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堯打人入獄事件,老師和常某是雙輸嗎?

老師這邊灰頭土臉顏面掃地身心俱疲,常某這邊鋃鐺入獄杜如如年家人生活也收到嚴重影響
10 個回答
上海默石
2019-08-11

個人認為:常某堯20年後打老師案件,輸的不僅僅是張老師,學校,常某堯。輸的最多的是法治!

一審之前,我曾發表旁觀者法律人的看法,認為常某堯的行為不構成“尋釁滋事罪”。因為根據案情披露,他的行為不符合法律對“尋釁滋事罪”犯罪構成要件的規定。常某堯一審聘請的律師所作出的辯護意見是正確的。

儘管當時,網上一片譴責常某堯的聲音。但在所有聲音中,卻基本沒有律師發表言論認為常某堯的行為能夠構成“尋釁滋事罪”。這已經很說明問題了。畢竟律師這個群體當前似乎不受人待見,但卻顯然沒有律師會隨著潮流討好大眾,人云亦云。相反認為常某堯不構成犯罪的律師觀點卻不少。原因自然不是因為“利益”。律師不會(不屑)為區區小利充當“水軍”。和案情當事人以及他的律師遠開八隻腳,沒有利害關係牽扯。討論案情秉持法理,獨立的就事論事,純學術純專業出發。

可惜一審依然判了有罪。蹊蹺的是儘管常某堯“拒不認罪”,律師作的也是“無罪辯護”,按我國“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刑事政策,法院理應參照檢察院公訴人在法庭上提出的量刑建議“從重處罰”。但實際上最終判決卻是按檢察院公訴人的量刑建議“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對一個開庭時差不多坐牢已近一年的常某堯來說,這樣的刑期再過半年多就可以出獄走人了。

常某堯提出上訴,完全可以理解。根據“上訴不加刑”的原則,只要檢察院不同時提出“抗訴”(檢察院抗訴顯然不可能:法院就是按照你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幅度判的呀?怎麼可能出爾反爾再抗訴?)那麼常某堯利用剩下的半年多時間走一個上訴程序,在他絕對是首選項:不管上訴結果如何,就算上訴被駁回,常某堯照樣一年半時間一到拍拍屁股走人。而萬一有個轉折,到了中級人民法院能夠無罪改判,這就是博到了一個更好的結果。畢竟這個案子在法律界,是有爭議的。假如這個案子判的斬釘截鐵,毫無爭議,沒人會去作無謂的抗爭。反正刑期很快就滿了。很快就可以出去了。正因為案子有爭議,才有上訴價值。

常某堯的上訴,理所當然的是按照“無罪”的路子走。“有錯無罪”,是基本的上訴請求。所以,對“錯”,怎麼樣言辭懇切的“認錯道歉”都不為過。但“有錯”絕不是說“有罪”。所以我們看到二審當中所有本人和他的二審辯護律師公開在社會披露的所有信息,都沒有“我有罪”,“我認罪”這樣的口徑。誓將無罪辯護進行到底!

充其量,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年半刑期好了。等二審判決下來,判決生效,沒有幾個月就刑滿釋放了。

按慣例,二審改判是很難很難的。後遺症太大了!如果改判無罪,那麼常某堯已經關押的一年多時間怎麼算?——他勢必會申請賠償。如果二審改判他無罪,則下一步就是政府賠錢。如果維持原判,他一年半期滿後出獄,他大概率會繼續申訴要求再審。對他再審申請,法院必須再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事情將會曠日持久,遠沒有完結。

所以說,這個案子很可能不會就此息訟止紛、社會因此安定團結。

輸家是誰?

最後,千萬不要綁架整個教師群體,整個教育界。這個案子和其它老師、和教育界,有一毛錢關係沒有?沒有!如果一個教師捲入任何案件都和教師整體捆綁在一起,那麼此起彼伏的老師違法犯罪案件,是否全國其它老師要一起擔責任?——老師算“知識分子”群體吧?不可能如此幼稚和雙重標準。既然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那麼以後若有老師犯罪就集體捱罵?

