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帶倆孩子坐火車,為方便孩子睡覺買六張坐票,被網友疑“霸座”。她怎麼買的票?屬於霸座嗎?你怎麼看?

7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哈爾濱一列車上,一名女子帶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據在場其他旅客介紹稱“大姐人挺好,之前有給其他旅客讓座,後面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才把大姐逼急了。女子帶倆孩子坐火車,為方便孩子睡覺買六張坐票,被網友疑“霸座”。她怎麼買的票?屬於霸座嗎?你怎麼看?女子帶倆孩子坐火車,為方便孩子睡覺買六張坐票,被網友疑“霸座”。她怎麼買的票?屬於霸座嗎?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元芳有看法
2019-07-27

先說男子的霸座行為,不管女子行為是否妥當,都不能成為你霸座的藉口和理由,這種行為和去年的霸座男性質沒什麼本質上的區別,都是一種為人所不恥的無賴行為。

再說這位媽媽,媽媽疼惜孩子的心情和舉動可以理解,但你為了孩子能睡覺就去買6張票,這種做法也不可取,你的孩子有個舒服的座位躺著睡覺了,但有些孩子可能就因為買不上票連車都坐不上。公共交通工具,它畢竟是面向廣大群眾的公共資源,我們在考慮自身方便的時候,還應當考慮一下其它人,特別像在夏季這種出行高峰,別人站都沒有地方站了,你和孩子就佔了6個人的座,於情於理都欠妥。

當然,最大的錯誤在鐵路身上,兩個人為什麼能夠輕鬆購得6張票?這是一個關鍵的問題,做為鐵路的經營單位,你們的本職就是要合理的調配資源,爭取讓每一個資源都得到充分的利用。這次是一人買6張票,下一次要是有人來包個車廂,你們是不是也要包出去呢?

我記著前段時間也發生過一個類似事件,有一男子一人買了兩張票,為的是放行李,也是在擁擠的時候遭人質疑,最後掏出來兩張票。這種車票管理上的漏洞鐵路部門應當及時改正,要確保公共資源發揮最大的普惠作用。

先說男子的霸座行為,不管女子行為是否妥當,都不能成為你霸座的藉口和理由,這種行為和去年的霸座男性質沒什麼本質上的區別,都是一種為人所不恥的無賴行為。

再說這位媽媽,媽媽疼惜孩子的心情和舉動可以理解,但你為了孩子能睡覺就去買6張票,這種做法也不可取,你的孩子有個舒服的座位躺著睡覺了,但有些孩子可能就因為買不上票連車都坐不上。公共交通工具,它畢竟是面向廣大群眾的公共資源,我們在考慮自身方便的時候,還應當考慮一下其它人,特別像在夏季這種出行高峰,別人站都沒有地方站了,你和孩子就佔了6個人的座,於情於理都欠妥。

當然,最大的錯誤在鐵路身上,兩個人為什麼能夠輕鬆購得6張票?這是一個關鍵的問題,做為鐵路的經營單位,你們的本職就是要合理的調配資源,爭取讓每一個資源都得到充分的利用。這次是一人買6張票,下一次要是有人來包個車廂,你們是不是也要包出去呢?

我記著前段時間也發生過一個類似事件,有一男子一人買了兩張票,為的是放行李,也是在擁擠的時候遭人質疑,最後掏出來兩張票。這種車票管理上的漏洞鐵路部門應當及時改正,要確保公共資源發揮最大的普惠作用。

水禾田
2019-07-27

我們也別急著做道德綁架,如果說現在乘坐火車高鐵等是一個市場消費行為的話,一個人買6張票,然後佔用6個座位,其實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這並不是沒有買座位卻無理地霸佔座位的行為,更何況,她是因為買不到臥鋪,而自己又帶著孩子,希望能夠給孩子更好的乘坐條件而這麼做的。

長期以來我們對於火車上的讓座、霸座、佔座等等問題的討論,往往交雜著各種社會情緒,因為尤其在春運期間,擁擠的火車上的一個座位,都是極度稀缺的社會資源,這個時候它就很容易成為公共議題的重要的一個。

