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南京公司籤的勞動合同,社保公積金等都由深圳公司交,這樣合法嗎?為什麼?

南京公司是深圳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感覺不合理?
5 個回答
大言君聊劳动法
2019-07-02

1.如果你和深圳公司簽訂合同,在其子公司南京公司工作,這是關聯公司之間的人員借調,並不違法,社保當然在深圳繳納。

2.如果你和南京公司簽訂合同,社保在其母公司深圳公司繳納。可能有以下幾種可能:一是你原來和深圳公司簽訂過合同繳納社保,後被派到南京公司工作又簽了合同。二是深圳公司為降成本,打擦邊球,在深圳繳納社保。三是南京公司委託深圳公司代繳社保。

3.現實中勞動關係和社保關係分離的情況有很多,既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世界奇观奇观世界
2019-07-02

從有限的信息裡面推測應該是合法的。

這裡面有一個很關鍵點:南京公司是深圳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還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以及工作地等信息也很重要,最主要的有兩條信息需要明確,接著往下看。

1、全資子公司的概念,這裡面最容易混淆的就是子公司和分公司,簡單來說子公司擁有獨立法人、獨立財務體系、獨立完整的管理組織構架,分公司則是模擬法人、財務要合併報銷,這就是最本質的區別。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章關於社會保險費徵繳,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為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從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也可以上國家企業信息系統查詢,假設題主的“南京公司是深圳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應該為分公司概念,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無法在南京拿到社保到登記,只能在深圳辦理社保登記,只能在深圳繳納社保。是完全合法的。

PS:現在有些省份為了吸納社保金,放開了營業執照的限制,也就是說分公司也可以在當地辦理社保登記,繳納社保了。

2、簽訂合同概念,和南京公司籤的勞動合同,不知題主是否確定和南京公司簽訂的合同,勞動合同上面的蓋章是什麼樣子的?分幾種情況吧!a雖然在南京公司籤合同,但蓋章是深圳公司蓋章,說明南京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需要母公司(深圳公司)蓋章;b南京公司籤合同,南京公司蓋章,但本身不合法,本身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卻履行法人資格的權利,實則需要深圳公司蓋章;c和南京公司簽訂合同,南京公司也具有獨立法人(子公司)資格,完全合法。

如果是a和b兩種情況的話,是必須要在深圳繳納社保的。如果是C種情況的話,是有權利要求在南京繳納社保的,但最終能否解決還是看情況的。比如答主所在的建築系來說,這種情況太普遍了,還能在國內大多數省份繳納呢!不足為奇。

懂社保
2019-07-03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和南京公司籤的勞動合同,社保公積金都由深圳公司來交,這樣合法嗎?首先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樓主,這樣的做法是完全合法的,是沒有任何區別的,在哪個地區交納社保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並且勞動合同法當中也沒有明確要求必須在自己公司的註冊地交納社保!

實際上在我們工作的過程中出現這種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比方說你的這個集團公司,它有很多的分公司或者子公司,那麼很多員工都會在自己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交,雖然說你和集團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比如說是在南京地區,但是因為它的分公司或者子公司都是在別的地區,那麼這樣一來的話,都會在別的公司來給你交納社保。

對於你自身來講所享受到的社保待遇是不會有區別的,並且如果在深圳地區交納超過15年以上的話,那麼將來選擇在深圳地區退休,實際上還可以獲得一個更高的養老金的待遇,因為本身深圳地區的社會平均工資是比較高的,所以說對你來說是比較有好處的,但是醫療保險可能會有一定的影響,因為醫療保險只能夠選擇在本地區看病就醫,如果要跨地區就醫結算的話,那麼相對來說手續比較繁瑣一些,並且個人細胞賬戶目前來講還不能夠通用,所以說這一方面可能會對你造成一定的影響和不必要的麻煩。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打听生活
2019-07-02

南京公司是是深圳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先確定下關鍵條件:

南京公司和深圳公司一樣是獨立的法人公司,可以獨立的繳納社保和簽訂勞動合同。

那麼,出現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分開的情況,對於集團公司來說也不足為奇。

南京和深圳的社保繳納系統還沒對接,基本上同時在南京繳一份社保,在深圳繳一份社保是可以的。

原則上,由勞動合同簽訂公司為你購買社保,雖然公司這種做法存在不合法的行為,但在實際糾紛處理中,會被定義為集團工資之間的正常調動。

但這種社保繳納方式不好的地方就是,生病、工傷等報銷比較麻煩。特別在發生工傷時,可能會出現兩地踢皮球的可能。

如果你是長期外派南京,那麼建議社保還是在南京繳納。如果是短期的,那無所謂。

南京公司是是深圳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先確定下關鍵條件:

南京公司和深圳公司一樣是獨立的法人公司,可以獨立的繳納社保和簽訂勞動合同。

那麼,出現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分開的情況,對於集團公司來說也不足為奇。

南京和深圳的社保繳納系統還沒對接,基本上同時在南京繳一份社保,在深圳繳一份社保是可以的。

原則上,由勞動合同簽訂公司為你購買社保,雖然公司這種做法存在不合法的行為,但在實際糾紛處理中,會被定義為集團工資之間的正常調動。

但這種社保繳納方式不好的地方就是,生病、工傷等報銷比較麻煩。特別在發生工傷時,可能會出現兩地踢皮球的可能。

如果你是長期外派南京,那麼建議社保還是在南京繳納。如果是短期的,那無所謂。

BENKOK
2019-07-02

合法,這算是勞務派遣。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