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學生享受服務該不該付費?教師額外勞動該不該得到報酬?

10 個回答
碧翰烽
2019-07-16

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學生享受服務該不該付費?教師額外勞動該不該得到報酬?

碧翰烽/文

提出這個服務項目,應該有一定意義,解決了不少地方家長接孩子的難題。

破解接孩子難題!

當下,一些地方小學放學比較早,有的三點多鐘就放學了,這對於工薪族的家庭來說,接孩子成為一大難題。即便是過來較為方便的公職人員,也不能隨便去接孩子,因為涉嫌違紀。

或許家有老人的,接孩子還是方便些。但不是每個家庭都有老人專門來接,畢竟讀書也是那麼多年,有的老人身體並不很好,有的老人不習慣城市生活,還有其它諸多原因。

收費是可以的,但要是公益的。

對於這種延時服務,適當收一點費是可以的。但要注意三個層面:一是不能收費太高,要低於市場價,比如湖南規定每生每課時不能超過5元錢,應該是可以接受的;二是不能採取強制參加或變相強制參加,必須要求學生自願;三是所有服務費用都應付給參加服務的老師,不能給學校提取相關費用。

除此之外,建議吸納社會公益組織參與,由學校提供場地,教師方面,除了學校之外,還可以吸納社會公益組織人員自願參與,不收取一點報酬。

加班的老師,當然可以獲取一定的報酬。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課後的延時服務,當然是教師的加班工作。加班當然可以獲取報酬。但是這樣的事情,一定要辦好,不能增加學生或家長負擔,這其中包括學業負擔、經濟負擔。否則就可能把好事辦壞,最終又會影響學校及教師的聲譽。

當然,有一點也讓我疑惑。就是為什麼不能讓小學生在學校多呆一會兒,不上課也可以做一些課外活動,為什麼要放學那麼早?是要減輕學生負擔嗎?不好說這個問題。

用户4724067015
2019-04-29

課後服務我們這基本每個孩子每月200(以前還有300的).一班30人以上參加(有的四十多人),不低於6000每月,兩個老師課後沒人半小時,每月四周週五例會實際16天,都是雙班,就是實幹16個小時6000元,老師們還是很滿意的,起碼比工資多,還合法,小時工資快達到400了。比上課都有幹勁。學生輔導多成績好聯考獎勵也多(基本不在乎這個獎勵),一舉多得,沒有課後服務輔導考試就要難看(家長多數打工,老人帶孩子)。百姓月收入3000左右的地區。

用户5867004482
2019-07-15

我有二個老鄉孩子讀書,一個從初中就委託班主任補課,每年都要補課費,高中後每年補課費三四萬(老鄉常說起)明年高考。另一個學生今年考高中,沒有補課年年能拿到2萬獎學金,今年5萬獎學金,其中全校第一名2萬,全區前20名內3萬。但是,我外甥說:孩子成績好,可是不說話,沒有同學朋友,人也可能廢了。我還有一個老鄉孩子大學畢業,結婚生子了,由於沒有朋友,不愛說話,找到有錢官二代老婆,老婆一家人特別好,應該是幸福美滿了,由於他性格問題鬧離婚。所以我外甥說那成績好的學生,性格孤僻廢了。所以補課是否有效,有必要,自然要補課,老師付出了勞動,收取一定的費用是應該。

马万富
2019-04-01

中小學課後延遲服務學生享受服務,該不該付費,老師額外勞動,該不該得到報酬?

這個問題只要是講道理,明事理的人答案只有一個,但是歪理有千條,答案就不一樣了,這個問題,首先應該搞清楚,什麼叫課後延遲服務,也就是說原來放學,學生回家,由家長安排自家學生,該幹嘛,幹嘛,現在放學後,延遲服務了,學生由學校集體安排服務,這種服務 ,家長和學生 ,受到服務了這種服務,學生該不該負費?