這個時候很多人的討論,就會變成道德層面的討論。我覺得現在要慢慢地迴歸到市場規則和社會法制層面來,而不是隻圍繞著社會道德的層面。

比如霸座這樣的行為,肯定是要在道德譴責之外,還要受到相應的擾亂社會治安懲罰的;而比如說沒有讓座這種情況,更應該回歸到常識範圍,讓不讓是個人選擇,不能做道德綁架。

尤其是在一個人通過自己的購買行為佔據了很多座位的時候,更是應該明確他是在市場交易規則下,購買了座位的使用權的行為,有支配的權利。

否則,同樣的邏輯,就像很多人會問的是,為什麼明明飛機的頭等艙或者高鐵的一等座空著,而經濟艙或者二等座車擠得滿滿當當,卻不讓乘客到頭等艙和一等座?一樣的道理,這個顯然不能用道德的評價去討論這個問題,而是根據市場的規則來判定。

罗召均律师
2019-07-27

這和霸座存在本質上的區別,不可混為一談!

哈爾濱的一列火車上,一位大姐因沒有買到臥鋪票,就一個人買了六張票,為的是讓兩個孩子能夠好好休息,卻引來了其他乘客的質疑。最終,在乘務人員的見證下,大姐拿出了六張真實的車票!

這和霸座存在本質上的區別,不可混為一談!

哈爾濱的一列火車上,一位大姐因沒有買到臥鋪票,就一個人買了六張票,為的是讓兩個孩子能夠好好休息,卻引來了其他乘客的質疑。最終,在乘務人員的見證下,大姐拿出了六張真實的車票!

有網友質疑:利用家人身份證買的票,最終家人沒有上車,是否意味著對於這些座位使用權的放棄?應該把這些沒人坐的座位再度出讓才行……


這個事情,其實從法律上解讀很簡單:乘客購買車票的行為,其實是和鐵路總公司簽訂鐵路運輸服務合同的行為,乘客付出對價購買車票,那麼鐵路運輸部門就有義務將乘客送至指定的地方。按照規定每個人是隻能購買一張車票,但卻並沒有禁止其他人購買了車票之後轉讓給實際乘車人。

這位大姐因為自己的需要,而用家人的身份證購買了六張真實的車票,付出了服務的對價,那麼就享有對應的權利。雖然最終乘客只有她母子三人的,可以視為其他人將合同的權利轉讓給她們,這是法律所允許的!

就好像:李嘉誠有很多錢,但是實際上他根本花不了這麼多錢,難道他就應該把他的錢無償的贈予社會嗎?


那這件事情是霸座嗎?我認為不是!

霸座是指將本不是自己的作為據為己有的行為,比如前段時間網上沸沸揚揚的孫博士等,他們為了自身的便利或者舒適,佔據了本來屬於別人的座位,且在別人提出這個座位不屬於他的之後還仍然不改正、不接受。

但是這次事件的性質完全不同:這六個座位本來就是這位大姐花錢購買的,她對這幾個作為享有完全的使用權,她完全可以憑自己的需要去處置這幾個位置,不受任何的影響,其他人也無權對其提出任何的質疑!

畢竟,她給你坐,是情分;但是不給你坐,是有理有據的!

郭广吉律师
2019-07-27

謝謝邀請!

7月25日,哈爾濱列車上,一名女子因為沒有臥鋪,就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女子帶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

其他旅客稱“大姐人挺好,之前有給其他旅客讓座,後面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才把大姐逼急了。”

這是霸座嗎?

當然不是霸座,自己購買了火車票,自己讓孩子坐,怎麼叫霸座!

沒有坐票的人,去搶有坐票的人的坐,才叫霸座。

也不要隨意就說什麼浪費公共資源。因為憑票入座是規矩,票是人家購買的,只要不違法,怎麼使用是人家自己的事。

火車是福利事業嗎?反正我沒有聽說過。

這麼多的票是如何買到的?現在實行實名制,一個人的身份證恐怕不能同時購買同次列車的多張車票,但用不同人的身份證是可以買到的。


一個婦女帶兩個孩子長途旅行,她想盡辦法照顧好這兩個孩子,我們應該讚揚這個婦女的行為,如果人們都像她這樣認真負責的帶孩子,那麼孩子遭受侵害的事件就會少很多!

