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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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外星人
2019-05-14

公元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清朝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當時清朝負責簽訂條約的全權代表,則是李鴻章。甲午海戰失利後,日本加快對中國的入侵。

日本軍隊大軍直指東北,這裡被視為清朝的“龍興之地”,一向極為重視。眼見形勢不妙,清朝決議與日本議和。但清朝兩次派遣的是使臣,都遭到日本拒絕。日本獲得此戰的勝利,自然希望可以藉此撈取更大的利益。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他們一面拒絕清朝使臣,一面明確提出,清朝如果要議和,需派遣李鴻章或恭親王親自前往。

這兩人在晚清外交上,都有足夠的經驗和威望,且地位較高,談判結果更有分量。慈禧等人便授予李鴻章全權議和的職位,讓他赴日本談判。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李鴻章雖然同意赴日本媾和,可談判的底線,仍需衡量。此時清朝方面已經清楚,割地賠款無法迴避。

李鴻章便專門向光緒皇帝請旨,允許談判時有商談割地賠款的權力。慈禧躲了起來,光緒在內外壓力下,只能同意。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同年3月,李鴻章赴日本談判。北洋海軍已經幾乎全滅,日本大軍又侵入中國。對中國而言,這屬於城下之盟,十分被動。

面對日本提出的種種要求,很難有談判的籌碼。談判途中,日本一刺客當中槍擊李鴻章,臉部受傷,雖不致命,卻讓談判的局面出現轉機。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日本擔心列強借此有干預的理由,便降低要求,由原來的3億兩白銀,改為2億兩白銀。遼東半島可以不割,但要付三千萬兩白銀的贖遼費,臺灣、澎湖列島等仍需割讓,此外還要同意日本在中國通商口岸投資辦廠等不平等條約。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馬關條約》簽訂後,朝野震驚。他們都對《馬關條約》和李鴻章極為不滿。當時便有一副“楊三已死無蘇醜,李二先生是漢奸”的對聯,受時人認同。

康有為、梁啟超聯合舉人士子發起的公車上書,首先便是反對《馬關條約》的簽訂。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李鴻章從受人尊重的直隸總督,外交軍政在手的北洋大臣,成為人人唾罵的賣國賊。僅是一線之間。清朝出於輿論考慮,罷免李鴻章北洋大臣兼直隸總督的職位,投居閒職。

但李鴻章畢竟處理了三十年洋務,對外交內政極為熟悉,這樣的人,遠不是那些紙上談兵的書生可以比擬。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他又曾幫助清朝鎮壓多場叛亂。能力高,對清朝又極為忠心。晚清時,清朝人才短缺,自然不會忽視李鴻章。

而且,清朝罷免李鴻章,本是因為輿論壓力。現在輿論風波一過,仍可以重新起用。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當然,朝廷中既有希望李鴻章復職的人,也有希望李鴻章永世不得翻身的政敵。李鴻章雖有聲望,但若想直接官復原職,仍是艱難,需要慈禧及朝廷大臣的協助。

榮祿便是其中之一。甲午以後,榮祿從西安調入京城,先後擔任兵部尚書、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軍機大臣等重要職位,受慈禧特殊信任。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榮祿舉薦李鴻章,既是兩人私交關係較好,也是希望藉助李鴻章,對抗自己的政敵。而且,榮祿需要組建新式陸軍。當時榮祿組建的武衛軍中,聶士成、宋慶都為湘軍舊部,袁世凱的北洋新軍,也是以淮軍為班底。

李鴻章是淮軍的創始人,讓他重新恢復職位,對榮祿而言,也有很大幫助。李鴻章也曾要求,希望能重新獲得封疆大吏的權力。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不過,即便如此,李鴻章在甲午以後,除了被派往俄國擔任頭等專使,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是在京城賦閒,無官可做。直到1899年12月,李鴻章被授予兩廣總督的身份。

此時,光緒皇帝推行的維新變法已經失敗,皇帝本人也被幽禁起來,慈禧重掌大權,朝廷局勢複雜而敏感。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慈禧等人一度打算廢掉光緒,改立新皇帝。李鴻章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到遠離京城的兩廣任職,也許就是有避嫌之意。當然,兩廣地區此時也非常不平定,造反聲勢不斷。

讓李鴻章到兩廣任職,也是朝廷希望當地穩定。而且,榮祿也希望借李鴻章替換原先兩廣總督譚仲麟,藉此打壓朝中政敵剛毅。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但李鴻章上任兩廣總督不久,北方一帶便鬧起義和團運動。不久後,慈禧誤以為列強要扶持光緒,反對自己垂簾聽政,便主動向列強宣戰。以清朝的實力,幾乎沒有勝利的可能。

一向聽命朝廷的李鴻章,接到朝廷旨意後,卻公開宣稱,慈禧發佈的宣戰詔不過是矯詔。他又聯合張之洞、劉坤一等地方督撫,簽署《東南保護約款》和《保護上海城廂內外章程》,決議保住東南半壁江山,不繼續擴大戰爭。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李鴻章的不奉召,讓京城方面十分焦急,不斷下旨催促,又授予李鴻章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讓他儘快啟程。

北京的局勢,無異龍潭虎穴。李鴻章雖然同意北上,但一直不斷盤桓,沒有立刻上路。他在上海又逗留了一段時間。慈禧再次發來電報,讓他全權處理談判事務,朝廷不再幹預。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李鴻章北上處理談判事宜,簽下了更為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如果說《馬關條約》只是城下之盟,那《辛丑條約》便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完全沒有任何可以談判的餘地。

李鴻章的內心極為痛苦,很快開始咯血,身體虛弱。聯軍方面擔心李鴻章如果病倒,清朝方面便無人可以收拾局面,於是將最初十億兩白銀的賠款,降低至4.5億兩白銀。

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又做了什麼事情?

這個賠款的說法是,中國當時有4.5億兩白銀,每人賠償1兩白銀。這是一個侮辱的提議。可清朝只能接受這個提議。其餘條約,更有瓜分中國的意思。所以當時有人將李鴻章與秦檜相提並論。

《辛丑條約》簽下不久,李鴻章身體急轉直下,開始大口吐血,不久後病逝。清朝隨即追贈李鴻章”太傅“的職位,授予他”一等肅毅侯“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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