少傅,二品,月俸十萬——當年的意氣,自然也就蕩然無存了。於是他開始傾力購置田產,充實家業,過起了養尊處優的日子。他無日無酒,自號“醉吟先生”。他這一時期的詩作,或者“寄懷於酒,或取意於琴,閒適有餘,酣樂不暇,苦詞無一字,憂嘆無一聲”(樂天自語),變得十分消沉。以致後來竟有傳言說,白居易曾“以詩殺人”。

何有此言呢?我們且先來看看他的詩作《燕子樓三首》。在這首詩的前面,白居易寫了很長的一段序言,說“徐州故張尚書有愛妓曰眄眄,善歌舞,雅多風態。予為校書郎時,遊徐、泗間。張尚書宴予,酒酣,出眄眄以佐歡,歡甚。予因贈詩云:‘醉嬌勝不得,風嫋牡丹花。’一歡而去,邇後絕不相聞,迨茲僅一紀矣。昨日,司勳員外郎張仲素繢之訪予,因吟新詩,有《燕子樓》三首,詞甚婉麗,詰其由,為眄眄作也。繢之從事武寧軍累年,頗知眄眄始末,雲:‘尚書既歿,歸葬東洛。而彭城有張氏舊第,第中有小樓,名燕子。眄眄念舊愛而不嫁,居是樓十餘年,幽獨塊然,於今尚在,’予愛繢之新詠,感彭城舊遊,因同其題,作三絕句。”(見中華書局《白居易詩集校注》2006年7月版1208頁)這裡的“眄眄”二字,自宋代以後的刻本中,均為“盼盼”,姑且從之。

白居易以詩殺人?為何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情

盼盼姓關,自幼出身娼門,色藝俱佳,尤喜吟詩,後被新任徐州刺史張建封看中,納為姬妾。她的三首《燕子樓》詩,在《全唐詩》八〇二卷、《唐才子傳》卷二中,都有收錄。張建封有燕子樓一座,納盼盼同居。後朝中旨下,授張建封為禮部尚書,張便攜盼盼往長安上任去了。不想十二年後,張建封病死,關盼盼重又回到了徐州,住在燕子樓中。她思念亡夫,終日以淚洗面,並決心為其守節,再不適人。她獨處燕子樓,一住就是十一年。

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時,從好友張仲素(字繢之)那裡讀到了關盼盼的《燕子樓三首》,便也和韻三首並派人寄給了關盼盼。關盼盼見白居易的第三首詩中說:“今春有客洛陽回,曾到尚書墓上來。見說白楊堪作柱,急教紅粉不成灰。”關盼盼知道,白居易對自己有所誤解,特別是當她看到白居易那首《感故張僕射諸妓》詩中寫道:“黃金不惜買娥眉,揀得如花三四枝。歌舞教成心力盡,一朝身去不相隨。”心中萬分痛苦,遂作一首《和白公詩》,曰:“自守空樓斂恨眉,形同春後牡丹枝。舍人不會人深意,訝道泉臺不去隨。”《全唐詩》於此有一行小注:“盼盼得詩,泣曰:‘妾非不能死,恐我公有從死之妾,玷清範耳。’”遂絕食自殺了。臨死,她還恨恨吟道:“兒童不識沖天物,漫把青泥汙雪毫。”

依此傳言,關盼盼的確死在了樂天筆下。但傳言是否屬實呢?有人經過一番考證之後指出:白居易的這首《感故張僕射諸妓》,並非是寫給張建封,而是寫給其子張愔的;關盼盼其人也不是張建封的妾,而是張愔的家妓,所以,白居易“以詩殺人”,並不確切。

白居易以詩殺人?為何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情

這裡,我們姑且不去探究事情的原委,單說這位寫出過《觀刈麥》、《賣炭翁》的“人民詩人”,曾經悲嘆與琵琶女“同為天涯淪落人”的政治失意者,竟然將自己置身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指責那些煙花女子,主人“一朝身去”,她們卻依舊鬻歡賣笑,並不以死去“相隨”, 不免顯得有些冷漠,因為,買笑賣笑,本來無關忠貞,不過是一場皮肉交易罷了,何況,那些煙花女子多數都是為生活所迫呢!倒是白居易本人,招惹“以詩殺人”這樣的流言上身,令人感到有些遺憾。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無疑與他後期官場守成,生活逸樂,意志消磨,有著非常直接的關係。這一點,我們只消去體味一下他《燕子樓三首》序言中那一連三個“歡”字,便自會明白一二了。

