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者表演失敗,被司機不小心撞死,司機要負責嗎?

現如今,人肉碰瓷法最為常見,但也最危險。這些用生命碰瓷的人,稍有不慎,就可能碰瓷不成反丟了卿卿性命。那此類案件,司機要賠錢嗎?碰瓷者表演失敗,被司機不小心撞死,司機要負責嗎?
10 個回答
冰焰
2019-07-29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受害者”故意造成的,即我們通常所說的碰瓷,那麼機動車一方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因此,如果最終查實“受害者”確係碰瓷,那麼司機就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碰瓷者被撞死活該!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受害者”故意造成的,即我們通常所說的碰瓷,那麼機動車一方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因此,如果最終查實“受害者”確係碰瓷,那麼司機就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碰瓷者被撞死活該!

最近就發生了一起類似的真實案件,法院判決可謂是大快人心。2017年3月,王某向崑山市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訴訟,在起訴狀中王某表示,2016年11月18日,他從312國道崑山江浦路由南向北跑著繞到沿312國道由西向東起步直行通過路口時,其身體與由李某駕駛的重型普通貨車車頭髮生刮擦,致使其倒地。王某倒地後又被徐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的重型集裝箱半掛車左前輪擠壓造成其受傷。事發後,王某又爬至事發路口南側機動車道內,其左腳又被劉某駕駛的重型箱式貨車擠壓,造成其再次受傷。事故發生後,王某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兩個多月,產生住院醫療費五萬餘元。

但是,交警部門認定的事故原因卻與王某訴稱完全不同。在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裡是這樣認定的:當事人王某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李某、徐某、劉某在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中無過錯行為。 最後,法院經審理認為,對於本起交通事故,崑山市交警部門已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王某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三名司機在該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無過錯行為,不負本次事故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涉案交通事故系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均不需承擔賠償責任,故保險公司亦不應予以賠償。最終法院駁回了王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本案昭示了一條基本的法律規定,即如果交通事故確係行人故意造成的,那麼機動車一方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雖然很多朋友應該都知道,行人與機動車一方發生交通事故後,即使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但是,這一法條的適用前提是,行人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並非故意,如果他們是故意的,怎麼能讓別人承擔賠償責任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3款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道理很簡單,如果“受害者”故意造成損害還能要求別人賠償,那就真是天理難容了。

心安理得君
2019-05-01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司機不小心撞死,司機要負責嗎?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司機不小心撞死,司機要負責嗎?

只要有證據證明他是碰瓷,並且你撞死他這個過程完全屬於不可抗力,也就是說你並不存在撞死他的主觀故意,就不用負責!


第一:我們先看看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關於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是這樣規定的: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司機不小心撞死,司機要負責嗎?

只要有證據證明他是碰瓷,並且你撞死他這個過程完全屬於不可抗力,也就是說你並不存在撞死他的主觀故意,就不用負責!


第一:我們先看看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關於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是這樣規定的:

其中明文規定,如果這個事故是由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不需要賠償,這個故意碰撞指的就是碰瓷!


第二:我們看看現實的案例:

以下這一幕就發生在去年,最終交警判定大貨司機無責,因為這個死者就是碰瓷,並且這個司機由於視線的原因根本無法預料以及阻止這種後果。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司機不小心撞死,司機要負責嗎?

只要有證據證明他是碰瓷,並且你撞死他這個過程完全屬於不可抗力,也就是說你並不存在撞死他的主觀故意,就不用負責!


第一:我們先看看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關於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是這樣規定的:

其中明文規定,如果這個事故是由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不需要賠償,這個故意碰撞指的就是碰瓷!


第二:我們看看現實的案例:

以下這一幕就發生在去年,最終交警判定大貨司機無責,因為這個死者就是碰瓷,並且這個司機由於視線的原因根本無法預料以及阻止這種後果。


證據很重要!

這種事怎麼判關鍵還是看證據,所以我們車主買一個行車記錄儀還是有必要的,另外私了不是啥好事,等於助長了這些人的陋習,遇到碰瓷黨啥也甭說,保留證據直接報警,但是現如今有相當一部分碰瓷黨專門盯那種違法司機,例如酒駕醉駕的,他們就是通過碰瓷來敲詐,因為他知道你不敢報警,遇到這種情況這種司機也屬於咎由自取!不過還是報警為好,一個人既要養成遵守交規的習慣,也要養成勇於承擔責任的習慣!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司機不小心撞死,司機要負責嗎?