我們先不下結論。

這種服務有多種方法,第一國家出錢,培訓一批專業人員,放學後走進學校,專門服務每個學生,學生不需要出錢 ,第二由學生家長放學後,輪流到學校,為每個學生服務,學生不需要出錢 ,因為輪流為自家孩子服務,大家都花錢。第三種,國家適當投入 ,學生家長稍出一些錢,給老師適當的報酬,由老師為自己學生統一安排活動,為學生服務。那種服務可行?由老師和家長協議解決。我認為國家投入一點,學生家長出一點,這個方案最可行。必說那些沒用的,學生不出錢,家長自己把孩子帶回家,放學了,誰都沒有義務,為你小孩服務。老師放學了,應該回家賠老婆孩子了,白白為你服務,憑什麼啊,憑道德綁架,老師老買的賬,你什麼辦法也沒有。講點道理,讓教育安靜,安靜,二十幾年了,亂夠了,好不容易迴歸原來,課後服務是解決家長實際問題的最好法,再搞亂了,倒黴的是家長,老師無所謂。學生家長出點錢,老師得點報酬,應該 。合情合理,皆大歡喜。

用户5843879702186
2019-08-14

我是江蘇的,小學班主任,真心不想有課後服務,太累了。課後服務曾經上到下午6:30,學生每月150元,自願參加,學校規定每班儘量不超35個學生參加,我班只有四五個不參加的,學生越多越累,有條件的家長也不願自己把孩子接回去輔導,家長一個勁地擠著送。學校規定老師不準收課後服務費,全是學校找家長代收。我一分錢也沒收過,一次課後服務時間發幾十元。不是因為錢,確實是太累!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2019-04-01

關於了後託管服務的問題我已經回答了很多,也看了很多人的回答,令我想不到的是時至今日竟然還有許多認證是教師的人對這項本意是為了減輕部分家庭實力困難的惠民政策竟然一點不瞭解!不瞭解也就算了,竟然還能夠提出來一些亂七八糟的觀點!

我也是真心服了!

基本規定

我這裡只說幾點關鍵的就行了,其他的建議那些不明就裡的人自己去找相關規定看看以後在做自己的主管評價吧。

1、課後託管服務的模式可以是學校來實施,也可以是委託第三方機構實施。

2、課後託管服務可以收費也可以免費。

3、課後託管服務不得利用這個時間進行補課。

4、課後託管服務必須是自願參加為原則。

所有違反以上幾點的課後託管服務都是違規的行為!政策是好政策,這點毫無疑問。只是我們都知道,自古以來總有一些人和團體會因為自己某些利益而把經念歪了!在課後託管服務上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可能也會有一些地方、學校自己老師為了利益而把這項政策玩壞了!

但是這些人的行為並不能成為否定這一政策是一項惠民政策的客觀事實!所有否定的人要麼就是為了黑而黑,咱們就是觸及了自身的利益(比如他們自己就是託管機構的)!

題主對這項政策也是一點不懂

否則就不會提出來這個問題了!

教師參與的課後託管服務國務院、教育部的規定是明確說明要給報酬的!這還不明確嗎?

只是現實中在執行的時候這筆錢是誰出各地不一樣,有些財政好的地區政府買單了,有些則是有需要的家長買單,有的也是兩者結合著來……

這是這項政策中明確規定的,怎麼到這會兒了還有人質疑?

學生享受服務該不該收費也是有明確規定的,如果題主對比有異議也可以查一下你們當地的具體規定——教育部僅僅是一個大的規定,具體到各省市之後各地都會有自己的具體詳細規定,這些東西一點不難查!有這個在網上胡亂猜測的功夫你都能背過這些具體的規定了!

如果你確定本地、本校或者本班違反了規定,而又覺得舉報有風險,那麼你可以試試教育部——

關於了後託管服務的問題我已經回答了很多,也看了很多人的回答,令我想不到的是時至今日竟然還有許多認證是教師的人對這項本意是為了減輕部分家庭實力困難的惠民政策竟然一點不瞭解!不瞭解也就算了,竟然還能夠提出來一些亂七八糟的觀點!

我也是真心服了!

基本規定

我這裡只說幾點關鍵的就行了,其他的建議那些不明就裡的人自己去找相關規定看看以後在做自己的主管評價吧。

1、課後託管服務的模式可以是學校來實施,也可以是委託第三方機構實施。

2、課後託管服務可以收費也可以免費。

3、課後託管服務不得利用這個時間進行補課。

4、課後託管服務必須是自願參加為原則。

所有違反以上幾點的課後託管服務都是違規的行為!政策是好政策,這點毫無疑問。只是我們都知道,自古以來總有一些人和團體會因為自己某些利益而把經念歪了!在課後託管服務上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可能也會有一些地方、學校自己老師為了利益而把這項政策玩壞了!

但是這些人的行為並不能成為否定這一政策是一項惠民政策的客觀事實!所有否定的人要麼就是為了黑而黑,咱們就是觸及了自身的利益(比如他們自己就是託管機構的)!

題主對這項政策也是一點不懂

否則就不會提出來這個問題了!

教師參與的課後託管服務國務院、教育部的規定是明確說明要給報酬的!這還不明確嗎?

