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房會影響房價嗎?

時下最熱的“共有產權房”共有產權房成為人們的熱點,對於此,人們的聲音不絕於耳,“共有產權房可以落戶嗎”,“共有產權房可以落戶是假的”更甚者,會提出危言聳聽的觀點“樓市大變天,共有產權房取代商品房!”,“剛買房的人要哭死,共有產權房便宜又優惠!”,在這一系列事件發酵的背後,到底意味著什麼,時下大熱的“共有產權房”到底是不是隻是看上去很美呢?

所謂“共有產權房”全稱共有產權經濟適用房,指一家房地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即共有人,在實踐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別按自己所擁有的份額的大小,對共有房地產享有一定的利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後者是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對全部共有的房地產享受同等的權利,並承擔相等的義務。

共有產權,顧名思義買房人與政府共有房屋產權。

當看到北京出臺了有關“共有產權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時候,張銀銀的內心仍然還是有些小激動的,

今年7月以來的樓市可謂熱鬧非凡,各大城市的一系列政策看上去都非常重磅。

不管是上海的“要拿地,只准租,不準賣,還不能變更用途,十三五期間租賃住房佔比超60%”,還是廣州的“租購同權”,再加上北京這次的“共有產權房”。看上去都很耀眼,關於這次意見稿的其他細則就不多說了。

試水

首先,“共有產權房”並非國內首創,在國外並不“叫座”。早在2008年,英國政府即規定,年收入六萬鎊以下個人首次購房,可從市政府或房管局租房購買共有產權房,可買的產權為25%到75%,其餘產權需象徵性繳納房租。但是,由於拖欠房租會被沒收房產,所以儘管有一定產權,但公眾並不“趨之若鶩”。

其次,國內試點的效果“差強人意”,公眾對共有產權房接受度有限。2007年,江蘇淮安在經濟適用房中推行“有限產權房”,至2009年“徹底”變更為“共有產權房”試點,隨之江蘇其他地區也隨著啟動。上海2009年6月就推出了“有限產權”房,官方更是高調宣稱“上海的‘共有產權、有限產權’制度是惟一的,該運作機制可有效壓縮通過經適房投資獲利的空間,防止社會公共資源流失,減少尋租可能。”但上海的房價至今高企。所以,儘管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等六個城市被確定為“國家級”共有產權住房的試點,但由於機制等因素影響,不少城市在試點過程中面臨的“房等人”窘境,仍將影響著試點的成效。

但這次跟之前也不太一樣。

拿上海來說,申請人必須是“上海本地人”,家庭收入、居住面積等都有著十分嚴格的限制。同時,跟經適房一樣,土地來源也是劃撥供地,市場“招拍掛”的流程在這不受用。

但是北京這次並不限制購房人的戶籍、收入、現狀等,這已經不是保障性住房了,而是類似於商品房,商品房的影子,只是受到政府等一系列限制。

這一點,從此次北京對共有產權房品質的要求上也可以看出來。按照徵求意見稿的描述,所有共有產權房必須實行精裝修交付,標準甚至細化到了門窗洞口的尺寸、玄關櫃的配置等。同時,還要求共有產權房的小區要標配“三館”(咖啡館、圖書館、健身館),還有小區WiFi全覆蓋、人臉識別、試點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倉庫等。

共有產權的目的和價值在哪裡呢?

時下最熱的“共有產權房”共有產權房成為人們的熱點,對於此,人們的聲音不絕於耳,“共有產權房可以落戶嗎”,“共有產權房可以落戶是假的”更甚者,會提出危言聳聽的觀點“樓市大變天,共有產權房取代商品房!”,“剛買房的人要哭死,共有產權房便宜又優惠!”,在這一系列事件發酵的背後,到底意味著什麼,時下大熱的“共有產權房”到底是不是隻是看上去很美呢?

所謂“共有產權房”全稱共有產權經濟適用房,指一家房地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即共有人,在實踐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別按自己所擁有的份額的大小,對共有房地產享有一定的利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後者是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對全部共有的房地產享受同等的權利,並承擔相等的義務。

共有產權,顧名思義買房人與政府共有房屋產權。

當看到北京出臺了有關“共有產權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時候,張銀銀的內心仍然還是有些小激動的,

今年7月以來的樓市可謂熱鬧非凡,各大城市的一系列政策看上去都非常重磅。

不管是上海的“要拿地,只准租,不準賣,還不能變更用途,十三五期間租賃住房佔比超60%”,還是廣州的“租購同權”,再加上北京這次的“共有產權房”。看上去都很耀眼,關於這次意見稿的其他細則就不多說了。