一棵松207600739
2019-08-11

我從小就是一個頑皮的孩子,所以也少不了所謂老師的懲罰,記得好幾次在農村的河裡游泳被老師抓住,被罰在太陽下曝晒,有一次人幾乎晒暈過去,說心裡話當時對老師恨得要死,晚上到老師家放燒的想法都有,現在想想如果沒有老師當時對我的嚴懲和體罰,可能淹死在河裡的可能,也沒有我的今天,我雖不是什麼事業有成,但也是全家幸福,我真的要感謝老師對我的嚴厲教育,真的謝謝老師,祝天下所有的老師身體健康,全家幸福

象牙塔里讲故事
2019-08-11

常某堯打人入獄事件,不但老師和常某雙輸,更是一個多輸的局面。

不管二審結局如何,常某都將付出慘痛的代價

不管常某聘請的二審律師怎樣轉變策略,大打苦情牌,營造常某知錯想改,悔不當初,整日以淚洗面,不但寫了簽字長文的道歉信,還聲明教師節的時候請父親代為負荊請罪的輿論氛圍,通過這樣的方式給案件的另一位當事人張老師施加壓力,逼張老師出來表態。但是在被判刑後才有態度上大轉變,未免有些晚了,或許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打人的常某慫了。

不管二審的解決結局如何,常某付出的代價一定是最慘痛的一個。試問還有多少人願意和一個如此強的報復心的人打交道,又有多少單位敢用這樣的人。而且在整個案件的發展變化中,常某及其家人反覆無常的態度,同樣讓人難以接受。

張老師想要置身事外,但似乎很難

此次事件的另一個主角,被打的張老師,截止目前仍然沒有任何明確的態度。在整件事情的發展過程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1、被常某打後,張老師對誰都隱瞞不說,即便是對家人也是聲稱自己摔了一跤,看上去本打算吃了啞巴虧,但隨後常某打人的視頻在網上流出,事情才真相大白;2、常某的妻子稱常某及自己曾登門道歉,但遭到了張老師的拒絕,常某也稱自己的父親曾冒雪上門替他道歉,同樣遭到了拒絕。因為這些說法都是常某傳出來的,是否屬實尚有待證實。3、常某的二審律師在接受採訪時,曾說自己看到過張老師表示:如果常某堯在網上公開道歉就會原諒他,他不認我是老師,我也還當他是學生,到我該說話的時候,我還肯定給他說。同樣,這句話是否屬實還有待證實。

如果後面這兩段都屬實的話,似乎有些矛盾,或者說張老師更希望常某出來公開道歉,但是常某希望私下解決,二者在意見上並沒有達成一致。

所以截止目前,被打的張老師並沒贏得什麼,或許他本身也沒有打算贏得什麼,甚至有一些屈辱,這件事情本身是一件公訴案件,張老師或許真的一開始就希望自己置身事外。事情發展到目前的地步,他的正常生活秩序必然也受到嚴重干擾,從這個角度來說,他也是輸家。

對社會,對教師,對教育的影響

這件事的影響,真的是難以估量的,特別是對社會道德底線的挑戰,對教師隊伍感情的傷害,否則也不至於引起社會的公憤,輿論的一邊倒。老師、家長與社會對懲戒和體罰的標準不一致,全社會討論要不要把懲戒權還給老師,老師敢不敢用懲戒權的背景下,常某這一頓操作,不但把自己送進了監獄,也為整個討論澆上了一桶油。在沒有明確標準的情況下,關於老師懲戒權的問題會一直存在一個大大的問號。人民日報也曾表態,跪著的老師,教不出站著的學生,但如何讓老師先站起來,腰桿挺直了,仍然是一個全社會的問題。

春夏秋155131881
2019-08-10

我認為判一年半常根本不算輸,因為從始至終常的行為性質太惡劣了,欺人太甚,當然張老師過去打學生肯定是錯誤的,夠不夠犯罪先不說,但怎麼也不可以報復的,這是法律不允許的,更何況報復對象是老師,退一萬步說,報復就報復,打就打罷,怎麼也不能邊打邊罵邊請人錄像,不僅如此,還在網上炫耀……簡直和當年日本兵侮辱中國女人無異。所以我認為這次常太揀便宜了……好好反省、好好改造是正道。上訴、請律師、打這牌那牌都沒用。更不要難為老父親,別搞的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不懂法、不守法。成為純人渣。

