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終於來啦,北京住房租賃新政於10月31日正式實施,新政規定的條例涉及租房的方方面面,亮點頗多:
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符合相關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租房區接受義務教育;
非本市戶籍家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依法申請辦理其適齡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手續;
規範租房租金、押金的收取和支付,出租人應當按月收取租金;
市民也可以像淘寶用戶一樣,給租房方好評、差評,作信用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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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推出,舉城沸騰。下面跟小北一起來看政策都包含哪些內容。
一滿足條件子女可在租房所在區入學
1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子女可“跨區”入學
承租人為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
2非京籍無房家庭可在租房區入學
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家庭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關於非京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規定,依法申請辦理其適齡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手續。
根據備案信息及相關規定,非京籍無房家庭提供“五證”等申請可在租房所在區入學。“五證”包括:
1、在京實際居住證明
2、在京務工就業證明
3、全家戶口簿
4、有效的居住證
5、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
二規範租房租金、押金的收取和支付
1出租人應當按月收取租金
出租人應當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
2出租人對退還押金有異議的應當舉證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管理或託管方式和退還時間等。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終止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租人應將押金退還承租人。出租人對退還押金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舉證責任。
三多方面維護租房人的合法權益
1出租住房需滿足基本的使用功能
除了結構、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外,出租住房還要滿足基本使用功能:
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佈局分割出租;
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間不得出租用於居住;
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標準。
2合同期內房東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
租賃當事人應當根據出租住房所在區域市場租金水平合理約定租金,合同期內房東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
如果房東收取押金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管理或託管方式和退還時間等。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終止日起3個工作日內,房東應將押金退還租戶。
3建立住房租金髮布制度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建立住房租金髮布制度,及時發佈住房租賃市場實際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住建部門未來將發佈的這個租金“參考價”並不是強制要求房東和租戶照此出租,而是起到參考作用。房東和租戶可以根據這個價格水平,約定具體的租金情況。
4鼓勵當事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
在租期方面,通知指出,鼓勵當事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當事人簽訂3年以上住房租賃合同且實際履行的,可以獲得相關政策支持;
而住房租賃企業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賃期限也強制要求不得低於3年。
5房東與租戶的權利義務
房東在租賃期間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方式驅逐租戶,未經租戶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出租住房。
如果房東在租賃期間出售出租住房的,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租戶,並不得影響租戶正常使用,租戶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租賃期屆滿,房東不再繼續出租住房的,應當提前1個月以上通知租戶;繼續出租的,同等條件下原租戶享有優先承租權,但如果原租戶存在重大違約行為的除外。
6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合租
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合租,合同明確約定可以轉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據合同約定轉租、合租的,應當按本辦法規定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轉租。
四政府加強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管理
1信息發生變更應當變更備案
住房租賃合同訂立後3日內,當事人應當辦理登記備案。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2採取網上備案方式
住房租賃登記備案採取網上備案方式。租賃當事人可以通過任何網絡交易平臺申請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也可以由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服務窗口、基層管理服務站提供網上登記備案服務。
3登記備案信息應當包含的內容
住房租賃登記備案信息應當包含出租住房、租賃當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租賃當事人對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4確保登記備案申請信息的真實性
網絡交易平臺應當對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申請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如實推送給住房租賃監管平臺,住房租賃監管平臺予以登記備案。網絡交易平臺可以依託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為當事人提供出租住房權屬信息、當事人身份信息等查驗服務。
5信息不符的應當予以註記
基層管理服務站應當定期對出租住房實際居住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實際居住情況與住房租賃登記備案信息不符的,應當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上予以註記。
五房地產機構提升住房租賃服務水平
1從業人員實名服務
房地產經紀機構為當事人提供租賃經紀服務的,應當核對當事人身份證件、出租住房的權屬證明,實地查看住房並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告知當事人有關事項,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為不符合出租條件的住房提供租賃經紀服務;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協助住房租賃當事人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
2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根據提供的住房租賃經紀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等合理收取費用。收費前,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收費清單,列明收費事項、收費標準、收費金額以及其他與收費有關的事項,收費清單由當事人簽字確認。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房地產經紀機構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處罰。
3增加租賃住房的供應
要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的供應,各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各區實際加強租賃住房用地保障,通過在產業園區、集體建設用地上按規劃建設租賃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賃住房供應。
4住房應當配置教育設施
新建租賃住房應當配置教育設施,居住人口達到一定規模、15分鐘步行範圍內無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依據標準和規劃予以設置。新建租賃住房將優先面向產業園區周邊就業人員出租,促進職住平衡。
5支持將住房委託給租賃企業
未來運營這些租賃房的將是更加專業的機構。本市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支持個人和單位將住房委託給住房租賃企業長期經營,滿足多層次住房租賃需求。
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在金融支持方面,本市也將鼓勵開發性金融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加大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通過合理測算未來租賃收入現金流,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分期還本等符合經營特點的長期貸款和金融解決方案。
7推進公共租賃住房開發貸款試點工作
未來,本市也將繼續推進公共租賃住房開發貸款試點工作,適度增加試點參與銀行數量。研究制定鼓勵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發展的優惠政策,協調與指導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利用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融資。
六有關部門全力解決好戶口登記和遷移問題
1本市戶籍可戶口登記和遷移
在我市現有戶籍管理制度基礎上,承租人為本市戶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戶口登記和遷移手續,從而解決本市戶籍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戶口登記和遷移問題。
2非本市戶籍申領居住證
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卡或申領居住證。
七住房租賃監管和服務平臺上線
1平臺按照“1+N”的模式建立
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和服務平臺同步上線運行。平臺按照“1+N”的模式建立。“1”是指監管平臺,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搭建,通過相關政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數據集成,完成主體認證、房源查驗、合同備案等工作;
“N”即服務平臺,是指市場服務主體建立的住房租賃網絡交易平臺,通過數據接口與監管平臺對接,運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能技術等,為百姓提供租賃信息發佈、網上籤約、登記備案申請、資金監管、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查詢、信用評價等服務。你可登錄//www.bjjs.gov.cn/進入連接平臺。
2多個服務平臺同步上線運行
目前已有市房地產中介協會、鏈家、我愛我家、建設銀行建立的服務平臺同步上線運行,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籤服務窗口也啟動了為住房租賃當事人提供住房租賃登記備案服務工作。
3可給相關企業好評、差評
住房租賃監管平臺通過接口方式,對各類市場主體運行的網絡交易平臺進行管理。如果有市民想把房子對外出租,就可以到網絡交易平臺上發佈信息,網絡交易平臺還可以向老百姓提供網上籤約、登記備案申請、交易資金監管、信用信息查詢等服務;市民也可以像淘寶用戶一樣,給相關企業好評、差評,作信用評價。
4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也會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網絡交易平臺的動態核查,發現網絡交易平臺不符合相關條件、在住房租賃服務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可按規定終止其與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的系統鏈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