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婚後加了女方名字,如果離婚的話房子該歸誰呢?

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婚後加了女方名字,如果離婚的話房子該歸誰呢?
10 個回答
白水90944696
2019-07-25

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房子應該是歸男方所有。

過去對於大宗資產的認定,我們普遍的規定是看產權,也就是說持有人的名字是誰,就是誰。所以很多女性,執著的追求要在某些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現在這種認定方式發生了改變,以前認證現在認出資額。

什麼是出資額度呢,主要是看這個資產,誰出的錢。還是說會到房子。過去我們的一個常見觀點是:男方買房子,女方裝修加買房。如果婚姻出去意外,那麼房子、車子大家對半分好了。現在則是不然,按照新法,房子歸男方所有,裝修可以折價給女方,然後車子歸女方。

如果按照這種分法,女性離婚在經濟方面的損失會比較大。所以,女性如果有能力的話,最後還是在購房的時候,從首付開始就出力,並且保存好相應的出資證明。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保護好自己。

如果婚前,房本加了女方名字,代表女方擁有一定產權,這是在沒有糾紛的情況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按照法律,如果對方較真,婚前房子資金基本都是父母提供的,女方就危險了。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2019-09-10

房子是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後,房子仍然屬於男方,女方一毛錢都帶不走。

如果婚後無條件加上女方名字,也沒有份額約定,就屬於無償贈予,那麼離婚後,房產各有一半,女人可以拿走二分之一的房款。

如果房子是有條件加上名字的,比如和孝順老人掛鉤、或贈予媳婦(離婚後自動生效等)。這些當然得有贈予協議或法律公證。如果沒有這些法律文書等來證明,單靠嘴說恐怕是不行的,如果拿不出讓贈予失效的證據,離婚後,房子會按房產登記為準,離婚後,每人一半房子。

如果在加名字時,對其各自的份額做了具體規定,則按當時的規定分割房子,如果沒有約定,離婚後,則按男女各自二分之一分配。

做為女人,男人如此信任自己,剛結婚就把自己的家產的一半放在了你的名下,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啊!希望你能珍惜男人的這點深情,孝順公婆,相夫教子,執子之手,白頭偕老;男人呢,你把家產的一半都放在了女方身上,說明你對她是多麼的一往情深。希望你一如既往的保護她、愛護她,和她同甘共苦,走到生命的最終點。如果這樣,以上的問題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房子是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後,房子仍然屬於男方,女方一毛錢都帶不走。

如果婚後無條件加上女方名字,也沒有份額約定,就屬於無償贈予,那麼離婚後,房產各有一半,女人可以拿走二分之一的房款。

如果房子是有條件加上名字的,比如和孝順老人掛鉤、或贈予媳婦(離婚後自動生效等)。這些當然得有贈予協議或法律公證。如果沒有這些法律文書等來證明,單靠嘴說恐怕是不行的,如果拿不出讓贈予失效的證據,離婚後,房子會按房產登記為準,離婚後,每人一半房子。

如果在加名字時,對其各自的份額做了具體規定,則按當時的規定分割房子,如果沒有約定,離婚後,則按男女各自二分之一分配。

做為女人,男人如此信任自己,剛結婚就把自己的家產的一半放在了你的名下,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啊!希望你能珍惜男人的這點深情,孝順公婆,相夫教子,執子之手,白頭偕老;男人呢,你把家產的一半都放在了女方身上,說明你對她是多麼的一往情深。希望你一如既往的保護她、愛護她,和她同甘共苦,走到生命的最終點。如果這樣,以上的問題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房子是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後,房子仍然屬於男方,女方一毛錢都帶不走。

如果婚後無條件加上女方名字,也沒有份額約定,就屬於無償贈予,那麼離婚後,房產各有一半,女人可以拿走二分之一的房款。

如果房子是有條件加上名字的,比如和孝順老人掛鉤、或贈予媳婦(離婚後自動生效等)。這些當然得有贈予協議或法律公證。如果沒有這些法律文書等來證明,單靠嘴說恐怕是不行的,如果拿不出讓贈予失效的證據,離婚後,房子會按房產登記為準,離婚後,每人一半房子。