13781620802
2019-08-10

個人觀點,不喜可不看,勿噴。

張清林老師性格內向,不善言談,對學生要求嚴格,教學成績突出。一次失當的行為招致了二十年後的報負,被打時連聲對不起顯出他的無奈,未還手突現出他的高尚和偉大,選擇不報警忍辱負重,默默的忍受著一切。也許認識到了教學中的失當行為,自己深深內疚。一審未出庭我覺著他的作法是正確的選擇,仍然未有表示自己的態度,這讓很多人很失望。常某的再次上訴張老師仍未表示意見。我以為張老師的做法值得稱讚,你想,張老師教書育人二三十年,可說桃李滿天下,而今卻被常某汙辱毆打,內心的苦痛誰能理解!而今周律師一手導演的懺悔書,盡孝,讓人負荊請罪又一次把張老師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不接受等於老師心胸狹窄,不寬容自己的學生,沒有虛懷若谷的精神。再加上是公訴案件,張老師無能為力。衷心奉勸常某懸崖勒馬,撒回上訴,遵守法院判決,這是上上策。

手机用户50537885464
2019-08-10

就該常仁堯倒黴,他打的教師張青林可不是一般人,那是天上的“文曲星”下界,就和李白是“謫仙人”一樣,誰打了張青林誰就“攤上大事了”!你看:今天西安一個壯漢追打交警,接連打了12拳,還飛腿踹了一腳,不算尋釁滋事?邯鄲女司機毆打交警還吐口水,不算尋釁滋事?安徽宿州女士鬧市暴打保安,不算尋釁滋事?太原一個醉鬼在鬧市毆打警察還站在警車上撒尿 不算尋釁滋事?外國留學生襲警也不算尋釁滋事?唯獨常仁堯打了張青林幾個耳光就成了“尋釁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半!大家看看怪不怪?就怪他常仁堯打了“文曲星”下界的教師張青林呀!

用户8507398028719
2019-08-10

張老師沒有輸,因為他沒有做出格的事:沒有還手,沒有罵常某,沒有報警,沒有暗中找人報復,沒有為自己辯護。常某輸了,並且輸得很慘,但都是他自己做的。如果五蓮二中兩個違紀學生及其家長也像常某那樣做,那學生及其家長也會輸,他們沒有像常某那樣做,他們贏了,既有了面子也有了裡子,因為家長雖然校鬧、局鬧,但不過分,法律也拿他們沒有辦法,孩子因為此事成績差,同樣進了最好的高中。常某自己把一手好牌打成了爛牌,現在還怪張老師不救自己。現在是誰也救不了。還有,常某還把幾個好同學拉下了水,因為這是團伙犯罪,錄視頻的潘某和接收常某視頻的一干人都應當受到審判定罪。

识途192692769
2019-08-10

常仁堯肯定是輸家!首先是對常仁堯暴打老師的欺師滅祖行為,全國一片斥責聲。其次是常仁堯被送上了法律的審判臺,常仁堯的人生從此有了一段不光彩的犯罪經歷。因為常仁堯的犯罪,常爸無以常狼為自豪,肯定也是苦淚滿頰。常妻在本場鬧劇中,謊言連篇,大打悲情牌,企圖博人同情減輕罪行,當二審判決後,又要上訴。這一次常仁堯高牆內受刑,常妻也只得居家熬寡了。總之,常家完全是輸家!

手机用户80209451445
2019-08-10

張老師沒有輸,老師群體沒有輸!打老師只能說敗壞了社會風氣!法律已經懲罰了暴徒!那些叫嚷鄙視教師群體的人只能說是受社會風氣影響對老師一種慣性歧視,彷彿是老師就一定存在師風師德問題!課上不講課下講,收受家長禮物、暗示學生補課、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這些都是閻王爺寫日記,鬼話連篇!清者自清,老師還是那些老師!書香門第富貴家庭永遠不會拿放大鏡去整天照著老師,雞蛋裡挑刺!

Apple400
2019-08-10

哪裡有什麼輸贏!犯罪伏法這是小孩子都能理解的事。怎麼有些人就不明白呢?你打人,錄像並傳播。無論有何恩怨,首先你是犯法的!無論你打的對象是誰!有些人造謠,說常某被判是老師們的功勞。我就忍不住想笑!如果法律真被老師們控制了,判的絕對不會是1年半信不信?

錯了就是錯了,不該去別人身上找原因。郭德綱說,你打我,我拿手擋了一下,你說不行,你擋的太重了!呵呵了!惡人總是這樣!

望某些人多做善事,少做惡!別整天沒腦子亂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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