只要有證據證明他是碰瓷,並且你撞死他這個過程完全屬於不可抗力,也就是說你並不存在撞死他的主觀故意,就不用負責!


第一:我們先看看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關於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是這樣規定的:

其中明文規定,如果這個事故是由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不需要賠償,這個故意碰撞指的就是碰瓷!


第二:我們看看現實的案例:

以下這一幕就發生在去年,最終交警判定大貨司機無責,因為這個死者就是碰瓷,並且這個司機由於視線的原因根本無法預料以及阻止這種後果。


證據很重要!

這種事怎麼判關鍵還是看證據,所以我們車主買一個行車記錄儀還是有必要的,另外私了不是啥好事,等於助長了這些人的陋習,遇到碰瓷黨啥也甭說,保留證據直接報警,但是現如今有相當一部分碰瓷黨專門盯那種違法司機,例如酒駕醉駕的,他們就是通過碰瓷來敲詐,因為他知道你不敢報警,遇到這種情況這種司機也屬於咎由自取!不過還是報警為好,一個人既要養成遵守交規的習慣,也要養成勇於承擔責任的習慣!

淮北日月升
2019-01-15

經常出車在外的朋友,有相當比例會遇到所謂“碰瓷”。就是路人故意製造一起交通事故,強行要求機動車方賠錢。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遇到碰瓷造成的傷害,機動車不需要負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條的規定,如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不需要賠償。

那麼遇到碰瓷,應當怎麼辦呢?

及時報警不要慌,不要怕。

現在碰瓷之所以多,多數原因還是機動車駕駛員怕麻煩,想花錢消災的思維。如果及時報警,

部分碰瓷者在心虛膽怯之下,往往終止了違法犯罪行為,因為這些人一般在警方都有“案底”,怕面對警察後“穿幫”,只有“識趣”地放棄“索賠”了。

遵章守紀謹慎駕駛,叫碰瓷者沒有空子可鑽。

碰瓷者眾多的另一個原因是,很多機動車駕駛員對輕微的交通違法習以為常,容易授人以柄。

養成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的好習慣。

平常車輛最好裝個行車記錄儀,及時對車輛前後左右的視頻進行保留。遇到事故,要注意保留好現場證據,特別是想法留住目擊證人,切勿私自移動現場。

處理事情依法有據,切勿輕易私了。

有人受傷(無論真的還是假的)堅持先去醫院為傷者檢查,否則賠款免談的態度;同時儘快聯繫保險公司,熟記保險有關條款,保管好相關票據和事發地事故處理部門的證明材料,依法處理交通事故。

法海一粟
2019-10-16

法海一粟認為,回答題主的問題,需要補充若干案件事實;否則,就無法得出客觀的結論。

1、司機免責的前提 。所謂司機免責,就是說,在本起交通事故中,碰瓷者負全部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碰瓷者的碰瓷行為都是故意行為,因此,因碰瓷面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機不承擔責任,就是上面所說的司機依法免除事故責任。

2、司機不能免責的原因。在碰瓷事故中,司機不能免責的原因在於,如果證明受害人的行為是碰瓷行為。這是一個事實問題。而事實問題需要證據證明。在實踐中,交警部門是事故認定的有權部門。交警部門在認定責任時,囿於收集證據的能力等原因,可能無法得出受害人的行為系碰瓷行為的結論。這就在實踐中造成一些歷碰瓷而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得得到認定,從而使得司機承擔責任的情形。因此,行車記錄儀在交通事故認定中,就顯得非常重要。因為,它可以客觀地記錄碰瓷者的故意行為。

3、碰瓷行為如何證明。這是一個難題。除了行車記錄儀之外,交通事故發生地周邊的監控可以成為認定碰瓷的證據。另外,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言也很重要。不過,有時,這種證人比較難尋,或者證人不願當面作證。當然,也有事故發生在沒有監控、沒有證人證明的地方。

駕駛有風險,開車須謹慎。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遇我得福
2019-10-14

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是碰瓷行為,那就“堅決不給予任何賠償!”,絕不助長這種歪風邪氣,也希望法律能夠儘可能多的傾向於司機一方,因為碰瓷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必須讓他們知道真的被撞死了是白死的,看還有多少人敢碰瓷。

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是碰瓷行為,那就“堅決不給予任何賠償!”,絕不助長這種歪風邪氣,也希望法律能夠儘可能多的傾向於司機一方,因為碰瓷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必須讓他們知道真的被撞死了是白死的,看還有多少人敢碰瓷。