由此看來,衣食無虞,甚至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一件好事情,正如司馬遷所說:“古者富貴而摩滅,不可勝記”,反過來,那些古來堪稱經典的傳世之作,卻無一不是“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者寫出來的。

南朝那個“江郎才盡”的故事,也說明了這個道理。

白居易以詩殺人?為何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情

這個故事有兩個版本。其一說,江淹之所以後來才不如前,原因在於他先前在夢中得到的那支“五色筆”,晚年復於夢中被郭璞索要了回去,手中沒了“五色筆”,他便再也寫不出那樣的錦繡文章了;其二則說,江郎所以才盡,是在夢中被一個叫張景陽的人討去了懷中的彩錦,從此他就再也沒有華章美句了。這兩個版本雖然各有不同,卻都基於一個事實,那就是,原來才華橫溢的“江郎”,到了後期,卻竟“泯然眾人矣”!只不過是“才盡”的緣由,說法有所不同而已。其實,那兩個導致“江郎才盡”的所謂原因,都不過是時人的一種附會罷了,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據《南史▪江淹傳》所載,江淹系獄後曾有這樣一段自白:“下官本蓬戶桑樞之人,布衣韋帶之士,退不飾詩書以驚愚,進不買聲名於天下。”可見,他為官之前,雖然出身寒微,卻能夠高蹈自守。他居官以後,先受累繫於牢獄,後又遭受貶謫,於是憤發苦讀,才思泉湧,這才寫出了一篇篇好文章,從而名冠一時。名氣一大,官運也開始通達。他三十五歲被拜為中書侍郎,而後一路升遷,直至尚書。問題出在江淹顯達之後。由於他權高位顯,周圍阿諛之聲漸起。他不是自警自勵,反而喜不自持,左右逢迎,今日宴飲,明日酬答,天天喜樂不盡,哪還有工夫、有激情去作什麼辭賦呢?此時的江淹,史書上說他,“任性文雅,不以著述在懷”。既然“不以著述在懷”,又豈能寫出好文章來?最終導致“才思微退”,自然也就是因因而果的事了。

白居易以詩殺人?為何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情

以上幾樁事例,很值得我們玩味。李白因走出宮掖而能放歌山川,遂得“詩仙”之譽;杜甫遭逢“安史之亂”,不免一路顛沛,親歷了這一重大歷史事件,方有“詩史”問世;樂天前陟後黜,是以詩風蛻變;江淹由困轉通,反讓“江郎才盡”。可見,官場順達常使文章頹落,生活豪奢卻致才思枯萎,這等事這等人,千古以來,何曾絕跡?有道是,人活一口氣,寫作何嘗不如此呢?歷代的文章,氣弱者,少精神,氣竭者,失魂魄。一篇文章若是了無生氣,還寫它作甚?還讀它作甚呢?故而,《文心雕龍》所談之“養氣”、韓愈《答李翊書》所言之“氣盛”、王季重一再強調“生動之氣”,皆此之謂也。

白居易以詩殺人?為何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情

而要使文章得“氣”,作為作家,就不能希圖自己的經歷至平至簡,生活無風無浪,恰恰相反,豐富的閱歷和生活經驗對於寫作者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甚至十分關鍵的作用。何謂“經驗”?格非在《文學的邀約》一書中說:“這個看似簡單的詞語中,所包含的內容,至少涉及以下兩個方面:其一是經歷或遭遇;其二是不同的主體對這種經歷和遭遇所產生的一系列反應。中國傳統文論特別注重作者的閱歷和經世的深廣,強調‘知人論世’,強調‘行萬里路’一類的生活經驗積累。”

那麼,作家為什麼要有豐富的生活經驗呢?這首先是因為,生活本身就是豐富多彩的。它千頭萬緒,紛繁複雜,瞬息萬變,因而難以窺其堂奧,如果我們“不在生活之中”,便不可能看清生活的本質,不可能把握生活的脈動,因而,作家筆下的那些所謂“生活”,也就只能是些表象化的東西。