只是現實中在執行的時候這筆錢是誰出各地不一樣,有些財政好的地區政府買單了,有些則是有需要的家長買單,有的也是兩者結合著來……

這是這項政策中明確規定的,怎麼到這會兒了還有人質疑?

學生享受服務該不該收費也是有明確規定的,如果題主對比有異議也可以查一下你們當地的具體規定——教育部僅僅是一個大的規定,具體到各省市之後各地都會有自己的具體詳細規定,這些東西一點不難查!有這個在網上胡亂猜測的功夫你都能背過這些具體的規定了!

如果你確定本地、本校或者本班違反了規定,而又覺得舉報有風險,那麼你可以試試教育部——

教育探秘小蜗牛
2019-07-17

幹嘛呢?淨想好事兒了,推出了中小學課後延遲服務,已經大大緩解了學生上課與家長工作的矛盾問題,但貪心不足蛇吞象,家長得寸進尺不好。

幹嘛呢?淨想好事兒了,推出了中小學課後延遲服務,已經大大緩解了學生上課與家長工作的矛盾問題,但貪心不足蛇吞象,家長得寸進尺不好。

中小學課後服務延遲服務,其根本是為了解決雙職工家庭的“三點半”問題,為各位家長解決了燃眉之急,但有時家長不免有些貪心,對於學校組織的這種服務該不該付費?

該不該付費?,享受了服務,但不知道家長理解的服務為什麼服務?難道僅是學校的老師輔導學生寫家庭作業,如果僅僅是輔導寫家庭作業,那麼客戶服務未免太過單調,在課餘時間,對於一些課外興趣,學校當然也可以組織,只要家長有需求、學校有條件,各種課後服務都是可以的,但好的服務勢必需要經費支持,雖然財政會負擔一部分,但家長該出的還是要出的,畢竟是自己享受服務,該自己帶來方面,如此,各位家長還好意思不出錢出力?淡然,如果家長想要找校外輔導班,學校也不攔著,畢竟眾口難調,學習也僅僅是滿足多數人的需求。

幹嘛呢?淨想好事兒了,推出了中小學課後延遲服務,已經大大緩解了學生上課與家長工作的矛盾問題,但貪心不足蛇吞象,家長得寸進尺不好。

中小學課後服務延遲服務,其根本是為了解決雙職工家庭的“三點半”問題,為各位家長解決了燃眉之急,但有時家長不免有些貪心,對於學校組織的這種服務該不該付費?

該不該付費?,享受了服務,但不知道家長理解的服務為什麼服務?難道僅是學校的老師輔導學生寫家庭作業,如果僅僅是輔導寫家庭作業,那麼客戶服務未免太過單調,在課餘時間,對於一些課外興趣,學校當然也可以組織,只要家長有需求、學校有條件,各種課後服務都是可以的,但好的服務勢必需要經費支持,雖然財政會負擔一部分,但家長該出的還是要出的,畢竟是自己享受服務,該自己帶來方面,如此,各位家長還好意思不出錢出力?淡然,如果家長想要找校外輔導班,學校也不攔著,畢竟眾口難調,學習也僅僅是滿足多數人的需求。

教師額外勞動該不該得到報酬?

很多家長理所當然的認為,既然是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那麼教師的工資已經由財政負擔,額外的報酬是否與相關政策違背,雖然家長的邏輯不錯,但教師既然已經付出了勞動,一味的增加教師的負擔而不增加教師的收入,這難免說不過去。

如果沒有報酬,那這項政策能否順利實施下去還是未知數,且如果教師不參加這項服務,到校外額外招攬人員,其費用更甚,適當給予教師一部分報酬,難道不好?

幹嘛呢?淨想好事兒了,推出了中小學課後延遲服務,已經大大緩解了學生上課與家長工作的矛盾問題,但貪心不足蛇吞象,家長得寸進尺不好。

中小學課後服務延遲服務,其根本是為了解決雙職工家庭的“三點半”問題,為各位家長解決了燃眉之急,但有時家長不免有些貪心,對於學校組織的這種服務該不該付費?

該不該付費?,享受了服務,但不知道家長理解的服務為什麼服務?難道僅是學校的老師輔導學生寫家庭作業,如果僅僅是輔導寫家庭作業,那麼客戶服務未免太過單調,在課餘時間,對於一些課外興趣,學校當然也可以組織,只要家長有需求、學校有條件,各種課後服務都是可以的,但好的服務勢必需要經費支持,雖然財政會負擔一部分,但家長該出的還是要出的,畢竟是自己享受服務,該自己帶來方面,如此,各位家長還好意思不出錢出力?淡然,如果家長想要找校外輔導班,學校也不攔著,畢竟眾口難調,學習也僅僅是滿足多數人的需求。

教師額外勞動該不該得到報酬?

