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進展情況及延期復牌的公告

TCL 投資 深交所 股票 證券時報 2017-05-22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正在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證券簡稱:TCL集團,證券代碼:000100)自2017年4月21日開市起停牌,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4日和2017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佈的《關於籌劃重大事項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7-023)、《關於籌劃重大事項繼續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7-026)、《關於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7-037)和《關於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038)。

公司原擬於2017年5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2014年修訂)》要求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但由於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涉及的審計、資產評估、盡職調查等相關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及相關各方仍在對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案進行持續的溝通。為確保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護投資者利益,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9日開市起繼續停牌。

本次停牌不涉及公司債還本付息,因此公司“16TCL01”(代碼112352)、“16TCL02”(代碼112364)和“16TCL03”(代碼112409)三支公司債券繼續交易,不停牌。

一、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基本情況及進展

1、標的資產及主要交易對方的情況

本次事項的主要交易標的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星光電”)。本次交易涉及關聯交易,交易資產初步確定為華星光電少數股權,交易對方為華星光電員工持股平臺和其他股東。

2、交易方式及進展情況

本次交易擬採取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募集配套資金。目前公司及有關各方正在積極推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盡職調查、審計及評估等相關工作,交易方案仍在商討、論證階段,以上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具體交易方案將根據協商和後續盡職調查情況確定。

本次交易完成後,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個交易日(2017年4月20日)主要股東持股情況

1、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2、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三、公司停牌期間的相關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來,公司積極推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有關工作,包括:組織本次事項涉及的財務顧問、審計師、律師等中介機構的選聘;與相關方就本次方案及相關事項進行溝通、協商及論證等。

四、公司繼續停牌的原因

鑑於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相關事宜仍在溝通和協商中,相關方案尚未確定,交易事項仍具有不確定性,公司預計無法於2017年5月19日前披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

為確保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披露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保障本次交易事項順利進行,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避免股價異常波動,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證券簡稱:TCL集團,證券代碼:000100)延期復牌,即自2017年5月19日開市起繼續停牌。

五、預計復牌安排

本公司承諾爭取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1個月,即承諾爭取在2017年6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2014年修訂)》要求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公司股票將在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公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後復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披露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公司將根據具體工作推進情況確定是否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復牌。

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的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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