指責這個婦女的人,不能隨便往外甩道德的大帽子。

因為你購買車票的時候,就知道自己的車票是否是有座的車票,既然購買的是無座的車票,到車上沒有座坐,就是正常的。

有座反而是不正常的,所以說,你指責別人也是不正常的。

渡桥泰水
2019-07-27

我買了票,沒趕上車,可以吧,然後我打個電話,我錢已經花了,讓同行的同事一個人坐倆座,我把我已購買的座位使用權暫時移交給同事,我在車上時起來上個廁所也是有權把我的座位暫時移交給我指定的人,而且整個過程中我沒有利用座位去盈利,哪裡有問題呢。

換個場景,我把整個列車都包了,我整個公司的人都買了這個車的座位去旅遊,但是突發事件所有人都需要加班工作,只有公司老總自己坐著一整列車去旅遊了,你能怎麼樣呢,我沒有向轉讓人收錢,沒有商業行為,就是合規的。

另外補充一下,有很多人不知道,原來的鐵道部已經一拆為二了,行政歸交通部,營運變成了企業,就是鐵總,這是一家公司,是商業盈利的,別扯什麼公共資源,你查查公共資源的定義是什麼,你說春運是民生,我可以理解,你說鐵路客運是公共資源的請出門左轉。

還有一點強調的是,大家都知道實名制,你不想想實名制的初衷是什麼?還有就是實名制是限制成年人的,鐵路有明確規定,兒童是不實行實名制的,自己可以去查一下。意味著兒童本身就是隨便買票。

陈豪俊律师
2019-07-27

陳律師觀點:女子是合法使用其購票的權利,並不屬於“霸座”,其他無座票的乘客無權對其提出異議,應當尊重其購票的合法權利。


事件還原

7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哈爾濱一列車上,一名女子帶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隨後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表示自己是因為沒有臥鋪,所以才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

在網友曝光的視頻中,這名被質疑“霸座”的女子一邊掏出火車票,一邊用略顯生氣的口吻迴應質疑她的乘客。

據在場其他旅客介紹稱:“大姐人挺好,之前有給其他旅客讓座,後面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才把大姐逼急了。”

陳律師觀點:女子是合法使用其購票的權利,並不屬於“霸座”,其他無座票的乘客無權對其提出異議,應當尊重其購票的合法權利。


事件還原

7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哈爾濱一列車上,一名女子帶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隨後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表示自己是因為沒有臥鋪,所以才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

在網友曝光的視頻中,這名被質疑“霸座”的女子一邊掏出火車票,一邊用略顯生氣的口吻迴應質疑她的乘客。

據在場其他旅客介紹稱:“大姐人挺好,之前有給其他旅客讓座,後面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才把大姐逼急了。”

陳律師觀點:女子是合法使用其購票的權利,並不屬於“霸座”,其他無座票的乘客無權對其提出異議,應當尊重其購票的合法權利。


事件還原

7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哈爾濱一列車上,一名女子帶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隨後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表示自己是因為沒有臥鋪,所以才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

在網友曝光的視頻中,這名被質疑“霸座”的女子一邊掏出火車票,一邊用略顯生氣的口吻迴應質疑她的乘客。

據在場其他旅客介紹稱:“大姐人挺好,之前有給其他旅客讓座,後面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才把大姐逼急了。”

陳律師觀點:女子是合法使用其購票的權利,並不屬於“霸座”,其他無座票的乘客無權對其提出異議,應當尊重其購票的合法權利。


事件還原

7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哈爾濱一列車上,一名女子帶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隨後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表示自己是因為沒有臥鋪,所以才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

在網友曝光的視頻中,這名被質疑“霸座”的女子一邊掏出火車票,一邊用略顯生氣的口吻迴應質疑她的乘客。

據在場其他旅客介紹稱:“大姐人挺好,之前有給其他旅客讓座,後面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才把大姐逼急了。”


網友熱議:

理所當然還是浪費資源?
視頻曝光後,有網友表示,看到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有種甩王炸的感覺。
但這種行為也引發了網友熱議。一部分網友認為:既然買了票,座位理所當然是購買者的。
也有網友質疑:女子為何能買到6張火車票?這樣的行為是否是在浪費公共資源?
對此有網友迴應稱,如果使用親屬的身份證來購票,沒毛病!