很多家長理所當然的認為,既然是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那麼教師的工資已經由財政負擔,額外的報酬是否與相關政策違背,雖然家長的邏輯不錯,但教師既然已經付出了勞動,一味的增加教師的負擔而不增加教師的收入,這難免說不過去。

如果沒有報酬,那這項政策能否順利實施下去還是未知數,且如果教師不參加這項服務,到校外額外招攬人員,其費用更甚,適當給予教師一部分報酬,難道不好?

總之,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課後服務是好事,很多家長私下也表示,他們支持,該出錢出錢,該出力出力。

当代师说
2019-04-01

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也就是課後服務,延時,下班之後提供的服務,是學生及其家長自願申請接受的服務。教師在學校安排下,提供服務。不用解釋都應該知道,誰受益誰負擔,學生家長分擔服務成本,天經地義,給予老師適當補助,地義天經。

有一個自稱是小學教師的,竟然不知道課後服務為何物,竟然大言不慚地說,學生不該付費,說什麼如果付費,就是有償補課。我只能說,這是一個假教師,或者是一個極不合格的教師。課後服務跟補課一點關係都沒有,怎麼只要收費就變成有償補課了?腦子也太不清爽了!

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也就是課後服務,延時,下班之後提供的服務,是學生及其家長自願申請接受的服務。教師在學校安排下,提供服務。不用解釋都應該知道,誰受益誰負擔,學生家長分擔服務成本,天經地義,給予老師適當補助,地義天經。

有一個自稱是小學教師的,竟然不知道課後服務為何物,竟然大言不慚地說,學生不該付費,說什麼如果付費,就是有償補課。我只能說,這是一個假教師,或者是一個極不合格的教師。課後服務跟補課一點關係都沒有,怎麼只要收費就變成有償補課了?腦子也太不清爽了!

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是響應教育部的號召,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是為了解決家長“三點半難題”,也就是學生放學與家長下班不同步的問題,將學生在校時間延長,解決放學後學生無人接送問題。這是在為家長服務。

課後服務的內容,可以是指導學生完成家庭作業,也可以組織閱讀,也可以開展各種各類的活動,就是不允許補課。如此明確,竟然說成收費就是有償補課,這哪跟哪啊。根本就不懂什麼是課後服務。

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也就是課後服務,延時,下班之後提供的服務,是學生及其家長自願申請接受的服務。教師在學校安排下,提供服務。不用解釋都應該知道,誰受益誰負擔,學生家長分擔服務成本,天經地義,給予老師適當補助,地義天經。

有一個自稱是小學教師的,竟然不知道課後服務為何物,竟然大言不慚地說,學生不該付費,說什麼如果付費,就是有償補課。我只能說,這是一個假教師,或者是一個極不合格的教師。課後服務跟補課一點關係都沒有,怎麼只要收費就變成有償補課了?腦子也太不清爽了!

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是響應教育部的號召,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是為了解決家長“三點半難題”,也就是學生放學與家長下班不同步的問題,將學生在校時間延長,解決放學後學生無人接送問題。這是在為家長服務。

課後服務的內容,可以是指導學生完成家庭作業,也可以組織閱讀,也可以開展各種各類的活動,就是不允許補課。如此明確,竟然說成收費就是有償補課,這哪跟哪啊。根本就不懂什麼是課後服務。

課後服務是否可以收費,家長是否應該付費?這是一定的,必須要有經費保障。只是,有些發達地區,家長應該承擔的費用,由政府財政負責了,家長也就不用付費了,比如上海就是這樣。

但是,對於全國絕大部分地區,課後服務的經費並沒有納入財政預算,財政不負擔或者是負擔不起這筆錢,那服務的成本就必須由家長承擔。你買東西不付錢,還理直氣壯,世上從來就沒有這樣的道理。

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也就是課後服務,延時,下班之後提供的服務,是學生及其家長自願申請接受的服務。教師在學校安排下,提供服務。不用解釋都應該知道,誰受益誰負擔,學生家長分擔服務成本,天經地義,給予老師適當補助,地義天經。

有一個自稱是小學教師的,竟然不知道課後服務為何物,竟然大言不慚地說,學生不該付費,說什麼如果付費,就是有償補課。我只能說,這是一個假教師,或者是一個極不合格的教師。課後服務跟補課一點關係都沒有,怎麼只要收費就變成有償補課了?腦子也太不清爽了!