如果在加名字時,對其各自的份額做了具體規定,則按當時的規定分割房子,如果沒有約定,離婚後,則按男女各自二分之一分配。

做為女人,男人如此信任自己,剛結婚就把自己的家產的一半放在了你的名下,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啊!希望你能珍惜男人的這點深情,孝順公婆,相夫教子,執子之手,白頭偕老;男人呢,你把家產的一半都放在了女方身上,說明你對她是多麼的一往情深。希望你一如既往的保護她、愛護她,和她同甘共苦,走到生命的最終點。如果這樣,以上的問題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房子是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後,房子仍然屬於男方,女方一毛錢都帶不走。

如果婚後無條件加上女方名字,也沒有份額約定,就屬於無償贈予,那麼離婚後,房產各有一半,女人可以拿走二分之一的房款。

如果房子是有條件加上名字的,比如和孝順老人掛鉤、或贈予媳婦(離婚後自動生效等)。這些當然得有贈予協議或法律公證。如果沒有這些法律文書等來證明,單靠嘴說恐怕是不行的,如果拿不出讓贈予失效的證據,離婚後,房子會按房產登記為準,離婚後,每人一半房子。

如果在加名字時,對其各自的份額做了具體規定,則按當時的規定分割房子,如果沒有約定,離婚後,則按男女各自二分之一分配。

做為女人,男人如此信任自己,剛結婚就把自己的家產的一半放在了你的名下,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啊!希望你能珍惜男人的這點深情,孝順公婆,相夫教子,執子之手,白頭偕老;男人呢,你把家產的一半都放在了女方身上,說明你對她是多麼的一往情深。希望你一如既往的保護她、愛護她,和她同甘共苦,走到生命的最終點。如果這樣,以上的問題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颖想法律
2019-03-15

看到這個問題,我先要感嘆一下: 都是高房價惹得禍。不過,因為涉及法律問題,所以,在感慨之餘,還是來解釋一下法律規定吧,讓大家都心裡有數。

首先,房屋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那麼,在法律上,應該就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全款購買,也沒有貸款,因此,也不存在婚後共同還款問題,即,房屋是徹徹底底的男方個人財產,和女方沒有任何牽扯。

其次,婚後房屋產權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麼,可以認定為是男方同意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贈與女方。如果雙方沒有特殊約定,那麼,通常就自動默認為女方佔有一半產權,即,男女雙方各自50%產權,共同擁有房屋。

第三,在雙方共有的基礎上,如果雙方離婚,那麼,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平分房屋產權。除非在加名過程中,雙方簽署協議,對產權份額進行明確約定,並記載於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的登記薄中。離婚時,可以按照該約定和登記內容,進行分配,不一定是平分了。

因為我國採取“物權法定”和“登記生效”的物權基本原則,所以,男方同意將女方名字加入產權人中,且到房產登記機關進行了登記,將原來個人獨有房產,變更成兩個人共有,那麼,在法律上就視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且該贈與因為加名登記的完成,而實現了。在法律上,女方對房屋擁有部分產權是合法有效的。

至於有人說,女方這樣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別有用心,那麼,我們旁觀者就不好說什麼了。男女雙方的事情,本來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們不好揣測別人的初心是否真誠,不過,只要是願意認真過日子,願意攜手一生,其實,房屋等身外之物到底歸誰,不那麼重要。如果兩人能夠白頭到老,房屋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反正兩個人就是一個人似的,人不分開,財產也就永遠在手裡。

我的頭條號(穎想法律)經常會發布法律常識和理念的文章,希望大家關注,並樹立法律思維方式,遇事冷靜客觀思考,讓自己的生活平安快樂!感謝關注我的頭條號,歡迎分享我的法律文章!

看到這個問題,我先要感嘆一下: 都是高房價惹得禍。不過,因為涉及法律問題,所以,在感慨之餘,還是來解釋一下法律規定吧,讓大家都心裡有數。

首先,房屋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那麼,在法律上,應該就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全款購買,也沒有貸款,因此,也不存在婚後共同還款問題,即,房屋是徹徹底底的男方個人財產,和女方沒有任何牽扯。

其次,婚後房屋產權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麼,可以認定為是男方同意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贈與女方。如果雙方沒有特殊約定,那麼,通常就自動默認為女方佔有一半產權,即,男女雙方各自50%產權,共同擁有房屋。

第三,在雙方共有的基礎上,如果雙方離婚,那麼,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平分房屋產權。除非在加名過程中,雙方簽署協議,對產權份額進行明確約定,並記載於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的登記薄中。離婚時,可以按照該約定和登記內容,進行分配,不一定是平分了。