試水

首先,“共有產權房”並非國內首創,在國外並不“叫座”。早在2008年,英國政府即規定,年收入六萬鎊以下個人首次購房,可從市政府或房管局租房購買共有產權房,可買的產權為25%到75%,其餘產權需象徵性繳納房租。但是,由於拖欠房租會被沒收房產,所以儘管有一定產權,但公眾並不“趨之若鶩”。

其次,國內試點的效果“差強人意”,公眾對共有產權房接受度有限。2007年,江蘇淮安在經濟適用房中推行“有限產權房”,至2009年“徹底”變更為“共有產權房”試點,隨之江蘇其他地區也隨著啟動。上海2009年6月就推出了“有限產權”房,官方更是高調宣稱“上海的‘共有產權、有限產權’制度是惟一的,該運作機制可有效壓縮通過經適房投資獲利的空間,防止社會公共資源流失,減少尋租可能。”但上海的房價至今高企。所以,儘管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等六個城市被確定為“國家級”共有產權住房的試點,但由於機制等因素影響,不少城市在試點過程中面臨的“房等人”窘境,仍將影響著試點的成效。

但這次跟之前也不太一樣。

拿上海來說,申請人必須是“上海本地人”,家庭收入、居住面積等都有著十分嚴格的限制。同時,跟經適房一樣,土地來源也是劃撥供地,市場“招拍掛”的流程在這不受用。

但是北京這次並不限制購房人的戶籍、收入、現狀等,這已經不是保障性住房了,而是類似於商品房,商品房的影子,只是受到政府等一系列限制。

這一點,從此次北京對共有產權房品質的要求上也可以看出來。按照徵求意見稿的描述,所有共有產權房必須實行精裝修交付,標準甚至細化到了門窗洞口的尺寸、玄關櫃的配置等。同時,還要求共有產權房的小區要標配“三館”(咖啡館、圖書館、健身館),還有小區WiFi全覆蓋、人臉識別、試點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倉庫等。

共有產權的目的和價值在哪裡呢?

共有產權房會影響房價嗎?

分流

自住商品房的目的是為了抑制房價,使得人有所居,但是從目前來看,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所以說,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必須另闢蹊徑,找到切入點,來化解供求尷尬。因此,根據北京於今年一季度發佈的計劃,未來5年裡,將推出25萬套共有產權房(年均5萬套),這個供應量是過去自住房的2.5倍。對於傳統的商品房2場來說,這將會是不小的一筆分流。

時下最熱的“共有產權房”共有產權房成為人們的熱點,對於此,人們的聲音不絕於耳,“共有產權房可以落戶嗎”,“共有產權房可以落戶是假的”更甚者,會提出危言聳聽的觀點“樓市大變天,共有產權房取代商品房!”,“剛買房的人要哭死,共有產權房便宜又優惠!”,在這一系列事件發酵的背後,到底意味著什麼,時下大熱的“共有產權房”到底是不是隻是看上去很美呢?

所謂“共有產權房”全稱共有產權經濟適用房,指一家房地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即共有人,在實踐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別按自己所擁有的份額的大小,對共有房地產享有一定的利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後者是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對全部共有的房地產享受同等的權利,並承擔相等的義務。

共有產權,顧名思義買房人與政府共有房屋產權。

當看到北京出臺了有關“共有產權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時候,張銀銀的內心仍然還是有些小激動的,

今年7月以來的樓市可謂熱鬧非凡,各大城市的一系列政策看上去都非常重磅。

不管是上海的“要拿地,只准租,不準賣,還不能變更用途,十三五期間租賃住房佔比超60%”,還是廣州的“租購同權”,再加上北京這次的“共有產權房”。看上去都很耀眼,關於這次意見稿的其他細則就不多說了。

試水

首先,“共有產權房”並非國內首創,在國外並不“叫座”。早在2008年,英國政府即規定,年收入六萬鎊以下個人首次購房,可從市政府或房管局租房購買共有產權房,可買的產權為25%到75%,其餘產權需象徵性繳納房租。但是,由於拖欠房租會被沒收房產,所以儘管有一定產權,但公眾並不“趨之若鶩”。

其次,國內試點的效果“差強人意”,公眾對共有產權房接受度有限。2007年,江蘇淮安在經濟適用房中推行“有限產權房”,至2009年“徹底”變更為“共有產權房”試點,隨之江蘇其他地區也隨著啟動。上海2009年6月就推出了“有限產權”房,官方更是高調宣稱“上海的‘共有產權、有限產權’制度是惟一的,該運作機制可有效壓縮通過經適房投資獲利的空間,防止社會公共資源流失,減少尋租可能。”但上海的房價至今高企。所以,儘管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等六個城市被確定為“國家級”共有產權住房的試點,但由於機制等因素影響,不少城市在試點過程中面臨的“房等人”窘境,仍將影響著試點的成效。