現實中相信真的有這種事情發生的,但大多司機都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去進行處理,甚至對方提出索賠也進行默認,甚至對碰瓷者的死感到愧疚,認為怎麼也要出一些喪葬費等人道賠償。這些做法可能會讓對方更加變本加厲,所以絕不建議去參與個人協調這個案子。

我們可以通過下面幾點方式去嘗試解決:

第一,車上都有相關保險,首先由保險公司出面去解決這個案子的相關過程,你只負責提供所有證據和材料,這樣無論賠與不賠保險公司自然回去衡量解決,免得一旦接觸本就不是善類的碰瓷者家屬,你就會被粘上,那時你甩都甩不掉。

第二,交警部門必然要出責任認定書,有責任需要出錢的保險公司去協調,不需要出錢的你就只是配合,交警可能會讓你和碰瓷者家屬私聊,這是不建議的,因為不是普通交通事故,司機差點因此挨訛,不去告他們就已經算是便宜他們了,所以為了個人的合法權益,決不和他家屬談。

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是碰瓷行為,那就“堅決不給予任何賠償!”,絕不助長這種歪風邪氣,也希望法律能夠儘可能多的傾向於司機一方,因為碰瓷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必須讓他們知道真的被撞死了是白死的,看還有多少人敢碰瓷。



現實中相信真的有這種事情發生的,但大多司機都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去進行處理,甚至對方提出索賠也進行默認,甚至對碰瓷者的死感到愧疚,認為怎麼也要出一些喪葬費等人道賠償。這些做法可能會讓對方更加變本加厲,所以絕不建議去參與個人協調這個案子。

我們可以通過下面幾點方式去嘗試解決:

第一,車上都有相關保險,首先由保險公司出面去解決這個案子的相關過程,你只負責提供所有證據和材料,這樣無論賠與不賠保險公司自然回去衡量解決,免得一旦接觸本就不是善類的碰瓷者家屬,你就會被粘上,那時你甩都甩不掉。

第二,交警部門必然要出責任認定書,有責任需要出錢的保險公司去協調,不需要出錢的你就只是配合,交警可能會讓你和碰瓷者家屬私聊,這是不建議的,因為不是普通交通事故,司機差點因此挨訛,不去告他們就已經算是便宜他們了,所以為了個人的合法權益,決不和他家屬談。

第三,假如你各方面條件都很好,經濟也允許,你只可以對碰瓷者的孩子給予幫扶一些資金,因為孩子是無辜的,可能孩子也根本不知道家長做出害人的事,所以對孩子給予人道幫助是需要的。但對其他家屬絕對不去理睬,只走法律程序,原因是家人基本都知道死者乾的是傷天害理的騙人事,既然他們知道還不去制止,就屬於包庇犯罪,所以堅決不給予任何賠償!

相信法律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給出公平的處理結果,讓“我死我有理和我弱我有理”的訛人行為不在得到法律的支持,讓正義方反而變得有法可依,這樣即讓人們對法律越來越有信心,又起到打擊碰瓷者的囂張氣焰的作用!

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是碰瓷行為,那就“堅決不給予任何賠償!”,絕不助長這種歪風邪氣,也希望法律能夠儘可能多的傾向於司機一方,因為碰瓷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必須讓他們知道真的被撞死了是白死的,看還有多少人敢碰瓷。



現實中相信真的有這種事情發生的,但大多司機都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去進行處理,甚至對方提出索賠也進行默認,甚至對碰瓷者的死感到愧疚,認為怎麼也要出一些喪葬費等人道賠償。這些做法可能會讓對方更加變本加厲,所以絕不建議去參與個人協調這個案子。

我們可以通過下面幾點方式去嘗試解決:

第一,車上都有相關保險,首先由保險公司出面去解決這個案子的相關過程,你只負責提供所有證據和材料,這樣無論賠與不賠保險公司自然回去衡量解決,免得一旦接觸本就不是善類的碰瓷者家屬,你就會被粘上,那時你甩都甩不掉。

第二,交警部門必然要出責任認定書,有責任需要出錢的保險公司去協調,不需要出錢的你就只是配合,交警可能會讓你和碰瓷者家屬私聊,這是不建議的,因為不是普通交通事故,司機差點因此挨訛,不去告他們就已經算是便宜他們了,所以為了個人的合法權益,決不和他家屬談。

第三,假如你各方面條件都很好,經濟也允許,你只可以對碰瓷者的孩子給予幫扶一些資金,因為孩子是無辜的,可能孩子也根本不知道家長做出害人的事,所以對孩子給予人道幫助是需要的。但對其他家屬絕對不去理睬,只走法律程序,原因是家人基本都知道死者乾的是傷天害理的騙人事,既然他們知道還不去制止,就屬於包庇犯罪,所以堅決不給予任何賠償!