陳律師觀點:女子是合法使用其購票的權利,並不屬於“霸座”,其他無座票的乘客無權對其提出異議,應當尊重其購票的合法權利。


事件還原

7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哈爾濱一列車上,一名女子帶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隨後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表示自己是因為沒有臥鋪,所以才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

在網友曝光的視頻中,這名被質疑“霸座”的女子一邊掏出火車票,一邊用略顯生氣的口吻迴應質疑她的乘客。

據在場其他旅客介紹稱:“大姐人挺好,之前有給其他旅客讓座,後面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才把大姐逼急了。”


網友熱議:

理所當然還是浪費資源?
視頻曝光後,有網友表示,看到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有種甩王炸的感覺。
但這種行為也引發了網友熱議。一部分網友認為:既然買了票,座位理所當然是購買者的。
也有網友質疑:女子為何能買到6張火車票?這樣的行為是否是在浪費公共資源?
對此有網友迴應稱,如果使用親屬的身份證來購票,沒毛病!

陳律師觀點:女子是合法使用其購票的權利,並不屬於“霸座”,其他無座票的乘客無權對其提出異議,應當尊重其購票的合法權利。


事件還原

7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哈爾濱一列車上,一名女子帶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隨後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表示自己是因為沒有臥鋪,所以才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

在網友曝光的視頻中,這名被質疑“霸座”的女子一邊掏出火車票,一邊用略顯生氣的口吻迴應質疑她的乘客。

據在場其他旅客介紹稱:“大姐人挺好,之前有給其他旅客讓座,後面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才把大姐逼急了。”


網友熱議:

理所當然還是浪費資源?
視頻曝光後,有網友表示,看到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有種甩王炸的感覺。
但這種行為也引發了網友熱議。一部分網友認為:既然買了票,座位理所當然是購買者的。
也有網友質疑:女子為何能買到6張火車票?這樣的行為是否是在浪費公共資源?
對此有網友迴應稱,如果使用親屬的身份證來購票,沒毛病!

陳律師觀點:女子是合法使用其購票的權利,並不屬於“霸座”,其他無座票的乘客無權對其提出異議,應當尊重其購票的合法權利。


事件還原

7月25日,有網友爆料稱,哈爾濱一列車上,一名女子帶倆娃躺在硬座上睡覺,遭到旅客質疑“霸座”。隨後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表示自己是因為沒有臥鋪,所以才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

在網友曝光的視頻中,這名被質疑“霸座”的女子一邊掏出火車票,一邊用略顯生氣的口吻迴應質疑她的乘客。

據在場其他旅客介紹稱:“大姐人挺好,之前有給其他旅客讓座,後面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才把大姐逼急了。”


網友熱議:

理所當然還是浪費資源?
視頻曝光後,有網友表示,看到女子掏出6張火車票,有種甩王炸的感覺。
但這種行為也引發了網友熱議。一部分網友認為:既然買了票,座位理所當然是購買者的。
也有網友質疑:女子為何能買到6張火車票?這樣的行為是否是在浪費公共資源?
對此有網友迴應稱,如果使用親屬的身份證來購票,沒毛病!


律師分析

乘坐火車時一人一票和按票入座是兩個最為人熟知的規則,大家也都遵守此規則。因此,當有人沒有買到連在一起的座位時,也只能去跟人和顏悅色的商量換座,如果遭到拒絕也無可奈何,畢竟根據火車票,座位是他的,他有權利換或不換。我在乘坐火車時曾遇到過他人用一等座來換我的二等座,我不是貪便宜啊,真的是為了他人方便,我立刻換了。

那麼在換座後,雖然違反了按票入座的規則,但由於這是兩名有權利的乘客之間互相協調同意的,列車員在查驗車票時並不會較這個真,也就是說在沒有損害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這種調換都是允許的。

受到該規則的啟發,有些乘客因為討厭和他人挨著坐,或者由於買不到臥鋪,而採取了通過用親戚的身份證購買多張火車票來實現其對於特定座位的“壟斷”,這究竟是一種合法的權利,還是在鑽規則的空子,應予以譴責呢?換言之,乘客的購票權利的合法邊界在哪裡?

首先,購買手段是否合法?用親戚的身份證購買多張火車票可以嗎?這個我相信應沒有爭議,當然可以,只要親戚同意,就不存在冒用身份的問題。

其次,親戚本人並未上火車,火車票是否作廢?關於這點,顯然大家是存在異議的,有人認為:“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五條規定,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記載的時間乘坐的,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退票或者變更手續。逾期辦理的,承運人可以不退票款,並不再承擔運輸義務。也就是說如果持票人沒有上車,就意味著放棄了自己的權利,這種權利是有專屬性的,其它人是無權代為享有的,不然鐵路部門一人一票的規定就失去了意義。所以說女乘客這樣做就使公共資源被浪費,享受公共服務的權利被濫用。”這種解釋是否合理呢?

