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現在一些女孩子,結婚前都要求男方在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加上自己名字,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山东潍坊阿勇
2019-06-03

首先理解女孩的心裡是怎麼想的。但是我覺得沒有必要,如果感情要建立在物質上的,肯定長久不了,還沒開始就先考慮到離婚後,我能得到什麼。現在法律規定的很明白,就是讓那些以結婚為幌子的女人達不到目的。真正的愛情,是純真的,幸福是靠兩個人奮鬥出來的,有了錢買了房子,加誰的名字都沒有意義,都是心甘情願的。你們說,男方買了房子,女方一分錢不出,還要不講理的加上名字,肯定人家不願意,換位思考一下就明白了。只要是婚前要求加名字的,目的大部分都不純的。身邊的例子太多了。要想加名字,那麼兩家都拿錢,這樣完全可以。

风清云淡FQY
2019-06-03

這種事就發生在我兒子身上,我兒子和一女孩談了二年,當說要結婚條件是,定婚禮金八萬八,再買各種東西也要二三萬,結婚彩禮二十六萬,各種禮品還要二三萬,當時孩子及女方家都在蘇州地區打工,女方家長提出在蘇州買一套房,當時房價沒一百萬不行,當然車子肯定不能少,房子必須寫女方名子,而且房子貸款必須全部是我還,和女方沒關係,我是一個普通打工者,我肯定辦不到,不過這條件也是她們那裡的基本條件,只能怪我們無能,現在的所謂的感情連屁都不如,當時想談一下能不能少一點,女孩家長一句話,條件達不到她死我都不會同意,沒辦法只有分了。

Lofty网络平行创作者
2019-06-03

本人闡述以下觀點:

1,婚前房產女方要求加名字,如果是男方全款買房,本人投反對票。

解釋:男方集全家之力買房,女方坐享其成,實際上女方是把自己當作大宗商品給出售了。即使男方勉強同意,婚後女方會住得踏實才怪呢。可以說,房子今後就是小家庭➕雙方父母家庭的矛盾導火索,隨時會爆炸!畢竟女方不佔理是不是?!除非你認為自己值這個價!

2,婚前房產女方要求加名字,首付是男方,房貸兩個人來承擔,本人投贊成票。

解釋:女人的安全感不是建立在房子上,而是建立在經濟獨立!經濟上不說在家庭裡佔半壁江山,起碼要自帶飯票,不然你在家庭裡的地位堪憂,光是有房子也無濟於事。家是兩個人的家,要共同來承擔責任。千萬不要把婚姻當作撈一票的一錘子買賣,去索取,那樣只會給婚姻留下後遺症!

用户59800919707小星
2019-06-03

婚前父母給買的房子,女孩有什麼立場沒結婚之前就要求,來分羹?不可理喻!父母全款或者首付然後公積金貸款,每月工資里扣除,這樣的情況暫時也不可能加上女孩名字的!

如果是父母公積金貸款,那麼就算給兒子買的房子?房本上也是父母的名字,兒子居住可以,沒有出租出賣的權利,等房款全部扣完才可能送給兒子,這樣的話?女孩更沒權利要求這房子了!很多不幸的婚姻,就因為婚前出現了很多不合理要求,讓男孩以及父母看透了一切,心都涼一半了,令原本很美好的情意蒙上了陰影,愛你的心因為你的貪婪漸漸地失去了熱情,真的是得不償失啊!

而一個女孩想有個幸福富裕的家?這個無可厚非,但是,要懂得道理,不要逼人太甚,不要求過分,能做到這一點,嫁給你老公後,婆家人因為你的懂事會更看重你,你老公也會加倍心疼你,照顧你,反之,你就是婆家的“眾矢之的”啊!

因為現在的婚姻充滿著很多的不確定性,誰都不會預見未來,所以都是很慎重的,生了孩子婚姻相對穩定時,加上名字也不是什麼難事,何必沒結婚就整出這些事?明擺著讓人心生討厭嘛!所以,女孩決定嫁給你愛的人時,如果家庭條件一般,那就量力而行吧!因為你嫁的是老公,他為難你也不好受,不是嗎?


關於現在一些女孩子,結婚前都要求男方在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加上自己名字,你怎麼看?
盗德高点
2019-06-03

可以想明白她們這麼做的動機,但是不能同意,原因如下:

1)自己的安全感不能靠剝奪別人的安全感來獲得。這和自己沒有錢,就去把別人的錢放自己荷包有啥區別?

2)女孩對男孩的愛還不夠。或者說女孩不愛男孩,愛的只是“男孩愛她的感覺”,而男孩怎麼證明自己愛她呢?給她錢、哄她、甚至為她死。 這樣的女人是不自信的,她永遠都在“要證明”的路上,男人會很累。

3)女孩的家庭也是不可取的。自己的親生女兒,這麼多年都不能給她安全感,要她向男人、向公婆要安全感,說明從小就忽視了女兒。 這樣的岳父岳母,以後很可能還是小家庭矛盾的導火線。

