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病,欠物業費,去他家崔要,他不給,第二天老人死了,家裡人說是氣死的,物業工作人員有責任嗎?有什麼依據?

10 個回答
韩东言
2018-09-04

這家人是不是窮瘋了?腦子有病吧。欠物業費,工作人員上門討要,這是正常工作,也是正當反應,老人死不死,跟工作人員沒關,這個問題問的太不要臉,如果這麼問問題,我只能情緒化的說一句,死了活該,這家人,死一個,這個社會少一個禍害。

這家人的問題有兩個:

1、拖欠物業費,我們都知道,我們接受物業服務,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第一要交,第二要及時交,不能拖欠,你拖欠,人家來要,天經地義,理所應當。

2、你這個問題,有點碰瓷的意思,挺無恥的,你家人有病,不是拖欠的理由,你家人氣死,那是活該,是老天爺都看不過去了。你與其碰瓷物業公司,不如去碰瓷老天爺。

我們對於一件事的評價,離不開情理法,會說的不如會聽的,這個世界還是有正義和公理的,不可能被那種蠻不講理的人所佔據,碰瓷最後也可能讓自己面目全非,裡外不是人,名聲掃地,還落了一身毛病。

做人要善良,做人要厚道,這是我們為人處事的原則,也是我們為人之本。

王老歪49681976
2018-09-04

我覺得老人肯定是氣死的。

老人有病,長期沒繳物業費,物業上門催繳,第二天老人死了,而且被氣死了。

由上所述,老人病了一個人住在小區,他肯定有兒女,但是沒有和他住一起,是一個有兒女的孤寡老人。病了沒有人照顧,自己過什麼樣的日子只有他自己知道,連去小區物業交物業費也走不去。

這是一個傷心的老人,養兒防老全是鬼話,什麼我把你養大,你陪我變老全部是騙人的鬼話,一個人住在小區,生病了沒人照顧,養了一群白眼狼,結果真的氣死了。

老人死了他們兒女還不放過,利用老人的死敲一筆,不要白不要。

物業雖然有很多人不喜歡,但是正常收費沒有過錯。

太素老道
2018-11-19

看到這種問題老道就不忍直視,氣短生悶氣胸悶眼花頭暈,如果我看了這個問題,導致我第二天死亡,我家屬是不是應該找頭條或者題主要求賠償呢?

我們國家的法制安在?

不是說要遵守憲法,要按著憲法發誓為人民服務嗎?出現這種問題,其實就是法制戰線出么蛾子了。比如公交車上公然與司機吵架打架,這不就是法制神掌不到位的原因嗎?你敢跟司機吵架打架,你不要命了,一車人跟著你陪葬,真是倒了八輩子黴了。法制缺位,或者法制缺失,或者法制乖張,才會有這種問題出現:管理處催討管理費,老人第二天死了,要不要追究管理處的責任?

這個世界有沒有天理了?

阴天我有伞
2018-09-03

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我是陰天我有傘。假如我的回答能引起你的共鳴請關注我,讓我們一起用心看世界。

回答這個需要理性分析一下,老人欠物業公司費用,物業公司上門催要費用老人不給,然後老人第二天死了。首先其實要知道老人的死因是什麼?是因為自己被物業要物業費自己感覺委屈而生氣氣死了?我想這個可能性不會很大。欠物業公司費用不給是因為什麼原因?按理說,物業公司是服務小區居民的單位,居民正常繳納物業費用這很正常,不給物業公司上門要也屬於正常。其實用邏輯思維來想一下,兩者之間就根本不能產生聯繫,就比如,一個人今天去鄰居家串門,明天鄰居死了,這難道和那個人也有關係嘛?

中國老祖宗傳下來的古話,人的命天註定。老人逝世肯定是件傷心事,但是我覺得和物業公司也沒有什麼關係,希望相關家屬能理性自己的情緒,靜心送老人上路這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

願逝者一路走好。活者幸福安康。


老人有病,欠物業費,去他家崔要,他不給,第二天老人死了,家裡人說是氣死的,物業工作人員有責任嗎?有什麼依據?
老人有病,欠物業費,去他家崔要,他不給,第二天老人死了,家裡人說是氣死的,物業工作人員有責任嗎?有什麼依據?
嶺秀1
2018-11-13

