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還能在當海警嗎?

1 個回答
程大川
2017-05-07

符合條件,就可以!!!
退役士兵還能在當海警嗎?
以下是 中國海警2017年度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簡章

接受對象

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2017年6月畢業)。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應屆畢業生為主,兼顧其他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以下院校畢業生不予接收:

①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餘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②職業大學(公安類職業院校的偵查、安全保衛、治安管理、禁毒、刑事技術等公安專科專業除外)、職業技術學院(公辦交通運輸類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的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除外)、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③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④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⑤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院校公派的外語類專業交換生除外);

⑥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⑦往屆生、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大專起點本科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⑧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徵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他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⑨各類單獨招生(含特招)的畢業生;

⑩已婚的畢業生。

●接收專業

接收專業僅限於“中國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報名管理系統”註冊頁面所列專業(研究生、大專生的接收專業均有明確標註)。根據中國海警職責任務需要,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的專業主要有:航海技術、輪機工程、飛行技術、法學(海洋法、國際法)、外語(俄語、日語、朝鮮語、越南語、菲律賓語、馬來語、印度尼西亞語)、臨床醫學等。各海警分局、海警總隊(下稱“接收單位”)優先接收專業有所不同,詳見各接收單位發佈的具體信息。

●接收條件

①政治條件。接收對象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志願獻身海警事業,符合公民應徵入伍的政治條件,具體按照《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執行。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②學業條件。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成績總評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必須按時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並應徵入伍、2016年9月退出現役的,也視同2017年應屆畢業生)。

③年齡條件。大專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應分別在22、24、29、34週歲(截止2017年8月31日)以下。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少數民族畢業生、五年制本科(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等)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④身體條件。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後衛〔2015〕904號)。男生身高160釐米以上,女生身高158釐米以上;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範圍;每一隻眼裸眼遠視力4.6(0.4)以上,矯正視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鏡以下的(準分子激光手術後半年以上且無併發症),為合格。

⑤優先條件。同等條件下,在本科就讀期間通過輔修取得雙學士學位且主修、輔修專業均在海警接收範圍內的畢業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重點院校優勢學科的畢業生,中共黨員、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以及在學術、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因公犧牲幹部子女、英烈子女和公安現役在職、退休未移交幹部子女,優先接收。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大專生中,取得甲類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的畢業生,優先接收。

●接收程序

①個人報名。中國海警只受理網上報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報名。網上報名時間從2017年1月5日零時起至19日24時止,符合接收條件並志願入警者,請登錄中國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網(http://www.chinahjzs.cn/),在報名時限內完成網上實名註冊和報名。

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簡章,逐一比照本人是否符合接收條件,務必先向接收單位電話諮詢接收專業、接收學歷、性別要求等情況,並在慎重考慮和徵求家人意見後報名,報考單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考生不得同時報考兩個以上海警單位(分局、總隊)或同時報考其他公安現役部隊(邊防、消防、警衛部隊),一經發現將取消報考海警資格。中國海警因履行海上維權和綜合執法任務,2017年度重點補充基層一線艦船崗位,接收對象以全日制本科男生為主。女生、研究生、大專生(僅限公安專科和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大專生)報名前,務必與接收單位電話諮詢,確定是否有所學專業接收計劃,以免影響本人就業。網上報名應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備齊並及時寄送書面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網上報名按照《中國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報名管理系統使用說明》,逐項準確填報所有報名信息。網上註冊報名前,請準備齊全所需材料:個人照片(要求正面免冠半身藍底近期照,規格為400×600,JPG格式)、個人自薦書(要求手寫)、學籍證明(院校按要求格式和內容出具,並要求輔導員簽名、加蓋院校印章)、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人證件(身份證、學生證)、院校錄取新生名冊(高考錄檢表,由所在院校檔案館或招生就業辦複印並加蓋印章)、在校期間成績表(須如實反映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課程成績)、相關證書(主要是外語、計算機、獲獎證書、適任證書)等,所需材料須通過“報名管理系統”上傳圖像信息(要求清晰、完整的掃描件)。畢業院校、二級院系要填寫全稱,學科門類、學科名稱、專業名稱等信息要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本科、專科專業目錄。網上報名信息及相關材料圖像信息是報名資格審核的重要依據,請務必認真對待,確保信息完整、準確,按時上傳。

需由本人備齊並以特快專遞形式寄送,或由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統一寄送至接收單位幹部部門認證的書面材料為:在“報名管理系統”中下載打印並由本人填寫的《誠信保證書》《學籍證明》,本人近照(1寸、2寸正面免冠半身藍底近期照各2張,背面用鉛筆註明院校、姓名),本人證件(身份證、學生證)複印件,報名信息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