一芙当关
2019-06-03

我覺得這種要求是無理了。在現今的社會情況下,高房價低工資,僅憑年青人個人買房子,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你是社會精英,但是精英又能有多少呢?大部分都是普通大眾。房價不能因為你是普通大眾而降低。這時候男方的父母會傾其所有為孩子購買房子。我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的女孩子會理直氣壯的要求房子有她一半。難道就是為了婆婆老的時候走不動,爬動不動的時候伺候她嗎?你老了我伺候你,你必須把房子給我。其實有這種想法的人大可不必。沒有誰一定依靠誰。兒子都不一定靠譜,兒媳婦就靠譜嗎?父母給兒子買房子是為保證兒子的幸福。女兒的幸福應該由她自己保證或她的父母來保證,而不是婆婆來保證。幸福的婚姻是靠自個兒經營的,兩人兩情相悅,幸福的白頭偕老,房子寫不寫誰的名字有關係嗎?寫你的名字,這房子就一定歸你嗎?有你的一半嗎?不寫你的名字,房子會不讓你住嗎?已經坐享其成了,難道還要不勞而獲嗎?這樣對男孩子公平嗎?現在女孩子一分手就要賠償什麼精神損失費,青春損失費,難道男孩子就沒有精神損失,青春損失嗎?男孩子精神損失,青春損失,是由誰來賠呢?同意我的觀點,記得關注我啊。

阅尽世间浮华
2019-06-03

這是說法貌似合理,但絕大數有這種想法並這麼做的婚姻,沒有幾個是幸福的。首先婚姻是愛的延續,人生的另一個起點,一旦開局失敗,結局是可以預期的。

人的思維往往會被一些事物錯誤的引導。一開始就想給自己婚姻加上保險保持不敗,這是非常嚴重的。與其說是給自己上保險,不如說是為離婚做準備。一旦這樣做了,雙方的互信必定受到傷害,在今後生活中遇到一些事或對某些事的看法如有矛盾就會不由自主的想往離婚一途。久而久之彼此的分期就會更大,女方就會認為當初自己要求加房產名字是如何的英明,從而在錯誤的認知上越走越遠,最終彼此分離。

綜上所述,本人堅決反對一方主動要求另一方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更反對把他作為結婚的條件,甚至這方面的想法也別要有,除非對方主動提出。

用户5275049684925
2019-06-03

怎麼說呢,現代婚姻的不穩性,使進入婚姻的男女家族彼此防備,而女性由於生育、撫養孩子又無法繼續工作,成為毫無經濟能力的家庭主婦,危機感會隨著男性工作事業逐漸上升而加劇。特別是面對婚姻破裂,自己除了年齡劣勢外一無所有,那種不甘、心酸、恐懼,使得有些女性想從男性婚前財產方面下手,以求得婚姻的最後保障。有些女性明明知道新婚姻法關於婚前財產有規定,可內心裡卻仍舊為自己找理由並抱著幻想,有些則根本不關心法律有什麼變化,以為傳統習俗理應保證自己能得到丈夫的一半財產,既使是婚前的,只要共同生活了就有理由分享。抱著這種態度走入婚姻的女性,對自己的未來沒有自信,以為將名字寫進男方購置的房產產權證上,便可進退無憂,確定有些幼稚。婚姻法不斷改進,能不勞獲的機會已經很小了,女性結婚後如果不注意提升自己,擁有一定的能力,很可能在夫妻家庭地位失衡時遭遇婚變。說一千道一萬,自己得有實力,婚姻並不妨礙女性緊跟社會形勢,養育孩子期間也可以學習新技能,要有重新進入社會的能力。婚姻需要用心經營維繫,夫妻之間要努力跟進,尤其做了妻子和母親的女性,切不可自甘平庸,一旦失去自我不再具有吸收力,房產證上只有自己的名字也不見得能保住婚姻,何況男方的婚前財產本就與自己無關,法律也不見得會一味向著自己。

起个名字全是有了
2019-06-03

謝謝邀請

1. 對於前方婚前買的房子 女方要求加自己名字,從保護女性的婚姻來說加上去更有利於婚後家庭和諧。其實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真到了離婚的地步,女方也佔不了什麼便宜,只是一個心理安慰。

2. 房子如果婚後要雙方一起還貸款的,那加上女方名字也是應該的,畢竟女人結了婚後對家庭的付出太多,要上班生孩子照顧家裡各種事情操碎了心,男人在家庭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會被其忽略比較大條。加上女方名字在心理上和不加名字是有很大區別的,加了可以給女方更多的安全感,雖然現在女性在職場上也能經濟獨立,但是這兩種感覺是不一樣的,既然男人要娶媳婦,那為什麼不付出一點,更愛對方一點,這樣兩個人一起努力經營一起的家齊心協力,當然更有幸福感。

3. 如果結個婚還要為加不加名字而鬧矛盾,那 麼這個婚還要不要結?這個男人值不值得託付?個人感覺都是個問題。

4.現在婚姻法對房子的判決有很清楚的法律法規,從對女性的方面來說是不太有利的,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女性只要能力所及都會早早給自己買房。婚姻是以建立在愛的基礎上,有一定的物質保障才會幸福。

狐狸女丫
2019-06-03

我非常理解女生這種做法,無非是想給自己一份安全感,或者是一個保障,這個顧慮可以理解,但是有些自私。但是對於男生而言,這是一種不信任的要求,會給男生一種不信任婚姻的暗示。要求在男生房子加名字的都不是明智的選擇,反而導致婚姻還沒開始就有了縫隙。

很多人說女生這種做法是屬於沒有自知之明,其實也不全然對,因為你站在女生的角度上看,就明白她這樣做其實是為了一份保障,不想在離婚後一無所有,或者她對男生信任值不高,沒有安全感。想法可以理解,但總歸是太現實了點。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