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有沒有限制?

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有沒有限制?
8 個回答
IT老男人
2017-05-18

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沒有限制。

勞動法關於員工年齡的限制只是對使用童工的年齡有限制。

  新《勞動法》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關於法定退休年齡規定: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山东泰安王小毛
2017-03-23

一、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法》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不完全一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這就意味著,用人單位若沒有為勞動者辦理養老保險手續,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按勞動關係處理。

二、退休年齡規定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2012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齡退休,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週歲,女性50週歲。通過上文看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沒有限制。我國的相關法律知識規定了退休年齡,但隨著社會的進步,法定退休年齡也準備向後推延。但,我們也同時應該注意到,使用老年工人,要注意為他們體檢,如果發現確實不適合工作崗位的,理應勸退,否則出現問題,用人單位要承擔責任。

法务论坛网
2017-03-24

在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到法定年齡退休外,原用人單位根據工作的需要還可反聘用,對退休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再就業的,只要用人單位需要,雙方自願訂立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勞動合同仍然有效,法律法規對用工年齡沒有限制性規定,也就是說,法無禁止即原則,,,

飘逸弋生
2017-03-30

以非法手段讓對方在違背自身意願的情況下籤訂、改動勞動合同,這種勞動合同是無的。比如為使勞動者“工齡歸零”,迫使勞動者辭職後重新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通過設立關聯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交替變換用人單位名稱的;通過非法勞務派遣的;其他明顯違反誠信和公平原則的規避行為。出現這種情況如何解決

清风普法
2017-03-26

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週歲,女性50週歲。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沒有限制。但使用老年工人,要注意為他們體檢,如果發現確實不適合工作崗位的,理應勸退,否則出現問題,用人單位要承擔責任。

1867277125
2017-03-23

年齡不是問題,只要身體健康,還能繼續工作下去。因為企業工人。退休工資待遇太底了。幹了四十多年才兩千元。不夠用。乘身體好在幹幾年䃼貼家用。誰讓我命不好。在企業苦幹了幾十年。到哪裡去說裡。管她法不法掙錢是硬道理。

查悦社保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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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就是法定退休年齡,法定勞動年齡,男年滿60週歲,女幹部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

勞動合同法裡最低用工年齡為16歲。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有沒有限制?

有事问律师
2017-03-23

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有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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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這個我們是知道的。但同屬於弱勢群體的老年人,有沒有什麼禁止使用老年人的情況法律規定。


我們也看到一些保安就有聘用的歲數比較大的人擔任,就是看看大門什麼的,沒什麼重體力活,也是比較稀鬆平常的事情。我們看一下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有沒有限制。


一、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不完全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這就意味著,用人單位若沒有為勞動者辦理養老保險手續,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按勞動關係處理。


二、退休年齡規定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2012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齡退休,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週歲,女性50週歲。


三、退休年齡的推遲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


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四、使用老年工人的注意事項

1、如果單位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但沒有為勞動者辦理養老保險手續,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按勞動關係處理;

2、使用老年工人,同樣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3、使用老年工人,沒有五險一金的,用人單位也應繼續為其繳納五險一金;

4、使用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時,要約定好相關工資標準,及相關保險等;

5、使用老年工人,發生勞動糾紛的,處理是也應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仲裁法等法規調解勞動爭議;


6、使用老年工人時,更應該注意給他們定時體檢,確實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應及時勸退。


通過上文看勞動合同法最高用工年齡沒有限制。我國的相關法律知識規定了退休年齡,但隨著社會的進步,法定退休年齡也準備向後推延。


但,我們也同時應該注意到,使用老年工人,要注意為他們體檢,如果發現確實不適合工作崗位的,理應勸退,否則出現問題,用人單位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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