相信法律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給出公平的處理結果,讓“我死我有理和我弱我有理”的訛人行為不在得到法律的支持,讓正義方反而變得有法可依,這樣即讓人們對法律越來越有信心,又起到打擊碰瓷者的囂張氣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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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车窗看景色
2019-05-02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撞死,不用討論,《交通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撞死,不用討論,《交通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下場很悲慘,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值得注意的是,"碰瓷"成了一部分人拿性命冒險的職業,而且還不斷變換花樣,讓你防不勝防,著實另人厭惡。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撞死,不用討論,《交通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下場很悲慘,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值得注意的是,"碰瓷"成了一部分人拿性命冒險的職業,而且還不斷變換花樣,讓你防不勝防,著實另人厭惡。

為了減少杜絕這類社會醜陋現象的發生,建議機動車駕駛人除了不賠償碰瓷者任何損失外,還要拿起法律武器起訴其家人,賠償由碰瓷造成的機動車損失。機動車沒撞壞也就算了,碰壞了由其家人負責修車,必定是機動車沒責任。

不這樣做,杜絕不了碰瓷現象的存在!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撞死,不用討論,《交通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下場很悲慘,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值得注意的是,"碰瓷"成了一部分人拿性命冒險的職業,而且還不斷變換花樣,讓你防不勝防,著實另人厭惡。

為了減少杜絕這類社會醜陋現象的發生,建議機動車駕駛人除了不賠償碰瓷者任何損失外,還要拿起法律武器起訴其家人,賠償由碰瓷造成的機動車損失。機動車沒撞壞也就算了,碰壞了由其家人負責修車,必定是機動車沒責任。

不這樣做,杜絕不了碰瓷現象的存在!

醉爱体育
2019-02-07

碰瓷被撞死活該!純屬咎由自取,是自己作死。不小心將其撞死的司機當然不應該承擔責任。

但這是有前提條件的:有人碰瓷,司機無任何過失。這兩個前提條件必須同事具備,才能免於承擔責任。

首先說第一個條件,有人碰瓷。如何確認被撞死者就是碰瓷者,這是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那麼撞死人者就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需要相關的證據,如交警部門的視頻監控,各類車輛上安裝的行車記錄儀,旁邊商鋪的攝像頭,行人拍攝的視頻等,都可以作為判定是否碰瓷的有力證據。所以,建議大家都在自己車上安裝行車記錄儀,一方面可以維護自己權益,同時也可以將一些涉及別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或交通事故提供證據,形成一種監控無處不在的局面,形成對碰瓷者的震懾。如果能夠證明被撞死者是故意去觸碰機動車的,那就應該由碰瓷者承擔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責任。

再說第二個條件,撞人的司機無任何不當行為。“無任何不當行為”也就包括了司機不是故意將其撞死的(這是謀殺,是故意傷害,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也沒有酒駕、醉駕、毒駕、非法駕駛、違規變道、超速、違規倒車等等不當駕駛行為。這樣的話,就應該由碰瓷者承擔全部責任,撞人的司機無任何責任。當然,如果撞人的司機涉嫌酒駕、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行為的,也要承擔與自己的違法行為相對應的責任。

如果兩個條件都同時具備,那司機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而且,還建議司機向被撞死的碰瓷者家屬提出賠償車輛損失的要求。即便最終得不到賠償,也要提出相應的請求。為了在於死者家屬的博弈中佔據主動,這一點是必須要堅持的。

在此,也敬告碰瓷者和有志於碰瓷事業的人們,作惡有風險,碰瓷需謹慎,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只要溼一次,夠你喝一壺。

也提醒司機朋友們,既要規規矩矩開車,又要裝好行車記錄儀,當拍到交通事故的視頻時,請保留好證據,司機朋友們相互支持,儘量讓大家都能遠離碰瓷的侵害。

個人見解,歡迎交流討論。

看字老串行
2019-02-04

謝邀

這個問題之前剛剛出了一個實例,就是有個碰瓷的人被壓死,法院判決司機無責:

一、我記得當時看到那新聞是點了讚的,這個法官判得好!

二、很多事情因為界限模糊,所以不好定性,我覺的碰瓷應該是定義為詐騙,這種人被壓死不僅司機無責,相反他應該賠償司機,但是人死了不好追責,所以也沒辦法;

三、取證非常關鍵,那個案例多虧了交警提供了監控視頻,所以證明了司機的清白,假如沒這個,誤撞行人和碰瓷很難判斷呀!