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是響應教育部的號召,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是為了解決家長“三點半難題”,也就是學生放學與家長下班不同步的問題,將學生在校時間延長,解決放學後學生無人接送問題。這是在為家長服務。

課後服務的內容,可以是指導學生完成家庭作業,也可以組織閱讀,也可以開展各種各類的活動,就是不允許補課。如此明確,竟然說成收費就是有償補課,這哪跟哪啊。根本就不懂什麼是課後服務。

課後服務是否可以收費,家長是否應該付費?這是一定的,必須要有經費保障。只是,有些發達地區,家長應該承擔的費用,由政府財政負責了,家長也就不用付費了,比如上海就是這樣。

但是,對於全國絕大部分地區,課後服務的經費並沒有納入財政預算,財政不負擔或者是負擔不起這筆錢,那服務的成本就必須由家長承擔。你買東西不付錢,還理直氣壯,世上從來就沒有這樣的道理。

廣東、江蘇等地,教育部門都印發了關於開展課後服務的文件,文件明確規定,財政沒有課後服務經費的地區,學生家長應該分擔服務成本。具體收費標準,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及物價指數確定。

課後服務中,作出犧牲最大的,就是老師。本來放學後,處理一下作業,備好明天的課都可以在當天完成。有了課後服務後,這些事情都得延後,只能帶到家裡處理。除此以後,還要承擔額外的責任。可以說,沒有一個老師想參與,但是為了顧全大局,又都參與了。額外的勞動,當然必須給予補助!

三水三心
2019-04-01

關於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絕大多數地區,從明天(也就是4月日)開始,就將全面開始實行。對於絕大多數家庭而言,課後延時服務,解決了下午3:30的難題,是為人民群眾著想的利民之舉、便民之舉,也是惠民之舉。

但隨之而來的幾個問題,可能是始料未及的.在這個政策剛宣佈的時候,三水三心就發表過文章《深度觀察:課後託管服務可能會帶來哪些問題?》,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出了預估。

一,關於延時服務的時間問題,究竟什麼叫做延時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應該是從舉國上下大聲呼喊減負的時候,沃恩沒有其他的直接指標來表明減負成功,於是,就用上學的時間,這一最具有指向性意義的東西開了刀——幾乎所有的小學,下午都很早放學了,特別是低年級,有的甚至下午2:30、3:30就放學了,這就成了著名的“下午3:30難題”!

我們很多人呼籲改革,其基本的出發點就是“下午3點半放學不能接娃怎麼辦?”,事實上,這種問題毫無道理也毫無意義——那晚上十點放學,你是不是還可以來個“晚上十點放學不能接娃怎麼辦?”

所以,我們首先要思考的問題,其實是究竟該不該下午3:30就放學!

個人認為,在普遍實行下午5:00下班的形式下,其實,放學的時間,本來應該有更加科學合理的安排的!

究竟如何安排,應該考慮教師上班時間、小學放學需要接送等具體因素,來統籌考慮

也就是說,我們現在將下午3:30——5:00設計為有償的課後服務,其本身,就顯失公允!

二,關於延時服務的收費問題

我們知道,一件事情,是否應當收費,要考慮其合法性、合理性。

1.關於合法性。

目前,並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對課後服務收費,但也沒有法律允許——那麼,按照法治精神,對於政府而言,叫做“法無授權不可為”。

但我們知道,義務教育階段,最突出的特點有三個,一個是強制性(也叫義務性),二是統一性,三是公益性,這是以法律形式(《義務教育法》)來明確的。既然是公益性,那麼,在哪些地方應該是公益的呢?有些界限,我們可能並沒有劃定清楚。

在這一點上,過多的分析,可能不是太合適。

2.關於合理性。

現在早已進入市場經濟時代,用市場的觀點來看,接受更多的服務,自然需要付出更多的代價。舉個例子,你去喝茶,超過凌晨0:00,就應當每個小時加收服務費——這可是眾所周知的吧!

前面分析了下午3:30——5:00,被設計為有償課後服務的時間,並不是很科學,那麼,以此來收費,是不是就缺乏這個合理性呢?