其實,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五條的規定是賦予了購票乘客的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權利,逾期不行使的後果是無法退款也無法根據客票要求承運人再次承擔運輸義務。所以並不能根據該條款得出持票人只要沒有上車,即視為放棄自己的權利。理由很簡單,購票乘客雖然不乘車,但可以選擇既不退票也不改簽,而把該座位的使用權交給其他指定的乘客。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宣傳處相關負責人也專門迴應此了這個問題:“不管是用幾張身份證進購買,即使同行的人並未前往,手持車票的人也是可以佔用座位的。”他解釋說,鐵路集團在售賣車票時,相當於已經和乘客簽訂了相關合同,“只要乘客沒有進行退票、改簽等操作,那麼這張票就是屬於乘客本人的,乘客有權授權其他乘客使用該座位。雖然這種情況,有些人表示不太理解,但是公司必須保證每個旅客的權益。”

不理解的人主要還是糾結於一個問題:“乘客沒有上車難道不能視為棄權嗎?”在正常的操作中,任何乘客趕不上火車時都會進行兩個操作,退票或者改簽,通過這個操作,其購買的座位在火車票出售系統中就會被釋放出來重新激活,而對應的其又獲得了退票款或者乘坐其他車次的權利。而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如果乘客放棄退票或改簽的權利,那麼承運人就不能主動將該座位釋放出來,因為在法律上,該座位仍然是該乘客的,所以,只要乘客沒有做出主動放棄的意思表示,乘客沒有上車不能視為棄權。

基於此,在他人同意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的身份證購買的多張火車票,即便在其沒有上車的情況下,只要沒有改簽或者退票,火車票仍然是有效的,火車票實名購買者可以合法的授權其他合法乘客使用。

有業內人士表示,這樣的情況在實際操作中也比較常見。比如有乘客乘坐軟臥,會把包廂的4張票都買下,不希望別人打擾。一般只要購買的車票是合法的,並且如果能核對乘車人和其他車票持票人認識,就沒有問題。實際操作中,本文中的女子為了孩子能夠好好休息而購買6張硬座票的情況完全可以理解。而且再退一步講,就算這位女子無權使用車票,那其他無座乘客未經許可也無權佔用座位。

“霸座”與“合理乘坐”的根本性區別

簡而言之,“霸座”指的是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一人不合法的霸佔其他座位,這個行為違反了一人一座及按票入座的基本規則,理應受到譴責,而“合理乘坐”是其在支付了對應的票價的基礎上,合法的購買了對應座位的票,合法的使用,說的不好聽一點,別人有錢,願意多買座位票,與你無關!


結語

購買了無座票的乘客上了火車後如果想要座位只有兩個方法:一是聯繫乘務員補買臥鋪或者重新釋放的座位(一般很難,但有可能),二是跟其他有座的乘客套近乎,在徵得其同意的情況下借坐一會。沒有其他任何理由可以去坐“看起來是空座”的座位,這類座位要麼是因為乘客沒有趕上火車票改簽或退票情況下重新釋放出來再次被出售出去,要麼就是有人買了。不要去質疑別人為什麼多買,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這個不叫作“霸座”,這叫合法的行使權利!這個社會沒有絕對的平等,按照這個邏輯多買房多買車多買地的是“濫用權利”,吃大鍋飯的時代才叫做人人平等?另外,購買無座票的乘客很清楚自己購買該票的後果,請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否則請購買下一趟的坐票。


對陳律師的觀點認可的請點個贊並加關注!謝謝!