另外一點,從內在規律上來說,生活有其自身的邏輯,它有蘊含的情,有深藏的意,有追憶的味,但如果不是深入其中,便只能“不識廬山真面目”。那種認為搞寫作,就一定要遠離人間俗世,必須離群索居,無疑是幼稚可笑的。但這裡所謂的遠離生活,並不是說作家沒有自己的生活,而是他的生活與時代脫節,猶如文革中的“逍遙派”,他只是那場災難的“看客”。而一旦作家對生活沒有了由衷之喜、切膚之痛,寫出來的文字便很難感動讀者。

所以,如果作家只過那種遠離塵世、無憂無虞、風平浪靜的日子,就抓不住社會的“內在矛盾”,就不能敏銳察覺生活的走向,更不要說成為時代的先知者了。若對生活無知,這本身就是作家的先天不足。格非曾言:“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對寫作而言,經歷和遭遇的獨特性、奇異性和劇烈程度,並非無關緊要,而且它對於創作的作用也已經被大量的文學事件所證明。假如沈從文沒有鳳凰地方的經歷積累,沒有十九歲就遊歷了大半個中國的奇特經歷,他絕大多數傳奇故事的寫作是無法想象的。狄更斯的情形也與此相仿。”(見《文學的邀約》28頁)司馬遷所列舉的那些事例,也充分印證了這一點。所以,我一直以為,作家如果不是來自於生活,或者不能作為普通一員沉入到生活的底層,而只是臨時到工廠、鄉村去“體驗生活”,並且在寫作時也沒有其它積累作為“被喚醒”的材料,那麼,所寫出來的東西,要麼浮光掠影,要麼胡編亂造,斷難讓人體味出獨特的、具有人生況味的作品,就更不要期望作品流傳後世了。

白居易以詩殺人?為何養尊處優,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情

“體驗生活”與“來自於生活”永遠不可同日而語。所謂“體驗生活”,對於真正的寫作來說,不過聊勝於無罷了。因而,一位資深編輯曾經這樣說道:“小說和詩是相對獨立的,而散文是綜合的。小說和詩可以離個人的生存經驗稍遠一些,小說可以科幻,詩可以天馬行空,散文離不開生存經驗,生存經驗可以是個人的,也可以是借鑑別人的……一個人七歲可以寫詩,十二歲可以寫小說,而且可能寫得很出彩,但這樣的年齡是寫不出好的散文的。散文是綜合的藝術,有智慧的一面,也有世故的一面。”從他的這番話中,我們完全可以領會到,生活經驗,最起碼對於散文創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散文是一種最藏不住作者的文體,你的閱歷,你的見識,你的學養,甚至於你的人品,都會在你的筆下暴露無遺。

當然,我們也並不是要將“經驗”的作用絕對化,不能寫到監獄,就要求作家必須坐牢,寫到殺頭,便非要作家死一回。其實,“經驗”並不等同於生活本身。“經驗”是經過匯聚、提煉、感悟和思索後的東西,它是一種思維的成果。

事實證明,無論哪一個朝代,也無論哪一位作家,如果他不曾在現實生活中“摸爬滾打”過,不曾有過痛徹心扉、不曾淚流滿面、也不曾狂喜過、盛怒過,對生活沒有真情實感,而是一個生活的“局外人”,那麼,他對事物見微知著的細微觀察和獨特認知必然缺失,其結果,也同江淹一樣,就算掌握了再好的創作技巧,也寫不出“激揚文字”,就更不要說“千古文章”了,而硬編出來的那些玩藝兒,想“不痛不癢”、“隔靴搔癢”都不可能。所以,對於作家來說,首先是要自覺地沉入生活之中,以普通一員的心態參與生活、感受生活,而後筆下才會寫出生活的真實,文字才能夠讓人體會到人生的況味。國人自古不就有“多難興邦”、“殷憂啟聖”、“窮困礪志”、“逆境成才”等等一類的格言警語嗎?這些話,對於作家而言,自然也是顛撲不破的“硬道理”!


作者簡介:李漢君,自幼喜書,但讀得多,寫得少。及長,不過數年知青,數年醫生,數年編輯,隨波而逐流,漂忽兮不定。轉任文吏,縫裁嫁衣,方坐得幾年小吉普,轉眼又成田舍翁。於是復又埋首書堆,重操楮墨;煮字煉詞心繾綣,紙上談兵意沛然,無他,性本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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