只是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採取了政府補貼一部分,家長繳納一部分的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庭的經濟壓力,至少,比起原來參加託管班,費用還是降低不少嘛。

三,關於教師的勞動報酬問題

對於教師來說,從市場經濟的角度出發,一旦涉及到超時服務,收取一定的勞動報酬,那是很合理的——為什麼有償補課,還是有很多人贊同,其原因,也就在這裡——我付出額外的勞動時間,自然有權利收取額外的費用嘛!如果這個課後服務,是由某個公司來承包,自然,公司收取適當的費用,也是合理的!

既然是按照市場經濟的觀點,那麼,教師的勞動報酬,應該在什麼幅度呢?有些地方採取的是一個小時十多二十元錢,這個標準,可能是值得商榷的!

四,這些問題,其實涉及到社會整體的問題

其實,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牽涉到千家萬戶;教育也是國家民族發展的戰略工程,涉及到國家和民族的長遠永續發展。但事實上,教育也是整個社會的一個部分,教育的延時服務收了費,教師提供延時服務也獲取了報酬,那麼,其他社會管理部門的延時服務,是否也需要收費?工作人員是否也應當獲取報酬?

總之很多的問題,都其實是一個整體的問題,要用整體的思維來解決,民生的痛點,該立即著手就立即著手,但系統的思維,卻是整個社會集體和諧運轉的關鍵。

關於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絕大多數地區,從明天(也就是4月日)開始,就將全面開始實行。對於絕大多數家庭而言,課後延時服務,解決了下午3:30的難題,是為人民群眾著想的利民之舉、便民之舉,也是惠民之舉。

但隨之而來的幾個問題,可能是始料未及的.在這個政策剛宣佈的時候,三水三心就發表過文章《深度觀察:課後託管服務可能會帶來哪些問題?》,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出了預估。

一,關於延時服務的時間問題,究竟什麼叫做延時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應該是從舉國上下大聲呼喊減負的時候,沃恩沒有其他的直接指標來表明減負成功,於是,就用上學的時間,這一最具有指向性意義的東西開了刀——幾乎所有的小學,下午都很早放學了,特別是低年級,有的甚至下午2:30、3:30就放學了,這就成了著名的“下午3:30難題”!

我們很多人呼籲改革,其基本的出發點就是“下午3點半放學不能接娃怎麼辦?”,事實上,這種問題毫無道理也毫無意義——那晚上十點放學,你是不是還可以來個“晚上十點放學不能接娃怎麼辦?”

所以,我們首先要思考的問題,其實是究竟該不該下午3:30就放學!

個人認為,在普遍實行下午5:00下班的形式下,其實,放學的時間,本來應該有更加科學合理的安排的!

究竟如何安排,應該考慮教師上班時間、小學放學需要接送等具體因素,來統籌考慮

也就是說,我們現在將下午3:30——5:00設計為有償的課後服務,其本身,就顯失公允!

二,關於延時服務的收費問題

我們知道,一件事情,是否應當收費,要考慮其合法性、合理性。

1.關於合法性。

目前,並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對課後服務收費,但也沒有法律允許——那麼,按照法治精神,對於政府而言,叫做“法無授權不可為”。

但我們知道,義務教育階段,最突出的特點有三個,一個是強制性(也叫義務性),二是統一性,三是公益性,這是以法律形式(《義務教育法》)來明確的。既然是公益性,那麼,在哪些地方應該是公益的呢?有些界限,我們可能並沒有劃定清楚。

在這一點上,過多的分析,可能不是太合適。

2.關於合理性。

現在早已進入市場經濟時代,用市場的觀點來看,接受更多的服務,自然需要付出更多的代價。舉個例子,你去喝茶,超過凌晨0:00,就應當每個小時加收服務費——這可是眾所周知的吧!

前面分析了下午3:30——5:00,被設計為有償課後服務的時間,並不是很科學,那麼,以此來收費,是不是就缺乏這個合理性呢?

只是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採取了政府補貼一部分,家長繳納一部分的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庭的經濟壓力,至少,比起原來參加託管班,費用還是降低不少嘛。

三,關於教師的勞動報酬問題

對於教師來說,從市場經濟的角度出發,一旦涉及到超時服務,收取一定的勞動報酬,那是很合理的——為什麼有償補課,還是有很多人贊同,其原因,也就在這裡——我付出額外的勞動時間,自然有權利收取額外的費用嘛!如果這個課後服務,是由某個公司來承包,自然,公司收取適當的費用,也是合理的!

既然是按照市場經濟的觀點,那麼,教師的勞動報酬,應該在什麼幅度呢?有些地方採取的是一個小時十多二十元錢,這個標準,可能是值得商榷的!