因為我國採取“物權法定”和“登記生效”的物權基本原則,所以,男方同意將女方名字加入產權人中,且到房產登記機關進行了登記,將原來個人獨有房產,變更成兩個人共有,那麼,在法律上就視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且該贈與因為加名登記的完成,而實現了。在法律上,女方對房屋擁有部分產權是合法有效的。

至於有人說,女方這樣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別有用心,那麼,我們旁觀者就不好說什麼了。男女雙方的事情,本來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們不好揣測別人的初心是否真誠,不過,只要是願意認真過日子,願意攜手一生,其實,房屋等身外之物到底歸誰,不那麼重要。如果兩人能夠白頭到老,房屋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反正兩個人就是一個人似的,人不分開,財產也就永遠在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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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宝1912275
2019-12-19

這問題我要好好給男同胞說道說道。

婚前男方全款購房,女方要求男方以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名才結婚為條件,男同胞必須要重視,加名可以!但是得有要求。

無論房產是男方父母獨家贊助還是男方自己購買,女方要加名沒問題。但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說明。任何情況下,只要是女方提起離婚 ,就不能分割房產,雙方簽字畫押。

男方父母全款購房,婚後加名,男方必須要給父母簽署借款協議,說明此房為借款購買。保留好借條和銀行轉賬記錄。

男方購房,婚後女方要加名,房產證上必須分配好各自佔比。女方佔百分之一就行。

看過太多的案例,都是以加名為開始,離婚分割房產為結束,男方人財兩空。

婚後房產加名視同贈予,不可撤銷哦!

所以女方你初一,男方就可以十五。

若離婚了,這些條件可以保證房產歸男方所有。

律典通
2019-07-27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房子將由男方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需要注意的是,加名後房子並不完全是一人一半。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房子將由男方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需要注意的是,加名後房子並不完全是一人一半。

房產證加名的方式有2種:

1、登記為共同共有,共有人不分份額地享有一個所有權。

2、登記為按份共有,房產證上不僅有兩人的名字,還標註各自所佔的份額,例如男方佔50%,女方佔50%。

如果是共同共有,分割是首先會尊重雙方的協議結果,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則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如果是按份共有,也就是雙方當初對房產所有權約定了具體的份額,而且該約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那麼應按照雙方約定的份額分割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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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律典通小編——法鵲,專注法律問題解答,歡迎邀請、提問、評論。

抽时间来看看
2019-04-13

根據2019年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即便感情破裂導致離婚,另一方也無權分割這個房子,它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房子的所有權依然歸婚前擁有方。但是,對婚前財產另有書面約定的除外。

因此,根據本題中的情況,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男方不是在威逼、利誘等情況下,完全出於自願讓女方加名,可以視男方自願將部分房產贈與女方,加名行為視為書面約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至於該房產是夫妻共同所有(各佔50%)還是部分共同所有(3、7比還是4、6比等),則要看雙方的書面具體約定。

那麼,如果離婚的話房子該歸誰呢?這要看參與分割的共有哪些人。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在離婚分割該套房產時,如雙方協議不成,法院可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依法判決;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比較多的義務時,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未清償完的共同債務,其他財產又不足以償還債務的,則還有債權人蔘與該處房產的分割。

綜上,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房子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參與分割的人有原夫妻雙方、未成年子女(沒有子女的除外),以及債權人等。只不過是直接參與和間接參與分割的問題。

最後,房子歸誰就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房子的價值只夠用來抵賬,則房子歸債權人所有;如果一方有住房另一方沒有住房並且有要房子的訴求,則法院很可能判給沒住房的一方(補差價)。

總結:無論男女哪一方,房產加名非小事,需要慎重考慮再做決定。

任律师工作室
2019-11-13

根據我們國家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我們國家不動產的權屬,是以不動產登記來作為認定房屋所有權人的標準。

根據題目的描述,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婚後也沒有貸款,並且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那麼本來這套房子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說,婚後,男方又在房產本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麼該房產本將變成登記在男方和女方的雙方名下,所以該房屋自加上女方名字之後,將變為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的話,女方是有權要求對房屋進行分割的。通常情況下,在女方沒有過錯或者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該房屋一般是一人一半這樣處理。

所以房產本上的名字不是隨便加的,加名就意味著你自願將房屋的所有權份額贈與對方,並且在房屋已經實際變更所有權人的名字是情況下,是很難進行撤銷的。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根據我們國家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我們國家不動產的權屬,是以不動產登記來作為認定房屋所有權人的標準。

