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法具有強制性】\n近日,孫楠女兒就讀某非學歷培訓機構事件引發關注,家長可能涉嫌違法。據瞭解,該學校開設了初中+高中全日制課程,而江蘇省教育廳兩位相關人士稱,原則上不允許培訓機構開設面對中小學生的全日制課程,且義務教育法具有強制性,每個小孩必須接受義務教育。\n現在孩子的學業壓力越來越大,許多家長也把孩子的學習教育作為第一要務,除了正常的學校上課,課餘時間也是給孩子報了許多補習班,興趣班,就希望孩子能多學點東西。但家長們在給孩子選擇教育培訓機構的時候可得注意了,非學歷教育跟學歷教育是有區別的,非學歷培訓機構對招生年齡沒有限制,但是授課時間有要求,“在業餘時間對中小學生可以開展培訓,(但)不能開展全日制教學。”接受義務教育是每個孩子的權利,也是義務。家長們可要擦亮眼睛,正規的業餘時間培訓是可以的,但不要讓孩子參加非學歷培訓機構的全日制教學。
10 個回答
入青0601
2019-01-30

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明星夫婦的放大效應,尤其是孫楠複雜的家庭環境,讓焦點放在了後媽對孩子教養的動機上;二是父母對孩子教育方式的選擇上,明星家庭在選擇上具有更大自主權,與讓孩子就讀國際學校相比,就讀國學機構的選擇顯得很不主流;三是讓孩子中途改讀國學機構,明星家庭很讓人聯想到孩子在家裡管不了、在學校管不好,實在是父母無奈之舉。這未免又讓人八卦其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了。

在中國,以王財貴倡導的讀經教育為主的全日制培訓機構分佈很廣,各種散在的以國學教育為幌子的機構也不在少數。有些家長對正統的國內教育失望,轉而向外部尋求各種符合自己需要的教育機構。接觸過幾個家庭,基本上在孩子二年級之後,都從讀經學校又回到體制內了。雖然他們覺得讀經是好事,但也越來越感受到孩子除了經典,更需要現代。

國家推行九年義務教育,這是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的每個孩子的權利和義務。家長無權幫助孩子做出超越法律之外的選擇,但可以利用業餘時間進行義務教育之外的學習活動。應該說,中國的基礎教育非常紮實,也非常人性。公立學校、私立學校,國內學校、國際學校,實體補課、網絡學習,多種多樣的選擇基本能夠滿足不同家庭對孩子的不同需求。

家長在選擇時,首先要遵守法律,對法律的尊重其實是對孩子的保護。作為明星父母,孫楠夫婦還需理性面對。

三水三心
2019-01-31

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肯定違法,教育系統的迴應有不少瑕疵

近日,著名歌星孫楠的女兒就讀民辦非學歷機構引發了廣泛的關注。據媒體報道,孫楠的女兒入讀的是徐州一所叫做“華夏學宮”的民辦非學歷機構。據該機構的官網顯示,學校校區位於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呂梁山風景區,教學內容包括四書五經等儒釋道經典,輔以古琴、書法、舞蹈、女紅等傳統藝術課程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義務教育法》具有公益性、統一性和義務性三個特性,而義務性,通常也叫做強制性,就是說,“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範”。該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第五條明確規定: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該法第七章第八條規定: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所以,孫楠及其妻子,送適齡兒童進入民辦非學歷機構接受全日制教育,肯定是涉嫌違法的行為。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或教育行政部門,必須依法“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如孫楠拒不改正,應當由街道(鄉鎮)或教育行政部門起訴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執行!

那為什麼說當地教育系統的迴應有不少瑕疵呢?

一般來說,未經法院或其他具有司法職能的部門判決,對於違法行為,我們只能做出“涉嫌違法”的判斷。但對於《義務教育法》而言,教育部門是具有實體上的執法權的,也就是說,教育部門具有針對教育類法律的行政執法權!據此,孫楠的做法,是否違法,我們可以說是“涉嫌”,教育部門就應該調查之後作出是否違法的判斷,而不是像我們這種沒有執法權的人一樣,說可能“涉嫌違法”!

另外,既然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那就意味著理解也得執行,不理解也得執行。所以,當地在迴應的時候說“應當接受義務教育”,這裡應該說是“必須接受義務教育”,才能顯示出強制性。

但孫楠作為明星,卻把孩子送到民辦非學歷結構,由於其明星的身份,側面放大了民眾對義務教育的一些看法,或者反映了民眾的一些想法,個人以為,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們還需要思考一些問題——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如何迴應人民的一些個性化的需求!