現在欠物業費的人大多數不是沒有錢,而是抱著佔便宜的想法,以各種各樣的藉口拖著不交,更有甚者直接耍無賴賴賬,這不僅影響了物業管理的正常運轉,也損害了正常繳費業主的利益。但是,任何事情都有特殊性,題主所說的業主家有老人生病,也有可能他們家生活確實困難,所以拖欠了物業費用。作為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大致瞭解小區特殊住戶的家庭狀況,和街道辦事處和政府部門一道做好幫扶工作,管理更加規範化人性化。不可否認現在大多數物業管理是收錢第一,服務其次。物業公司的個別管理人員素質不高,甚至有不良社會背景。大家對城管的野蠻執法頗有微詞,估計大多數物管的素質不會比城管好多少。如果老人患有高血壓等心腦血管疾病,遇到外界不良刺激,突然死亡的概率還是蠻大的。所以,如果物管上門收費,帶有攻擊謾罵等野蠻言行,間接導致老人死亡,是一定要負法律責任的。

___嘿79277467
2018-09-05

和我們小區一樣,有家人家裡有老人病了。就找各種理由不交停車費,物業費。有次他們開車出去,保安攔下來了,讓他交停車費,他一下就炸了,車堵小區門口,在哪罵娘……

說什麼欺負他家,家裡人病了還找他要錢之類的!

我反正是覺得這種人不值得同情……

粟丰种业信誉第一
2018-11-08

不敢評論,說自己經歷:一天下鄉賣貨,一大爺買一袋化肥,說好價格120元,給他放到院內。給錢時是一”血栓”大媽,就給106元,我說不賣,大媽急了:“如果你讓我生氣,我犯病就怨你。”我說:“大媽,給100吧,我走行不?”。“不行,就給106元,坑人的事我不幹,你彆氣我!!!”。我一邊陪著笑臉一邊接過這“沉甸甸”的106元。用眼角餘光看到自己:唉!不願大媽生氣,原來自己笑著的熊樣比哭還難看。如果再有少給錢的應該笑自然點,省的人家氣出病來。

音乐人高端
2018-09-04

經常有人抱怨,物業亂收費,服務不好。其實正確的方式應該是業主委員會管理物業,沒有業委會就不能有物業進入。不應該是第三方管理,一是沒有足夠人力,二是沒有感觸,三是容易同流合汙。讓物業給業委會繳納5萬到50萬的抵押金,和簽訂服務細節的合同,還有業委會對物業不合格懲罰標準就解決了。要不沒個解決,物業天天想著敲詐業主的錢。停車費可以交,但是必須交到業委會手裡,這樣業委會就有了動力,同事物業工作人員停車也必須交停車費,這樣才公平。大家說沒有動力能好好幹活工作嗎?同時一定要搞好每年一次大選的業委會成員的事。


老人有病,欠物業費,去他家崔要,他不給,第二天老人死了,家裡人說是氣死的,物業工作人員有責任嗎?有什麼依據?
湖光月夜
2018-09-04

物業公司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直接上門摧收可能在言語上發生衝突。現在通訊條件很發達,物業完全可以通過短信等形勢告知業主,起到摧交的目的。現行的物業方面的法律法規也給出瞭解決收繳和解決拖欠物業費的法律救濟形勢。所以物業人員上門摧繳物業費方法和行為欠妥,更無法律法規支持。此法除放高利貸的還沒有一家涉民收費單位、團體採取此方式的。再說,誰能保證物業收費人員與生病老人沒發生言語和肢體上的衝突?如果此行為得到社會認可,那是不是要出臺規定明確物上門摧收物業費斤具體時間,人員數量和男女搭配,敲門力度和次數?

天涯0咫尺
2018-10-25

笑話,老人的死與物業有什麼關係,再說又不是當場死的,只是後期家裡人為了訛詐物業所做的說辭而已,看來這家人也夠無理取鬧的。這家人欠收物業費本應按期如數上交,而不應是物業到你家去收物業費,現在老人死了,非要將老人的死歸咎於物業到家裡收物業費,真是驢頭不對馬嘴。

我們知道,要想將來人死亡的結果歸咎於物業的催收行為,就必須證明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很顯然老人第二天死亡與前一天的催收行為之間沒有關係,如果是情緒激動,也應該是當場死亡而不是第二天。並且在法律面前也不是你家裡說什麼就是什麼,而應該講究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光憑嘴說是沒有說服力的。

其實顯示生活中有很多這種情況,將兩者沒有關係的事情非要扯到一起來說,對於這種人我只能說是刁民。

既然老人已經去世,就不要再拿來人來折騰了,畢竟死者為,要是做出抬著屍體堵物業門去,我想這家人不想出名也得出名了。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