根據題目的描述,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婚後也沒有貸款,並且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那麼本來這套房子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說,婚後,男方又在房產本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麼該房產本將變成登記在男方和女方的雙方名下,所以該房屋自加上女方名字之後,將變為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的話,女方是有權要求對房屋進行分割的。通常情況下,在女方沒有過錯或者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該房屋一般是一人一半這樣處理。

所以房產本上的名字不是隨便加的,加名就意味著你自願將房屋的所有權份額贈與對方,並且在房屋已經實際變更所有權人的名字是情況下,是很難進行撤銷的。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东友律师事务所
2019-09-22

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購買那麼應該屬於男方名下的個人財產,婚後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麼就屬於對女方的無條件贈與,也就是說加名行為屬於男方將房產的一半份額無條件贈與女方,從此房產由個人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得房產的一半份額

注意:我國房屋產權是以登記為準的,如果男方只是口頭承諾、或者協議約定(無公證)要將房產贈與女方一半,那麼在房屋沒有加名之前,男方都是可以撤銷贈與的,撤銷贈與後房產依舊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也就是說不加名房子就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你們之間存在公證過的贈與協議,那麼就算不加名,男方也不能任意撤銷贈與。

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購買那麼應該屬於男方名下的個人財產,婚後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麼就屬於對女方的無條件贈與,也就是說加名行為屬於男方將房產的一半份額無條件贈與女方,從此房產由個人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得房產的一半份額

注意:我國房屋產權是以登記為準的,如果男方只是口頭承諾、或者協議約定(無公證)要將房產贈與女方一半,那麼在房屋沒有加名之前,男方都是可以撤銷贈與的,撤銷贈與後房產依舊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也就是說不加名房子就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你們之間存在公證過的贈與協議,那麼就算不加名,男方也不能任意撤銷贈與。

韩东言
2019-05-04

很多人並不懂得房子加名的含義,房子如果是婚前個人全款購買,那麼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婚後加上女方名字,如果能過一輩子,那麼,加不加名字無所謂,如果過不了幾天,就要離婚,那麼這個房子是要作為共同財產被人分去一半的。

現在很多女士結婚,我覺得就是動機不純,她們以自我保護為由,以害怕婚姻不穩定為因,要求男方把房子分給她們一半,有的甚至要全部,現在這樣的人太多了,在她們看來,這場婚姻不過是錢物與肉體的交換,她們付出肉體,理所應當得到物質的補償,其實,他們這種行為,是把自己放在了非常卑微的位置,甚至放在某種角色的位置,她們抱著婚姻好不好無所謂,反正我不能吃虧,即使婚姻過不下去了,我還有物質補償的心態。這種心態下,這個日子實際是很難過好的。

這個時候,很多人就不願意談男女平等了,他們這個時候就把自己擺在了弱者的位置上,其實,在婚姻的問題上,的確是男女平等的,任何過高過低的安放自己的位置都是會動搖的。

婚姻在於兩個人的經營,我們發現,兩個人白手起家的日子是最幸福的,而不勞而獲,因為得來的太容易,反而不會去珍惜。

我一直在想男方或者女方的婚前財產,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融入婚姻,我想的辦法是,以婚姻的時間計算,十年10%,二十年20%以此類推,會不會好點?出軌等婚外原因導致婚姻破解,不享受分配財產義務,是不是這樣會好一點?此處,男女同等權利。

在以前,很少出現這樣的情況,但是現在,這樣的問題時有發生,這是為什麼呢?

陈群律师
2019-05-03

您好,謝謝邀請。

您的這個問題有一點複雜。

跟加女方名字的時間,婚齡長短,夫妻共有財產的多少有關係。

這個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財產。

婚後加了女方名字。

不知份額是多少?

如果僅僅加名,也可能就等於是各得一半,就是把婚前財產的一半贈與了女方。

但是顯然這個贈與是以婚姻為前提的。

如果婚姻不能繼續,這個贈與可能就會不成立,或者被撤銷。

所以加名後多長時間離婚,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為你沒有介紹這些問題,我就沒有辦法去準確的回答。

給個基本原則吧,加名以後時間很短,譬如說一年之內就離婚了。

那你可以請求撤銷這個贈與合同。一點都不給女方。

如果加名之後有十年八年才離婚,那就按照房產證登記的狀態去分割。

所以,男士們請注意,不要頭腦一熱,就把婚前財產贈給了你的妻子,你要睜大眼睛看看這個人是不是你白頭到老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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