不過,對於所謂的“女德”教育,個人以為,在新時代,這些宣揚婦女從屬地位的打著傳統文化幌子的教育形式,還是不要批准的好,畢竟,人類社會已經進入了男女平等的新階段!

佩弦教育
2019-02-03

孫楠送女進非學歷機構背後的深思,傳統文化缺失比違法問題更嚴重

談到孫楠送女兒到非學歷機構學習傳統文化,大家關注的都是孫楠是否違法,我卻想起近來幾起因為吸菸、因為遊戲這樣小事而弒母的少年,慘案背後是傳統仁義孝道教育的缺失。而這方面卻少有人注意到。至於孫楠的行為涉及違背《義務教育法》,在我看來卻並不是太大的問題。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1傳統蒙學被人遺忘,幼兒園變成託兒所

其實人的性格與行為規範很大一部分在我們年幼時期早已形成,我們常說的“三歲看老”就是這個道理,所以幼兒時期的教育是相當重要的。古人在這個方面做的是相當好的,以前我們各地都有“蒙學”,用《三字經》《弟子規》這類經文教育孩子學習仁義禮智信。特別是裡面涉及到孝道和為人處世的道理是很有啟發意義的。

很多人都會說,這些東西一個小孩子懂什麼,有意義嗎?如果大家知道“反芻”,就不會這樣說了。孩子此時依靠死記硬背記住的東西,貫穿其一生都會時時反芻回味,進而如同種子一樣生根發芽紮根心底。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而取代蒙學的幼兒園現在都在幹什麼,無論公立還是私立學校學習內容花樣百出,但是在這方面教育缺失嚴重。不是家長對幼兒園的定位也是看娃的也就是託兒所。

2幼時的教育影響一生

有人可能覺得幼時教育真有這樣大作用嗎?會不會有些誇大其詞?那麼我們就拿同為童星的林妙可和楊沛宜比較一番,兩人因為一首《歌唱祖國》兩人結下了不解之緣。

一個位居臺前贏得了眾人的掌聲和歡呼,一個位居人後,歌聲甜美讓人回味。轉眼間11年過去了,曾經紅極一時的林妙可在演藝的道路上並不順,報考北影、中音、中戲、上戲四大學院接連失敗,原因可能多樣,但是瞭解內情的人評價其說話時搖頭晃腦,聲音嗲聲嗲氣等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原因。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而楊沛宜在奧運會後就在家人的建議下專心學習,堅持走音樂道路,成為北大附中的學霸。並且在2017,楊沛宜參加了在廣州舉辦的USAD China 2017美國學術十項全能中國賽,併成功晉級,將赴美參加決賽。

兩個小女孩因一首歌為人所熟知,命運卻大不同,不得不說和其幼時接受教育有很大關係。看似應該紅的林妙可逐漸悄無聲息,而楊沛宜卻在自己喜愛的音樂道路上越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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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進入非學歷機構違反義務教育法,模仿者坑的是自己的娃

關於孫楠送女兒到非學歷機構違反了義務教育法中強制性這一項要求。最初這項規定是害怕部分學生因貧失學,保障學生上學的權利,而如今這種情況越來越少。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但是不得不說如果有家長模仿孫楠送孩子進這樣的學校絕對是坑娃,大家看看學習內容,如果說傳統經義及書法還能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那麼學習古琴、茶、泥塑、女紅這些東西,未來孩子的出路在哪裡,接著如何進入大學?如何取得學歷?這不是坑娃一輩子嗎?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結語:

應該說傳統教育中仁義禮智信應該對其進行改良,讓孩子從小接受這方面的薰陶,這樣未來德行上才不會出問題,一生才會走得更遠,這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義務教育階段,浪費時間去學習一些太過於傳統的東西(女紅、古琴、泥塑),這樣的家長無疑是坑娃!

欧阳真议
2019-01-29

孫楠夫婦做為具有正常思維的成年人必定具備判斷是非對錯的能力,做為孩子的合法監護人享有決定孩子學習或實習培訓等生活安排的權力,這純屬個人家庭生活安排問題,沒有那條法律規定先培訓後入校正規學習是違法的,倆夫妻也沒有阻止孩子上學的言行,教育部並非執法機構無權判定孫楠夫妻涉嫌違法,甚至說這樣不負責的言論本身就是違犯的,目前為止還沒有一條法律嚴格規定推遲孩子入學就一定違法,也沒有法律規定孩子在入學前不可以參加任何形式的培訓機構,所以我認為批左的同時我們要防止極右,左傾肯定不對右傾就對嗎?任何事都不應走極端,如今是民主社會,生活的多元性決定每個人每個家屬在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有權自主選擇和安排個人及個人家庭的生活,公眾人物的家庭亦無例外。

明白说教育
2019-01-29

謝謝邀請,非常樂意回答這個問題!孫楠將女兒送到培訓機構進行全日制學習,如果是在義務教育段,也就是說小學和初中,那麼家長作為法定監護人涉嫌違反《義務教育法》。

一、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

義務教育法既規定了國家有義務對適齡兒童進行規範化的教育,同時呢也規定了法定監護人有義務將子女送往正規的教育機構進行國家規定課程的學習。

二、如何規避法律法規進行個別化教育?