添羽634
2019-07-27

有什麼不可以的憑票上東(座位票)沒有規定不讓患者趟著,我患高血區、粧尿病,沒有臥鋪我買三張不行嗚?我

是殘疾軍人去南疆"掃墓"買三張不行嗎?我是孕婦需回老

家生育買三張票趟著不行嗎?我是離家鄉去廣東多次轉車

買三張趟一趟不行嗎?人性社會休顯的畏什麼……

麋鹿说法
2019-07-27

關於霸座還是正常使用

顯然目前知道的事實是大姐連同孩子三人共計坐了六個座位,這也就代表至少有三個座位應當是大姐的親屬代為購買後供大姐使用,也就是非本人使用座位的情況,但是這個與霸座存在典型的區別在於:

霸座都是未經使用人的同意之後強行霸佔他人的座位,而本案當中顯然車票都在大姐的手裡,至少也足以證明多餘的三個作為名義的購買人是願意將座位讓給大姐使用的,那麼這一點就和霸座存在本質的區別。

關於浪費公共資源的說法

有人認為大姐的座位均有車票,但是其本人將原本可以給無座人士能買到的票,提前購買並供三人使用六座的情況,導致了部分人無法購得有座票,才無奈選擇購買無座票的事實,所以認為大姐的這種行為本身也屬於強佔了部分公共資源。

這個分析確實有點道理,一輛火車的座位是有限的,你多買了三個座位也就意味著必然會有三個人無法買到有座的車票,確實如此。但是這並不是大姐造成的,因為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那麼為什麼二等座有人站著,卻不願意讓無座的人去頭等座去使用閒置的頭等座資源?為什麼火車上的無座價格竟然和有座的價格一樣?

換個比喻也許更好理解

就這個事件簡單說幾個例子,大家也就能理解究竟買六張票對還是錯了。

  • 1.你家裡有兩輛車,一輛轎跑,一輛商務接待車,你的鄰居跑過來說,你反正一天只能開一輛車,另外一輛給我開,不然浪費資源,你認為對方說的有道理嗎?
  • 2.你家裡有兩套房,一套城東,一套城西,而你因為工作原因長期居住城東,這時朋友跟你說,他單位在城西每天趕車特別累,反正你城西的房子空著也沒人住,應該讓他住,省的浪費資源,認為對方說的有道理嗎?

回到這件事情上面也是一樣,大姐本身打算買臥鋪結果因為沒買到為了讓孩子乘坐舒服所以買了六張票,那麼其本人買這些票就當然有權利享有旅途中這六個座位的使用權,況且中間大姐還給人讓過座位,有什麼問題?

也許有人會說天生多買了座位給別人坐也是節約資源,這個話聽起來有道理,其實毫無邏輯可言。讓座的前提是大姐願意,而不能因為大姐多買了座位而恰好有人沒有座位就必須讓出來,那麼購買六張車票的意義就是為了給無座的人讓座?市場經濟下,誰購買了座位自然有權利享有這段期間的使用權利,任何人不能干涉,更不能進行道德綁架。

叶律师
2019-07-27

謝邀。

一人六票,一人六座。女子因為沒有臥鋪,所以買了6張硬座車票讓孩子休息。無座乘客就不樂意開始質疑,大姐掏出六張車票,但仍然沒能平息執意。

問題來了,女子的做法是否有問題?

從法律上來說,乘客與鐵路公司之間屬於客運服務合同關係。目前,火車票實行一車一人一票制度,所多購車票只能借用其他人員的身份進行購買。也有的人認為火車屬於公共資源,買票沒上車則視為放棄該權益。個人認為既然該車票,該座位的權益屬於乘客,乘客如果沒有其他意思表示,那放棄座位權益是沒有任何問題。而乘客借用身份證並取票給女子,是可以將其合同權益轉讓或授權給其他人員代為行使。女子通過其他朋友購買多張車票,並佔有其座位權益,這個在法律上並沒有毛病。

如果要嚴格按照一人一座,一人一票的規定,其他乘客在購買車票時便已經知曉這是無座票,那購買無票乘客就應當嚴格根據同鐵路的公司的約定,選擇一站到底。即便按照網友所說,乘客沒上車視為放棄權益。那這個座位的權益也應當屬於鐵路公司所有,不屬於任何其他乘客,其他無座乘客也沒有權利要求佔有該座位!

如果乘客不能行使該座位權益,那鐵路公司應當如何處置該座位?按照先佔先得,好像也沒有這個規定吧。那誰來坐,誰來坐都不公平,都不合理,所以讓買票的人行使自己的權益,這有何不可?畢竟人家也是真金白銀購買的車票!