四,這些問題,其實涉及到社會整體的問題

其實,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牽涉到千家萬戶;教育也是國家民族發展的戰略工程,涉及到國家和民族的長遠永續發展。但事實上,教育也是整個社會的一個部分,教育的延時服務收了費,教師提供延時服務也獲取了報酬,那麼,其他社會管理部門的延時服務,是否也需要收費?工作人員是否也應當獲取報酬?

總之很多的問題,都其實是一個整體的問題,要用整體的思維來解決,民生的痛點,該立即著手就立即著手,但系統的思維,卻是整個社會集體和諧運轉的關鍵。

關於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絕大多數地區,從明天(也就是4月日)開始,就將全面開始實行。對於絕大多數家庭而言,課後延時服務,解決了下午3:30的難題,是為人民群眾著想的利民之舉、便民之舉,也是惠民之舉。

但隨之而來的幾個問題,可能是始料未及的.在這個政策剛宣佈的時候,三水三心就發表過文章《深度觀察:課後託管服務可能會帶來哪些問題?》,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出了預估。

一,關於延時服務的時間問題,究竟什麼叫做延時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應該是從舉國上下大聲呼喊減負的時候,沃恩沒有其他的直接指標來表明減負成功,於是,就用上學的時間,這一最具有指向性意義的東西開了刀——幾乎所有的小學,下午都很早放學了,特別是低年級,有的甚至下午2:30、3:30就放學了,這就成了著名的“下午3:30難題”!

我們很多人呼籲改革,其基本的出發點就是“下午3點半放學不能接娃怎麼辦?”,事實上,這種問題毫無道理也毫無意義——那晚上十點放學,你是不是還可以來個“晚上十點放學不能接娃怎麼辦?”

所以,我們首先要思考的問題,其實是究竟該不該下午3:30就放學!

個人認為,在普遍實行下午5:00下班的形式下,其實,放學的時間,本來應該有更加科學合理的安排的!

究竟如何安排,應該考慮教師上班時間、小學放學需要接送等具體因素,來統籌考慮

也就是說,我們現在將下午3:30——5:00設計為有償的課後服務,其本身,就顯失公允!

二,關於延時服務的收費問題

我們知道,一件事情,是否應當收費,要考慮其合法性、合理性。

1.關於合法性。

目前,並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對課後服務收費,但也沒有法律允許——那麼,按照法治精神,對於政府而言,叫做“法無授權不可為”。

但我們知道,義務教育階段,最突出的特點有三個,一個是強制性(也叫義務性),二是統一性,三是公益性,這是以法律形式(《義務教育法》)來明確的。既然是公益性,那麼,在哪些地方應該是公益的呢?有些界限,我們可能並沒有劃定清楚。

在這一點上,過多的分析,可能不是太合適。

2.關於合理性。

現在早已進入市場經濟時代,用市場的觀點來看,接受更多的服務,自然需要付出更多的代價。舉個例子,你去喝茶,超過凌晨0:00,就應當每個小時加收服務費——這可是眾所周知的吧!

前面分析了下午3:30——5:00,被設計為有償課後服務的時間,並不是很科學,那麼,以此來收費,是不是就缺乏這個合理性呢?

只是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採取了政府補貼一部分,家長繳納一部分的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庭的經濟壓力,至少,比起原來參加託管班,費用還是降低不少嘛。

三,關於教師的勞動報酬問題

對於教師來說,從市場經濟的角度出發,一旦涉及到超時服務,收取一定的勞動報酬,那是很合理的——為什麼有償補課,還是有很多人贊同,其原因,也就在這裡——我付出額外的勞動時間,自然有權利收取額外的費用嘛!如果這個課後服務,是由某個公司來承包,自然,公司收取適當的費用,也是合理的!

既然是按照市場經濟的觀點,那麼,教師的勞動報酬,應該在什麼幅度呢?有些地方採取的是一個小時十多二十元錢,這個標準,可能是值得商榷的!

四,這些問題,其實涉及到社會整體的問題

其實,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牽涉到千家萬戶;教育也是國家民族發展的戰略工程,涉及到國家和民族的長遠永續發展。但事實上,教育也是整個社會的一個部分,教育的延時服務收了費,教師提供延時服務也獲取了報酬,那麼,其他社會管理部門的延時服務,是否也需要收費?工作人員是否也應當獲取報酬?

總之很多的問題,都其實是一個整體的問題,要用整體的思維來解決,民生的痛點,該立即著手就立即著手,但系統的思維,卻是整個社會集體和諧運轉的關鍵。

汇智坊
2019-04-02

一、學生該不該付費?