有的家長希望孩子接受個性化的教育服務,那麼如何在守法的前提下進行個別化的教育呢?那就只能利用晚上或者是週末節假日的時間進行課外學習。

三、對於違反義務教育法一般如何處理?

對於像孫楠這種違反義務教育法規定,未將子女送往正規的教育機構接受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一般處理方式是家長停止這種行為,把孩子送往正規學校。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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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时舞文忙时弄墨
2019-02-01

孫楠夫妻引起關注主要是名人效應和用自己打廣告。

教育部的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則看家長和孩子的個人選擇了,義務教育的應試教育模式,不僅讓很多人想逃離,也有不少人選擇了逃離,出國留學年齡的不斷降低已經說明了這一點。不願太早出國的,也有很多人如孫楠夫妻般選擇了其他教育模式。一個學生和家長,初二開始綴學,孩子喜歡考古,家長就找了個考古專家跟著四處跑,閒時來我這裡畫畫。兩三年後,開始針對出國留學做準備。孩子視野開闊,很積極健康。

在我看來,在學校的應試教育之外做選擇,本身不是問題,問題是家長和孩子怎麼選擇,選擇什麼。孫楠夫妻的選擇被網友批評,認為他們有錢沒文化,並不過分。從應試教育中解放孩子,應該給孩子更廣闊更好的視野和學習內容,而不是用另一種模式去禁錮他們。

皮皮他姐姐
2019-02-03

很多人說有錢還需要什麼學歷啊!!!這句話讓我哭笑不得!!!這不就是“窮人思維”。富不過三代也是這個意思!!我們努力賺錢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父母安康,為了子女受更好的教育!!難不成自己有錢了就可以讓孩子去讀連學歷都沒有的學校??我搞不懂有這種想法的人你這是為孩子好還是害孩子!!!!!第二,讀這種野雞學校的是孫楠跟前妻的孩子!!那麼這個後媽的孩子在幹什麼??人家在留學!!!自己親生的在留學!繼子繼女卻在讀沒有學歷的學校!!!可不可怕!!!

宜城老师
2019-01-29

這個事情僅僅是因為雖然是一個名人,教育部或者相關的教育機構才回應,但實際上這種現象在全國已經非常普遍了,你不說在我們學校就有一個。如果按人數比例的話,那已經接近於1/2000個孩子選擇了這種方式學習。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當然這個數字比例可能很不準確,只是基於現在我們這邊的學校所作出的一個簡單推理,或許可能高達萬分之一。

但其實大多數都是這種國學班,我們這邊單位中的一個孩子,家長非常喜歡國學,崇尚的就是那些中國古代的一些文化思想,覺得孩子學這個比較好,於是未經學校同意,也無法提供轉學轉出的手續,孩子直接帶走,與學校失去聯繫,搞得我們非常狼狽,不知道是不是應當報警。

家長只是解釋道,過幾年再回來上六年級考初中,可是學籍就這樣一支空話了,孩子也不知道哪裡去了,只是說去了市裡面一個國學學校,這個學校無法接收學生的學籍,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有教育機構所頒佈的教學資質。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我們不是否認國學教學機構的一些教學能力,但是,學生無法完成其他學科的教學,這些教學機構是否有教學資質都未可知?這就是一個很大的隱患。

建議把孫楠夫婦倆抓緊,看守所拘留一段時間,根據義務教育法作出相應的懲處,否則根本就不可能制止全國現在的這種狀態。

這些類似國學的機構中,無法瞭解他們是否按照國家的教育法規進行教學。

教育廳迴應孫楠女兒就讀非學歷機構,家長涉違法,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你怎麼看?

江枫140151042
2019-01-29

孫楠肯定違法了!沒有經過義務教育階段學習,什麼畢業證書和學籍都沒有,這樣的學生對國家有什麼用處?

手机用户58604654352
2019-01-30

孫楠女兒都十八歲了,高中不是義務教肓,不違法。但是違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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