②資格審查。根據個人報名材料,接收單位對報名考生畢業院校性質、專業類別、學歷層次、在校成績、年齡、性別、地區分佈等進行認真審核和合理篩選。資格審查於2017年1月22日前完成,資格審查結果可通過“報名管理系統”查詢,不再另行告知。因個人資格不符或個人信息上報不全、不及時、不準確等原因,未通過資格審查者,寄送的書面材料恕不退還。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報名資格,並通報所在院校。

③知識能力統一考試。資格審查通過後,公安部將統一組織進行知識能力考試,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知識、科技知識、公文寫作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等。

④面試。通過面對面問詢、交談,瞭解接收對象的入警動機、言行舉止、形象氣質和綜合能力素質等。

⑤身體檢查。由接收單位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後衛〔2015〕904號)規定的體檢項目組織實施,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⑥體能測試。主要測試接收對象的體質體魄和身體協調能力,作為能否適應海警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測試項目:中長跑(男生1500米8分30秒內、女生800米6分鐘內為合格)、立定跳遠(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為合格)、俯臥撐(男生每分鐘20個以上為合格)、仰臥起坐(女生每分鐘20個以上為合格)。

⑦心理檢測。統一使用“公安民警職業心理能力測試”軟件,對接收對象的性格、氣質、價值觀和意志品質等方面進行檢測。每人只測試一次,除技術原因外不予重測。完成軟件測試後,各接收單位組織考生分別與心理醫生進行談話,通過軟件測試和談話的視為通過心理檢測。

以上③——⑦項將於2017年2月下旬進行。

⑧政治審查。通過審查接收對象檔案,走訪接收對象所在院系及學生管理、學校保衛等部門,主要了解和掌握接收對象5個方面的情況:一是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二是思想品德、遵紀守法、生活作風、團結互助和獎懲等現實表現;三是學習態度和學業成績,重點掌握在校期間重修和補考的必修課情況;四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五是本人性格特點、興趣愛好和專業特長等。

⑨簽訂協議。符合接收條件並通過考察考核和綜合測試的,初步列為接收對象,由接收單位根據接收計劃綜合衡量、擇優確定並草簽接收協議。經公安部組織審檔合格後,填寫《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入伍審批報告表》。在此期間,本科生考取碩士研究生並有意繼續入學深造的不予接收,研究生畢業後再行報考中國海警的優先接收。

⑩注意事項。接收大學生入警工作相關動態將適時在中國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網站發佈,敬請關注。鄭重聲明:報名入警不收取任何費用,謹防以此為名實施各種詐騙行為。

●崗前培訓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入警後,將統一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1年。內容包括:入警培訓、崗位任職培訓和當兵鍛鍊。其中:

①入警培訓不少於6個月,主要進行入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軍事技能訓練、部隊建設常識以及艦船基礎知識、海上執法執勤業務等方面的學習培訓。

②崗位任職培訓不少於3個月,主要進行基層崗位適應性訓練,突出實踐教學、實際操作,培養第一任職能力。

③當兵鍛鍊時間不少於3個月,旨在幫助入警大學生熟悉基層情況,深化感性認識,提高工作能力。

●職級待遇

接收對象崗前培訓合格,經公安部政治部審批後辦理入伍手續。入伍時間從2017年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權限的單位下達任職、授銜命令。其中,大專生定為正排職、授予武警少尉警銜;本科生定為副連職、授予武警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定為正連職、授予武警上尉警銜;博士研究生定為正營職、授予武警少校警銜。職級待遇按照《印發〈關於軍隊工資改革方案〉的實施辦法》(〔1993〕後聯字第4號)及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接收對象在首次評授警銜、評任專業技術職務、確定專業技術等級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與同期考入部隊院校學習的畢業學員同等對待,其在普通高校學習時間按有關規定計入住房補貼年限。

接收對象一律安排到基層一線崗位任職,在基層一線崗位實際工作時間不得少於2年。除因部隊建設需要並經組織安排外,5年內個人不得要求退出現役。轉為現役警官後,在部隊服役年限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相關規定。

●篩選淘汰

接收入警大學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

①複審複查淘汰。接收對象應按接收協議約定時間到接收單位報到,由接收單位對學歷學位、身體條件、檔案材料和考試成績等進行復審複查。不符合相關條件、違反接收協議約定的,退回其畢業高校。

②崗前培訓淘汰。承訓單位要對接收對象在入警培訓、崗位任職培訓和當兵鍛鍊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進行綜合考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培訓期間,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處理辦法,按照《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分流安置辦法》(政聯〔2014〕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相關責任

入警大學生本人有違反《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條款情形的,接收單位有權解除協議,產生的後果及影響由入警大學生本人承擔。

下達首次任職命令前,無特殊理由強烈要求退出現役的,由接收單位按規定收取培訓費、伙食費、差旅補助費及其它相關費用,收回已發放的被裝及物資,並按規定收繳違約金後,報請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銷其入伍手續,退回原籍或畢業高校。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