綜上所述,裝個行車記錄儀防碰瓷很重要啊

一笑风云过
2019-06-13

這個問題其實還是很複雜的,要考量兩方面的因素,第一是碰瓷者的具體行為方式,第二是司機“不小心”的內容。

碰瓷的方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從司機的視野死角位置靠近,故意與車輛發生碰撞,這樣的碰瓷者一般身上都有舊傷,也是最容易得逞的一種方式,還有更極端的,比如說直接把腳伸到汽車前後輪之間,我遇到過最極端的是一個騎自行車別大貨車的案例,就是兩個人騎自行車貼靠運行貨車中部,結果被直接捲進了車輪下面,一死一重傷。

在這種碰瓷行為下,實際上是不存在司機“不小心”這個問題的,即便司機盡到了充分的注意義務,也無法避免碰瓷行為的發生,那麼導致的危害後果,對於司機來說就是一種不可抗力,從法律上進行歸因,損害完全是由於碰瓷者的故意造成的,司機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侵權責任法》
第二十七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但是還有另外一種較為常見的碰瓷行為,就是碰瓷者突然出現在車輛運行前方,在發生碰撞之前有一定的時間和空間距離,那麼就必須考量如下兩個問題

1、司機是否能夠看到碰瓷者

如果司機能夠看到碰瓷者,由於個人在駕駛過程中注意力不集中而沒有看到,這是一種很典型的“不小心”的表現,既屬於未履行充分的注意義務,屬於過失。

2、司機在看到碰瓷者之後,是否採取了正確的應對措施避免損害發生。

司機在看到突然出現的碰瓷者之後,其行為屬於緊急避險性質,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一條 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採取緊急避險措施不當,比如說“不小心”把油門當成了剎車踩錯了,同樣是一種過失,也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注意義務是一種消極的普遍性義務,這裡必須指出,駕駛員的注意義務不因為對方是不是“碰瓷者”而發生變化,因為強調注意義務,保障的是他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等最基本的權利,在履行注意義務問題上,包含如下兩方面內容

一是行為致害後果的預見義務  

二是行為致害後果的避免義務

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應當避免而沒有避免都是過失,所以如果司機說自己“不小心”,法律是不允許司機在行車過程中“不小心”的,他人的行為並不能用來讓自己免除責任,只有在充分履行注意義務的前提下,確實無法避免造成了損害後果,才能讓司機實現免責。

所以如果司機確實存在未充分履行注意義務的過失,雖然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是要承擔部分民事賠償責任,也可能承擔行政違法責任的。

老蒋闲言
2019-10-09

碰瓷者表演失敗,被司機不小心撞死,要負責任嗎?如今這個社會什麼產業都有,碰瓷這一行也出現了蠻多年了。這些人都是拿命來訛人,想錢想瘋了。

隨著時代向前進步,想不勞而獲的人也越來越多,社會犯罪率也居高不下。有坑蒙拐騙的,也有偷摸扒竊的,還有拐賣婦女兒童的,甚至明目張膽實行搶劫的,五花八門,形形色色的犯罪。碰瓷要說起來,也是一種犯罪,往小了說是訛詐罪,往大了說跟搶劫罪沒有區別。

碰瓷者碰瓷也是有選擇性的,他們不敢跟公交車或者是大貨車碰瓷。因為車輛大,車身重,慣性也大,又有視角盲區,他們也怕丟命的。他們所選擇的作案對象,都是一些小車,這是由於小車的視野寬,操作靈活。就算有表皮的碰擦也不礙事,正好可以作為訛詐司機的依據,拿了錢美美享受去了。

現在絕大多數的小車都會裝上電子攝像頭,就是為了防止那些要錢不要命,技術不過硬的碰瓷人員進行碰瓷。他們為了不當得利,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開車的司機一個不小心把他們撞死,只要有完整的錄像證據鏈,依據交警車禍死亡的報告,法院判決司機不負賠償責任的案例並不少。

但是,有的案例法院卻判決,要司機處於人道對碰瓷者進行部分補償,我覺得這太不應該了。要是司機服從了法院的判決,給了碰瓷者補償的話,豈不是鼓勵碰瓷者前仆後繼,繼續無視生命。

最後我認為,我們的司法一定要制定硬性化的條款,對凡有完整證據鏈證明是碰瓷者碰瓷死亡的,司機不負一切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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