唐映红
2019-07-27

這事得分幾個不同的層面才能剖析清楚。

先說常識。

一位母親,帶兩名兒童,沒有能夠買到臥鋪,但為了讓孩子能休息,買了6張相連的坐席車票,讓孩子能休息。這於情於理於法都沒有任何問題。購買車票就意味著她擁有在特定區間座位的使用權。

當車廂擁擠,有無座票乘客希望能使用她的座位,那麼經她允許,當然可以使用,但是,任何一名無座乘客都無權要求她讓出使用權。無座乘客購買無座票時已經充分了解自己的旅行出行是沒有任何座席使用權的,只能視空出的無主座席或者經座席使用者允准才有機會坐,無座乘客沒有任何權利要求座席使用者讓座。

以上是常識。

這事得分幾個不同的層面才能剖析清楚。

先說常識。

一位母親,帶兩名兒童,沒有能夠買到臥鋪,但為了讓孩子能休息,買了6張相連的坐席車票,讓孩子能休息。這於情於理於法都沒有任何問題。購買車票就意味著她擁有在特定區間座位的使用權。

當車廂擁擠,有無座票乘客希望能使用她的座位,那麼經她允許,當然可以使用,但是,任何一名無座乘客都無權要求她讓出使用權。無座乘客購買無座票時已經充分了解自己的旅行出行是沒有任何座席使用權的,只能視空出的無主座席或者經座席使用者允准才有機會坐,無座乘客沒有任何權利要求座席使用者讓座。

以上是常識。



問題是這事僅憑常識無法解決。由於火車運營方(鐵路部門)的貪婪,出售的無座票與座席票是同價的,如下圖,從東方紅到雞西,硬座票與無座票都是¥30.5。對於乘客來說,付出同樣的價格應該享受同樣的服務,這樣的要求具有正當性。所以,當無座乘客看到有空座位,要求入座並不過分。

這事得分幾個不同的層面才能剖析清楚。

先說常識。

一位母親,帶兩名兒童,沒有能夠買到臥鋪,但為了讓孩子能休息,買了6張相連的坐席車票,讓孩子能休息。這於情於理於法都沒有任何問題。購買車票就意味著她擁有在特定區間座位的使用權。

當車廂擁擠,有無座票乘客希望能使用她的座位,那麼經她允許,當然可以使用,但是,任何一名無座乘客都無權要求她讓出使用權。無座乘客購買無座票時已經充分了解自己的旅行出行是沒有任何座席使用權的,只能視空出的無主座席或者經座席使用者允准才有機會坐,無座乘客沒有任何權利要求座席使用者讓座。

以上是常識。



問題是這事僅憑常識無法解決。由於火車運營方(鐵路部門)的貪婪,出售的無座票與座席票是同價的,如下圖,從東方紅到雞西,硬座票與無座票都是¥30.5。對於乘客來說,付出同樣的價格應該享受同樣的服務,這樣的要求具有正當性。所以,當無座乘客看到有空座位,要求入座並不過分。



好了,一邊是買了六張票的座席使用人有權使用,也有權拒絕無座人的入座;一邊是花了與座席票同等價格的無座乘客,看到空座位有權要求入座。矛盾因此產生,購買並擁有空座席使用權的乘客與無座票乘客之間各自訴求的權利都具有正當性,既不能指責空座席使用者不讓座,也不能批評無座票乘客要求使用空座席,群眾不應該鬥群眾。

矛頭該指向誰呢?火車營運方鐵路部門。作為壟斷經營的鐵路部門,既然鐵路規劃不能滿足市場需要,需要出售無座票,那麼無座票因為得到的服務減少,票價就應當相比座席票要低,合理的應該是低一半以上。像前述例舉的東方紅到雞西,無座票的合理價格應該為硬座票的一半,¥15.5。

至於鐵路部門規定,一趟車一個身份證只能買一張票,如果她借用了他人身份證購票,那麼她無權阻止無座乘客使用空座位,因為她只擁有她自己身份證名下的座位使用權,借用身份證購買的座席使用權不歸她,而是沒有乘車的身份證本人,視為沒趕上或放棄乘車。鐵路部門規定的座席使用權是:票、證、人一致。

如果她是通過隨行兒童票(無須身份證)的方式購得座席使用權,例如以隨行五名兒童的名義獲得六個座席的使用權,但是隨行乘車只有兩名兒童,那麼空出的三個座位她沒有使用權,應該視為沒有趕上車或放棄乘車,由無座票乘客先佔先得。

所以,歸根到底這名買了六張座席票的乘客,如果不能票、證、人一致,就不應該佔有多餘的三個座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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