答案是:必須的!

一、學生該不該付費?

答案是:必須的!

1、教育部門和中小學為了解決雙職工家長“三點半”難題,開展課後託管服務,學生自願申請參加。

2、課後託管是在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以外另加的,提供服了有什麼理由不付費。

3、學校提供為學生提供課後託管服務,費用誰來出呢?要麼政府財政,要麼家長。

4、已將實施了,課後延時服務的地方,關於付費方式有幾種形式:政府全額買單、家長全額付費或者政府補貼部分費用。全國大多地區,都實行政府買單的方式,希望有更多的地方,採取政府財政買單的方式,讓老百姓真真正正得實惠。

5、收費標準必須經過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堅持公益性原則,不能給家長造成過重的經濟負擔。

6、我所在的地區,實施課後延時服務,由市、區兩級政府全部買單,每位學生每學期財政補助150元,不收學生家長一分錢。

一、學生該不該付費?

答案是:必須的!

1、教育部門和中小學為了解決雙職工家長“三點半”難題,開展課後託管服務,學生自願申請參加。

2、課後託管是在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以外另加的,提供服了有什麼理由不付費。

3、學校提供為學生提供課後託管服務,費用誰來出呢?要麼政府財政,要麼家長。

4、已將實施了,課後延時服務的地方,關於付費方式有幾種形式:政府全額買單、家長全額付費或者政府補貼部分費用。全國大多地區,都實行政府買單的方式,希望有更多的地方,採取政府財政買單的方式,讓老百姓真真正正得實惠。

5、收費標準必須經過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堅持公益性原則,不能給家長造成過重的經濟負擔。

6、我所在的地區,實施課後延時服務,由市、區兩級政府全部買單,每位學生每學期財政補助150元,不收學生家長一分錢。


二、教師該不該獲得報酬?

答案是:必須的!


1、課後延時服務,是解決家長不能按時接送難題,而提供的服務。

2、課後延時服務,增加了老師的工作量,延長了老師的工作時間。

3、老師既然參與了延時服務,付出了勞動,為何不給報酬呢?

4、有些人,好像看到老師獲得經濟利益,就覺得心裡不舒服了。

5、有人認為:三點半學生放學後,老師比較清閒了。那你就大錯而特錯了,作業什麼時候改,課什麼時候備、還有政治、業務、教研類的活動等等工作多得是。

6、我們實施課後延時服務一年多來,減掉興趣活動所需的材料、設備等開支外,老師獲得勞動報酬,一個月也就是幾百塊錢。沒有某些媒體報道的每月一兩千,那麼多。

一、學生該不該付費?

答案是:必須的!

1、教育部門和中小學為了解決雙職工家長“三點半”難題,開展課後託管服務,學生自願申請參加。

2、課後託管是在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以外另加的,提供服了有什麼理由不付費。

3、學校提供為學生提供課後託管服務,費用誰來出呢?要麼政府財政,要麼家長。

4、已將實施了,課後延時服務的地方,關於付費方式有幾種形式:政府全額買單、家長全額付費或者政府補貼部分費用。全國大多地區,都實行政府買單的方式,希望有更多的地方,採取政府財政買單的方式,讓老百姓真真正正得實惠。

5、收費標準必須經過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堅持公益性原則,不能給家長造成過重的經濟負擔。

6、我所在的地區,實施課後延時服務,由市、區兩級政府全部買單,每位學生每學期財政補助150元,不收學生家長一分錢。


二、教師該不該獲得報酬?

答案是:必須的!


1、課後延時服務,是解決家長不能按時接送難題,而提供的服務。

2、課後延時服務,增加了老師的工作量,延長了老師的工作時間。

3、老師既然參與了延時服務,付出了勞動,為何不給報酬呢?

4、有些人,好像看到老師獲得經濟利益,就覺得心裡不舒服了。

5、有人認為:三點半學生放學後,老師比較清閒了。那你就大錯而特錯了,作業什麼時候改,課什麼時候備、還有政治、業務、教研類的活動等等工作多得是。

6、我們實施課後延時服務一年多來,減掉興趣活動所需的材料、設備等開支外,老師獲得勞動報酬,一個月也就是幾百塊錢。沒有某些媒體報道的每月一兩千,那麼多。


課後延時服務不是簡單地看著孩子寫作業、進行一些簡單的文體活動,而是要開放學校的各類資源,給學生提供更多的個性化選擇。不得不說的是,課後延時服務確實給學校和老師帶來不少負擔,希望能考慮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參與,以更優質的服務讓家長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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