但這次跟之前也不太一樣。

拿上海來說,申請人必須是“上海本地人”,家庭收入、居住面積等都有著十分嚴格的限制。同時,跟經適房一樣,土地來源也是劃撥供地,市場“招拍掛”的流程在這不受用。

但是北京這次並不限制購房人的戶籍、收入、現狀等,這已經不是保障性住房了,而是類似於商品房,商品房的影子,只是受到政府等一系列限制。

這一點,從此次北京對共有產權房品質的要求上也可以看出來。按照徵求意見稿的描述,所有共有產權房必須實行精裝修交付,標準甚至細化到了門窗洞口的尺寸、玄關櫃的配置等。同時,還要求共有產權房的小區要標配“三館”(咖啡館、圖書館、健身館),還有小區WiFi全覆蓋、人臉識別、試點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倉庫等。

共有產權的目的和價值在哪裡呢?

共有產權房會影響房價嗎?

分流

自住商品房的目的是為了抑制房價,使得人有所居,但是從目前來看,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所以說,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必須另闢蹊徑,找到切入點,來化解供求尷尬。因此,根據北京於今年一季度發佈的計劃,未來5年裡,將推出25萬套共有產權房(年均5萬套),這個供應量是過去自住房的2.5倍。對於傳統的商品房2場來說,這將會是不小的一筆分流。

共有產權房會影響房價嗎?

北京的購買房子的能力是通過賣掉現在的房子換得現金然後再買新的房子。無非是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等等形式,循環往復。但無論如何,購房換房的目的都是以質量差的房子換得質量好的房子,共有產權房針對的就是這一部分人。

“共有產權房”,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確了底線分配額度是30自住型商品房的標準,外地戶籍人士(非工作居住證)是排在最後的,能申請到的機會十分的渺茫。目的就是讓部分外地戶籍人士不再專注於二手房市場,轉而投向共有產權房。具體實施效果有待觀察。

長遠來看,共有產權房對於北京的房地產市場不會產生決定向影響,但是但對遏制房價,解決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也是有著積極的作用的。

意義

共有產權房,對於探索“形成房地產價格長效機制”也是有著明顯的意味的。

過去來說,自住商品房審查寬鬆,沒有年齡限制,開發商在開發時,拿到的地的價格是遠低於市場價的,低價買入的房子放在市場上高價售出,從而賺得利益,一下子賺得盆滿缽滿。

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出售時,上交30%增值收益,具備共有的傾向,但是政府監管和管控力度不強,共有產權房的來臨,一定程度上體現按份額共有來持有。在購房合同簽署時,作為“買房人”的代持機構和購房人必須同時出場簽字蓋章,三方訂立合約,宣示意味很濃。

共有產權房規定:申請人須單身且必須年滿30週歲、在北京沒有任何的房屋買賣記錄,以杜絕“炒房嫌疑”。在購買資格、轉讓限制上十分嚴格。房屋轉出記錄,離了婚,都不可以買,離婚也是有時間上的限制。而即使是過了5年的封閉期,想要賣房,購買者也需要符合購買條件。可以出租,但是杜絕中介,交由政府特別指定的評估機構來進行。杜絕作弊情況,否則10年內不得申請。

長效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就要遏制炒房的根源。

從屬性上來說,房屋的稀缺性、流動性、土地財政是房價的非理性上漲根源,找到根源,就要使用手段進行遏制。

第一方面,要打破稀缺性。有住的地方,並不一定要擁有有產權,可以租購併舉,今年,廣州推行“租購同權”,成都已著手組建一批國有專業化租賃公司等等,這表明國建住建部保護人們的合法權益,住房問題,可以通過租房解決,在沒有足夠經濟能力的情況下,不用非得買房。規模巨大的存量住房,可以通過租房來解決庫存。

第二方面,要限制流動性。今年,各二線城市廣泛推出“限售限價商品房”(即由政府指導價格,5年或10年內不得出售的商品房)。這一次,共有產權房的出世,。增量產品體系得到增加,多樣的類型,形成了階梯式的房屋供給體系。

第三方面,要淡化土地財政。共有產權房不是終結土地財政,自住型商品房在滿5年後會轉為商品房,可以出售,但是繳納30%的差價收益,但是不能體現政府的意志。

共有產權房德 “股份制合作”方式,在土地出讓時,收益空間變小,但是在持有期間,其部分可以進行抵押融資,房當屋出租時,政府也可以參與分成。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土地價值的“由短變長”,更具有可持續性。

相對於於經濟適用房、兩限房,在經營管理得當的情況下,共有產權房因為它較長時間被政府佔用,應該不容易被作為賺錢的另一種工具,政府對房屋的掌控力可以證明這一點。政府成為購買房子的一員,對於政府的執行力,能否公開透明,也是一種考驗。

而這些,就必須留待時間和實踐的檢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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